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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盈三世镜

秦乐只传闻世外有天,住着法力无边、寿命无尽的神与仙,其中与人间最为密切的,当属春夏秋冬四神,司掌四时八节更迭,常常游离于尘世中。四神之首为春,每每降世,生机盎然,因此又称希望之神。 壹鱼朝筠对羡央的执念,源于幼时一场虚无缥缈的梦境。彼时他…

春盈三世镜

仅限秦乐

传闻有神通广大,长生不老的神仙。其中,春夏秋冬四神最接近人间。他们掌管四季八节,经常在人间游荡。

四神之首是春天,每次出生都充满生机,所以又叫希望之神。

一个

对杨的痴迷源于童年时代的一个虚幻的梦。

那时,他喜欢玩耍,在寺庙的后面睡着了。当他醒来时,他的梦忘记了七八个,但他的脑海中一直回荡着哀怨的哭泣,他的眼泪无法停止。后来,他在一片隐蔽的花丛中捡到一个格外美丽的女婴,取名仙阳,带回威远侯府。

五岁的孩子,一本正经的问一个护士怎么养孩子,让人哭笑不得。

羡慕天性冷漠,从不哭泣,笑容永远温柔,但骨子里有一种疏离感。政府里的人大多不喜欢这个被接走的孩子,说她像瓷娃娃一样变态,脸上的笑容看起来像一幅画,时间长了让她觉得麻木无趣。

三人成虎,代代相传。在他们口中,羡慕变成了塑化面条做的脱俗符咒,或者是泥土树枝做的彩绘恶魔。

于君听了,气得握紧了拳头,不小心把新得到的蟋蟀宠物“长生将军”压死了。他抱着孩子,逮捕了说长道短的宫女,并把大多数人赶出了家门。

孩子坐在他怀里看着那些人哭着求饶,眼神平静而冰冷,既不高兴也不难受。

朝君捏着她的脸说:“我们不主动欺负别人,也不能无缘无故的被人羞辱。杨,不要再忍耐了。无聊吃多了也不好。”他笑着站了起来。“去,去荡秋千。”

在千加空的秋千中间,可以看到墙外的风景。孩子慢慢地笑了,突然抓住他的袖子摇了摇。

“他们说的与我无关,所以我不委屈。”她仰面说道。

鱼筠“啊”了一声,低头看着怀中的孩子,她的嘴角微微弯着,桃花般的眼睛像春天尚未启封的冰湖,流淌进骨髓的冰冷,仿佛有什么东西映在她的眼睛里会封住湖底,无一例外。

五岁那年,那个梦之后的心悸又回来了。

她的眼神与梦中的“羡慕中心”重合,像腊月里一盆冷水浇了他一身。他一松手抓住藤绳,两人从秋千架上摔了下来。

鱼筠晕乎乎地倒了下去,揉了揉一头的草和泥土,摸了摸抱在怀里的潜意识里的羡央。见她说清楚了,也就放心了。

“好阿阳,不要那样对我笑。”头发凌乱的他说:“你觉得,我和别人不一样吗?”

孩子犹豫了一下,最后看着他渴望的眼神,点了点头。

“所以你对我笑的时候,要开心一点,眉毛弯一弯……”他哄着笑着。“看,像这样。”

这孩子挤出一个僵硬扭曲的笑容。超君喜出望外,耐心教了半天,才得到一个差评。

当于君11岁进入帝国理工学院时,他学习、演奏并欣赏这个小尾巴中锋。同龄的玩伴嘲笑他养了个童养媳。起初,他因尴尬而脸红。后来说多了就麻木了,脸皮厚得像城墙。

"阿阳长大后将会是北京最漂亮的女孩."半岁的小男孩,渴望向世界炫耀他手掌上的珍珠。“到时候,我会把她许配给世界上最帅的老公,你就羡慕她吧!”

他悟性高,悟性早。他经常受到丈夫的称赞,为人张扬。他不喜欢书院里一些贵子弟仗着父母势欺负同学,总是照顾他们。久而久之,万试图通过与敌人联合来进行报复。然而,余朝军是敏感的,他们非但没有被陷害,反而赔了夫人又折兵。

他们气得不怀好意地把目光转向了他周围的嫉妒中心。

羡阳已经失踪十天了。

起初,余朝军并没有怀疑是那个混账的帮忙。她只以为自己迷了路,被人拐走了,却在北京找不到人。这时,那些人遭到了冷嘲热讽、幸灾乐祸和自满。他不理解才奇怪。

于君愤怒地和他们打了起来。他对他下手,也是对自己残忍。他在混乱中被匕首刺伤了手臂,他没有皱眉。他恶狠狠地踩着婉婉青一块紫一块的手指,咬牙切齿地说:“说,她在哪儿?”

