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父母有北京市居住证的非京籍学生,可以正常参加中考,考试合格后升入高中。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非京籍公民,可以报考普通高中:
(1)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北京市农村知青子女”的考生;
(2)经国台办认定的“台湾同胞子女”的考生;
(3)持有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的介绍信和《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批准书》(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的考生;
(4)经解放军有关政治部门认定的“随军子女”考生;
(5)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子女的考生;
(6)父母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考生;
(7)被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认定为“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子女”的非农业户籍考生。
2.扩展材料:拟参加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考试录取的“随迁子女”考生,应在报名的同时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父母的居住证、居住登记卡或工作居住证;
(2)父母子女在同一户口簿的,提交户口簿;父母与子女不在同一户口簿的,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或北京市公证处出具的亲子关系证明;
(3)父母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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