街头猫
上次在学校去世界茶买奶茶。在等待的时间里,我注意到一个高高瘦瘦的男生坐在一家奶茶店旁边的长椅上,穿着黑色的牛仔外套,白色的口罩摘到下巴,耳机和手机在玩游戏。打完一个游戏,从口袋里拿出烟盒,抽了一根烟。喝一口柠檬汁。继续打游戏。那一刻,我看着他,仿佛是另一个自己。当时我戴着白色口罩,耳机,短裤,t恤。巧的是,我的奶茶在他注意到我的眼神前一秒就做好了。
上海现在是冬天。我翻出我的牛仔夹克,挂在壁橱里。
宿舍里所有的女生都开始计划冬天买什么衣服。
大多数女生都有一个通病。他们总是买衣服,从来没有衣服。
我呢,买多少衣服都只穿那两三套。初三在深圳买的黑短裤现在还在用,喜欢反复穿。不喜欢不需要用心对待的衣服,一直对精致无动于衷。从小到大,我对衣服的喜好一直没怎么变。松散,准备运行,中立。当然,衣柜里一定要有t恤和牛仔短裤。有一条蓝色高腰牛仔短裤,从初三一直穿到初三。它们被洗白了,扣子也生锈了,但我非常喜欢它们,因为你知道,有些衣服穿上它们会更好看。它会伴随你一年又一年,直到熟悉你的筋骨,成为你的量身定制。因为喜欢的要死,所以穿出来。
多好的比喻啊,包括人。
以前买外套带帽子,直到爱上牛仔外套。
当然还有连帽牛仔外套,一般都很丑,我几乎没见过好看的。越长大越讨厌逛街,而且一旦去逛街,半小时内就搞定。如果你去买男装,你可能会呆得更久!我也讨厌逛淘宝。如果在街上看到一个我觉得穿得很漂亮的女生,我会想和她做朋友,然后抢她的衣服。或者跟她搭讪:“你这么漂亮,能把外套脱下来给我吗?”简而言之,这种动机往往是隐藏的。
当我住在蔡晓家时,我穿了她的衣服,改短了她的黑色无袖短裙,回到上海后把它留在了她的阳台上。在广州,穿萧蔷的睡衣和她姐姐的鞋子也会穿她周围的男孩子和朋友的衣服。我在家也穿我爸的蓝衬衫和外套。高三的时候,同桌在教室里准备了一件蓝色的风衣。我穿着它睡在我的桌子上。葫芦娃要离开上海的时候送了我一件绿色的毛衣。最冷的时候,我穿了一件冯的黑色长外套,还带着帽子,可不管我怎么求他,他都不愿意给我,因为他对外套的感情比我深。
可能随着我离家越来越远,我性格中的男生性格越来越张扬。
我在《瘦人不符合牛顿第一定律》里说过:
“我离家去上海上大学的时候,他把这件风衣塞到我的箱子里,说让这件风衣在异地陪你过冬。据说我女儿是我父亲上辈子的情人。从初中开始,我就时不时偷爸爸的裤子和衬衫,坐在沙发上模仿他皱眉思考的样子。想长大,想去远方,想变得强壮,想变得迷人,甚至想在笑的时候眼角有细小的皱纹。”
在深圳的暑假,我大部分时间都在东门的一家书店里度过。出门背个黑色书包,里面有笔和笔记本。看了一本时尚传记《关于山本耀司的一切》。也许我一辈子都穿不起他的衣服。还有一种可能。等我买得起了,就不想再穿了。这种事情经常发生。我同意他说的一些话:“想当设计师的年轻人都打扮得很时尚。但我觉得没必要。训练时穿脏t恤和牛仔裤就行了。穿件旧夹克,天天上学。”
而且他在成名初期真的是处于一种非常迷人的状态。
还有人问他:“这种龌龊的事你还要干多久……巴黎更多姿多彩,更美丽。为什么要这么做?适可而止。”
那他呢。
“流行什么,巴黎发生的事与它无关。在自己的世界里为自己的伙伴做的衣服,我希望把它变成以东京为中心的伙伴的衣服,我不在乎与巴黎的任何偏差,与伦敦的任何差异。”
可能所有女生都会有一条贴身的裙子和一双精致的小鞋吧。遇到一个给她送花的傻小子,我得意地仰着脖子,笑得眯起了眼睛。除了这些世俗对幸福的定义,我总觉得还需要一些别的东西。喜欢...牛仔夹克?是一种暧昧的单品,很实用,好穿又好看,很难过时,甚至可以穿半个月不洗。我觉得不管怎样,我都不会放弃这种快乐:追上一个帅气的身影,看清他的脸,疯狂的冲到马路上拦出租车,不顾口红贵不贵的亲吻。
真正的9岁到90岁的女生,衣柜里至少应该有一件牛仔外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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