羡慕杨被卖到外地卖淫店。

她被关在一个黑暗的小房间里,因为不服而痛苦万分,脸色苍白,脸颊和手印触目惊心。当他推门进来的时候,她把红肿的手往后一藏,露出一个柔和而明亮的甜蜜的微笑。

他一遍又一遍地教她这种弯弯的微笑。它柔软而美丽,赏心悦目,但现在他看到它时感到喘不过气来。

“不愿意就不要笑。你摆出什么表情都无所谓。”忍住不断涌动的酸涩,少年用沙哑的声音说:“阿阳,我来救你了。”

羡慕的目光落在他的手臂上。“我哥哥受伤了。疼吗?”

他点点头,又摇摇头,最后用力拥抱了她。

“当阿阳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一点也不疼。”

羡央知道原因后仍然没有大的反应,她看着肇事者的眼睛,就像看鸟一样。相比于朝军,他要愤怒得多。他明面上风平浪静,暗地里诡计百出,让那些人半夜做噩梦。

从那以后,他的行为就收敛了许多,甚至不愿意多管闲事。

杨知道自己连累了她,嫉妒地问:“我哥哥为什么要自责呢?欺负人是他们的错。你站出来抗争是勇敢的行为。你应该受到表扬。我也开心。”

她很少这么严肃地说话。余朝军惊讶地看了她一眼,笑着说:“阿阳是个心酸的姑娘。”

随着年龄的增长,魏源侯夫人开始担心于朝君的婚事。

这厮挑三拣四,要么是因为这个女儿比较吵,要么是因为那个女孩比较沉闷无趣,而且因为几十个名门,他挑了一大堆毛病。侯伟夫人很生气,指着正在看书的欣赏中心。“你想要什么?她是这样吗?”

鱼筠闻言一惊,眼睛有些发飘。

侯伟太太此时真的生气了,恨恨地说:“这样一个来历不明的怪物,就像一尊雕塑,只能留着。你真以为她是童养媳?”

羡央恍若未闻,神色平和。鱼筠顺着她的嘴角,看着那双仿佛映出春花流水的眼睛。她生来就是宽容的,从小到大从未经历过大欢喜、大悲、大怨、大恨,而是一种似有似无的孤独感无时无刻不在萦绕着她。

越是这样,他越想抓住她不放。

“妈妈在开玩笑。我从未想过阿阳会娶我。”他垂下眼睛说:“我要为她找一个世界上最好最帅的丈夫。”

豪言壮语的第二天,他好像失忆了,没有看到他每天带着羡慕的眼神询问谁家的小伙子好配。

他对此很有信心:“羡慕中心还年轻,不急。”

羡阳的婚事不急,但魏源的夫人侯却为他的婚事担忧。她每天对着自己的脸说话800次,唠叨得耳朵起老茧。

鱼筠没有结婚的打算,但又无法抗拒。他的眼睛瞪得圆圆的,还想出了一个自毁名声——故意蹲在大街小巷,瞄准帅气的年轻人奋勇杀敌。很长一段时间里,传言他是个好人,他家所有想嫁个好人家的人家都像蛇和蝎子一样躲着他。

于君得意洋洋,直到太后颁布圣旨,要他和保安公主结婚,他才被暗算。

听说保安公主女扮男装,出宫游玩。当她遇到一个歹徒,蒙他救了她,并一见钟情。鱼筠肠子都悔青了,恨不得当场剁了他的手。

保安公主从小被人疼爱,对金玉叶始终不渝的爱终于萌发了。她怎么能容忍未婚夫身边有一个传说中的“童养媳”?

于是她将白绫、美酒、宝剑送给威远侯府,希望能仰慕杨,选择同路。我对男女之间的暧昧关系一无所知,但我对此一无所知。我的低意识让我成为了给公主的礼物。我想做一件白绫衣和一把防身用的剑,但不知道这酒有没有毒...

她拿来和余朝军一起喝。

酒还没入喉,威远侯夫妇就一身冷汗地赶来了,余朝军也不知道为什么。

一怒之下,他留下父亲的歉疚信,要他废掉太子重新立位,带着羡慕的心情连夜离家出走——反正一张写着“威远侯世子、保安公主”的圣旨,没有署他的名字。他有几个弟弟,谁爱当王子就当王子。

这不是事先计划好的,完全出乎意料,所以偷渡出京城之路畅通无阻。

我第一次做了这么乖张的事,鱼听了旁白又兴奋又激动。他戴着帽子在前面开着车,兴高采烈地说:“反正我在北京住了十几年也烦了。这次离开家,很可能回不去了。啊,之后我们就去看江南烟雨,去探索四川名胜,去听长城……”

女孩掀开帘子坐在他身边,笑着说:“好吧。”

超君知道她喜欢世界上的各种事物,打算展示一下她的风土人情。两个人从小都在北京长大,两个人都是第一次出远门。一眼望去,他们看到的是与繁华帝都不同的风土人情和场景,颇为新奇。

因为他长相漂亮,路上总有男人自告奋勇当向导。鱼筠情绪低落,表面上并不怎么在意。暗地里,他做了很多功课,成了一个民间有识之士。

有些意想不到,她一连夸了他几次:“我弟弟聪明,好像什么都知道。”

于君心满意足,厚颜无耻地说:“我是独一无二的英俊青年。”

说着,突然想起从前说过要让她嫁给世界上最好的丈夫,他脸一下子红了,翘起的嘴角怎么也压不下来。幸好杨没有转身。她在聚精会神地听《茶馆书生》的说书人,眼睛是雪亮的。

在京城,威远侯夫妇秘密派人寻找离家出走的余朝君,并将消息泄露给保安公主。她非常生气,于是派卫兵去追捕杨羡,并命令他们把这条活鱼绑在朝君身上,带回北京。

最后势单力薄,两人东躲西藏,很快就暴露了。

镇上人山人海,鱼对旁白不敢大意。于是,带着嫉妒,他们去了山村,平静地生活了一段时间。保安公主怒不可遏,公然纠缠皇上以剿匪为名调兵。最后,他们被逼得走投无路,逃进了山里。

鱼筠从怀中掏出一个手工雕刻的乌木发夹给羡央,“这个发夹送给你。阿阳,你一个人跑,我去引开追兵。他们不会杀我的,顶多拿回来。”他心平气和地说:“尚公主没有错。”

他低声问:“阿阳喜欢我吗?”

少女点了点头,但眼神纯净清澈,像过去一样,说喜欢花,喜欢植物,喜欢昆虫,喜欢鱼,却没有流露出对男女的好感。

鱼筠脸色煞白,突然流下了眼泪,咬牙把羡慕的央推到一条隐蔽的山路上,叫她快点,不然两个人都不会放她一条生路。

羡央拿着木发夹乖乖跑了一会儿,闻到烟味才发现不对劲。

半山腰有一座失火的破庙。寺庙里的少年背部中枪,盯着满是灰尘、破败不堪的佛像。这个地方太熟悉了,让人不禁滋生绝望。下一刻他听到了一声赞叹,最后他真的感到充满了悲伤。

她回来了。

外面的追兵忙着阻止火势蔓延,她就冲进去了。

“你为什么要回来?如果没心没肺,为什么要一起死?是我让你陷入困境的。”他握着她的手腕,吐了一口血,正好洒在木簪上。“当我说我从来不想让你嫁给我的时候,我撒谎了。我要等……我要等你喜欢我。”

他怎么可能等呢?

他遇到的不一般。

当他进山的时候,他想起来了。

年轻人眼中的光在飘忽,火焰舔着仰慕中心的衣襟。她一动不动地站着,只是看着她手中的木簪。发簪开头的“震中”二字沾满了深色的血迹,仿佛生锈了。

大火吞噬了她,她只是叹了口气。

属于上帝的回忆醒了,说不出的悲伤和孤独涌上心头,然后压在角落里。

侯伟朝君本该过着富裕的生活,幸福而富有的一生。可惜他遇到了这样的变数,在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里英年早逝。

灯笼回到旋转,余朝军一生的记忆全部苏醒。五岁那年,虚幻的梦不是幻想的梦,那分明是前世的记忆——他前世也遇到过羡慕的震中,但他没有投胎,失去了记忆。后来转战天下,统一山河,直到去世。

两个世界的痴情,到头来,一刻也没有得到你想要的。

挥霍

山里的一座古庙里住着一个十七岁的男孩。他在战场上被敌人抓住,断了肌腱和脚踝,成了半个残废。后来,他想尽办法逃了回来,遭受了嘲笑和欺凌,自暴自弃,躲进了山里。当他靠在古庙里的佛像上看书时,发现了隐居在古庙里的春神。

春神经常听他讲故事。

但他的心情是阴郁的,他所谈论的都是人性的黑暗和肮脏。春天的女神总是叹息。她喜欢这个世界,也爱这个世界,所以有点不开心,就开始讲自己红尘之旅的趣事。

她有一个干瘪的袋子,里面装满了世界给她的许多东西,包括价值连城的玉珠和廉价粗糙的发带木雕。

少年低头看了看那些物件,又抬头看了看她温柔宽厚的笑脸,满是苍凉,问道:“看遍了你会去哪里,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你寂寞吗?”

上帝愣住了,他厉声说:“没有人一直陪着你,也没有人关心你。你不难过吗?”

春神惊讶地看着这个愤怒的少年,脸上浮现出一丝诡异的笑容。“凡人的生命是短暂的,它就像上帝的蜉蝣。这个位子第一次被凡人可怜,但很不寻常。”

“你现在这么愤世嫉俗,你的兄弟姐妹都毁了,你能看到的只有同情和嘲笑。”她的表情变得可怜,她站在远离神的地方,看穿了他心中的尘埃屏障。她扫了一眼干坤包里的杂七杂八的物件,漫不经心地说:“能遇见彼此,真是好运气。我们会给你一份礼物。”

伸手轻轻摸了摸他的腿,再摸摸他的手腕,注入精神力量,断筋都长回来了。新生力量是如此的痛苦,以至于小男孩在地板上滚了一地。他咬紧牙关,透过滴落的汗水,半睁着眼睛仰望着春之女神。

如果她轻盈地飞翔,似乎下一刻就会乘风而归。他情不自禁地伸手去抓她飘动的衣袂,却撞上了一双仿佛是爱、无情、冷漠、怜悯的眼睛,像那无边的虚空,像那无边的海,带着无数年的潜伏,和一种令人望而生畏的平静。

手指轻弹,白云苍狗。

刹那间,无边的孤独涌上心头,少年突然哭了。

世界上有战争,少年躲在山里整整两年。除了偶尔给春神讲讲故事,他们没日没夜地学习,不愿像蔓草一样在胸中疯长。等春女神下来,手脚恢复了,就出山了。

世人见他断了的筋得了新生,引为神迹,惊异于传播。恰逢世界解体,年轻人顺势而为,号召天下的勇士和人才,天时地利人和,所向披靡。由于他对无辜者的怜悯,他的军队从不扰民,因此被称为仁义之师,他的势力日益昌盛。

争天下,每次重伤休养,他都会回到那个古庙。坐在佛像旁,无休止地谈论着战斗中发生的事情。

上帝听得很认真,叹了口气:“世界上有各种各样的事情。战时往往只剩下辛酸,真的很不愉快。”她盯着他,脸上挂着温柔而富有同情心的微笑,抬起手,摸了摸他的眉毛。“还好有你。”

这么模棱两可的一句话。

突然,他脸红了,心在剧烈地跳动,几乎抑制不住想把她占为己有的欲望。他绝望地认为她会永远和他在一起:她是神!

当他统一了全国,让战后萧条的世界得到了休息,春之女神不再出现,但他努力寻找无果却不肯放弃。

后来有一天,他惊恐地发现,肉眼看他已经老了。他摸了摸鬓角的白发和眼角的皱纹,想起她一直像少女一样美丽,心中的暴力终于爆发了。

他开始重税重役,广布天下珍宝,要求长生不老。星塔修到第二层,春之女神出现了。

大喜之下,召来道士立法,意图将她囚禁在宫中。

神淳一点也没想逃。她只是说,“我们以成为希望之神为耻。”愤怒一直在她身上消失,她悲伤地看着他,像一朵被自己吃掉后即将枯萎的花。

“你是我们这个世界的希望。我以为你心灵纯洁,意志坚韧,能为本座保护天下……”她失望至极,望着虚无缥缈的远方,叹息道:“你终究只是个凡人。”

那句“我很幸运拥有你”原来不过是洒在大地上的雨水。他此刻才醒悟过来。就她而言,她与所有人类和蜉蝣并无不同。

这太荒谬了。这太可悲了。

他难过得呕吐出血。他抖着双手撕阵护身符,嘴唇开合了几次,发出干涩的颤音:“我怎么舍得向你索求什么?”

春神脸色复杂,人类皇帝脊梁挺直,背对着她。他哑着嗓子说:“二十年前,你实现了我的愿望,现在轮到我来满足你的期望了。从此你在我心里,你终究是有所求的。”

“我再也不把你当神了,我再也不欠你什么了。”

“你去吧。”

上帝转身返回,没有任何留恋。他突然回头看着她的背影,最后问:“你叫什么名字?”

男女之间的爱情往往是从交换名字开始的。神没有姓,但她叫“杨真”,来自世界上最纯粹最美好的一句话。

羡慕鸳鸯不羡仙。

神可以涅槃。

春神作为四神之首,掌管着希望,肩负着远比其他神更多的重担,所以涅槃的次数更多。临近涅槃,春神的灵力逐渐消失,最后散落在红尘中。百年后,春之女神再次从红尘中出现,聚集在一起,形成并凝聚精神力量。

新生的春之神,只有真正的走完人间,才会彻底涅槃。她倒在了太阳穴后面,变成了一岁的女婴,暂时失去了记忆和精神力量。

于是那天,五岁的鱼超君在野花里发现了一个宝宝。

出丑,却让他再遇见她。

佩央醒来后,神力恢复了,应该已经先回桃园休息了。但她欠了凡人一份情,要还清才能完整,于是去冥府寻找余朝君的灵魂。

临死前,他坐在被遗忘的河边,望着河边那一望无际的曼珠沙华。“我听说你必须答应我一个愿望。”他失望,“你能给什么?财富和荣誉的轮回?我从来都不想这样。”

“你想要什么?”

他侧过身,露出一碗清澈见底的孟婆汤,缓缓说道:“我要你喝了它,忘记一切,然后陪我投胎转世。等你喝完了,我们一起投胎。”

这只是一次世界之旅。春之女神同意了。她一口吞下,瞬间的记忆如流水般散开。像孟婆汤一样柔软得令人难以置信的东西渗进了血液,融进了她的脑海。上帝平静的外表终于被震惊打破:“你…”

他抬头看着她,眼里带着一丝微笑。

他说:“我把最珍贵的东西分一半给你。”

(干燥的)土地

自幼被冷落的,正值杨贵妃艳羡之年,正逢魏求婚。她成了这个纸糊婚姻联盟的筹码,一路嫁到了杜东的亲王府。

在他到达之前,这位准新郎死于突发心脏病。但她对此一无所知,只遭受了武官的公然怠慢。路上遇到拦路抢劫的山贼,他视而不见,任由山贼头子手脚得罪她。

啪一开,一支长箭空扎进了山贼的后背。

一个身穿素色白麻布衣服的少年骑着马,率领大军前来。透过飞扬的尘土和飞舞的红绫,她看到了少年清澈的眼神。那一瞬间的光亮,像火花。

当卫兵抓获山贼时,他求助于武官。“张大人贪图公主的聘礼,勾结土匪,破坏两国友谊。”他站在她面前,掩盖了混乱。他举手表示他的尊严。“拿下来。”

羡慕有一种久违的宿命感,手心冒出汗水。犹豫了一下,她叫道:“殿下?”

“我不是王子。我是我舅舅的儿子,我是第一个念朝君的王子,”少年惊讶的一叹,皱眉扫了沉默的侍从一眼,“王子死了。他们没告诉你?”

她愣住了。

有着名字的艳羡杨一踏进,就发现城外的山贼抢劫只是个开始。她周围太多的人讨厌她,含蓄地拒绝诅咒,并将储君的死归咎于她的不幸。

婚礼如期举行,混合了婚礼和葬礼,在皇宫外皇帝赐的新宅邸举行。

那天晚上,她抱着太子的牌位,饿得摇摇晃晃。半夜,漏雨滴答,半开的窗户贴进张的脸上。

“听说女王故意让人撤走所有食物。”少年蹲在窗台上,隔三差五递给她两包蛋糕空。“这么苛刻地对待这么娇气的小姑娘,太无耻了。”

“放心吧,值夜的丫环困了,没人看见。”看到她沉默而警觉,一动不动地盯着自己,他笑了。“没有毒。如果你饿了,没有人会同情你。”

羡慕移到窗口,拿起蛋糕,抬头看着他。

他仿佛根本没注意到她要赶人走的意图,笑着说:“吃吧。这是一个漫长的夜晚。真的很无聊。我给你讲个故事。”

他清了清嗓子,绘声绘色地讲述着民间传说。她闷闷不乐地吃了一会儿,很快就被他的故事吸引住了。她不在乎他逾越了礼节,到了大起大落的时候忍不住催他。一连讲了三个半故事,冷茶喝了一壶,天就白了。

“今天就到此为止。后续的事改天再跟你说。”

嫉妒阻止了他,问了那个包围着半夜的问题:“我以前从来不认识你。你为什么冒险对我这么好?”

他刚要离开,就听见他回头看了她很久,说:“因为我今天很开心。”他那模棱两可的发音,再加上那双清澈深情的桃花眼,简直能让人酥了脊梁骨。“像公主一样的美人,让人看到就开心。”

她的脸变红了,她没有时间去想它。她骂他放肆放荡,他却笑着求饶:“开个玩笑,公主你别恼。”

“现在,虽然两国是盟国,但关系非常微妙。听说虞国宠爱的公主都不愿意嫁,只有你站出来了,真是令人钦佩。”他说:“王子的病纯粹是痢疾,与公主无关。福柯真是胡说八道。”

羡央心中一暖,抿唇冲他笑了笑。

“公主相信吗?”超君在笑,眼神有点冷,意味深长。“这辈子,你注定不会和任何人结婚。”

她以为他又在开玩笑,生气地把头扭向一边,啪地一声关上了窗户。

在那之后,杨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理他。但他却经常抓空空档去看她,偷偷带些常见的玩物,给她讲将军的马死,小人的利,还有她闻所未闻的红尘轶事,然后怀着一颗坏心停在最气人的地方。她忍不住好奇心,勉强原谅了他。

日子过得很慢,一眨眼就晃到了第二年。

皇帝重新授予,娶了刘家的长女,并提到公主羡慕杨是一个好女孩。这一步棋很丢脸,因为前阵子,越国和南越结盟,惹恼了和南越有些不和的魏国。

羡央没有搬到新建的太子府,太子恨透了丈夫的名声,连一面都不想见。

刘银银王储温柔娴雅,偶尔会去看她。那是一个美丽的女孩,在温雅有着优雅和风度。她很有教养,彬彬有礼。她告诉朝军,刘银银仍然是他的表妹。

杨深居简出,无人问津。她并不孤单。

有了超君这么一句话,空的摇摇堂又增加了不少人气。他胆子真大,竟然敢半夜偷墙,把她拖出家门喝酒聊天。

传言超君天生一对风流心和纵欲心,行事荒唐。他的情债像树种一样散落在半个东都。羡慕杨怀疑他把自己当成红颜知己随意自娱自乐,但一时又恼了。谁知,他敏锐地觉察到了这一点,忍不住笑了起来:“我所有的红颜知己都想尽办法讨好我。公主什么时候讨好过我?”

她又羞又怒,怒视着他,“轻浮!无理取闹!”

他正义凛然:“是的,请惩罚公主。”

嫉妒的杨对自己的羞愧感到非常尴尬,于是他用扇子遮住了自己的视线,看不见了,看不见了。他面带微笑在她身边坐下,不知从哪里变出了一壶酒。他喝了酒,说:“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故事的开头是少年和上帝。上帝阅读了所有关于千帆的书,并独自向全世界传播希望。少年是个幸运儿,却透过上帝一贯的微笑看到了内心的虚无。他被这种狂野和孤独的成长所打击。他难过得产生了妄想,想和上帝在一起,直到长明灯燃尽。

蚂蚁梦想着给参天大树遮风挡雨,这不是很可笑吗?上帝不屑一顾,仿佛在看一个调皮的婴儿。

叙述了半段后,我陷入了沉默。他晃着空酒壶说:“我从小就看遍了大街小巷的悲欢离合。令人恐惧,愤怒,又令人愉快。看多了,也学会了做一个游戏之外的观棋人。看来我能理解上帝平静的态度。”

“这样的后果就是日复一日被孤独感染。”他看着已经放下扇子的敬慕中心,轻声说:“好难过。”

“我在寻找一位公主,因为她和我一样孤独。”

她垂下眼睛看着自己的胸口,悲伤从她的内心蔓延到她的四肢,席卷她的全身。奇怪的感觉,像是吃了故事里少年的伤心果,又苦又酸又涩。

往后的日子里,朝筠再没讲过那个故事的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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