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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触犯法律的事件(疫情期间出台的各种法律)

黄小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如一场没有硝烟的战斗,每个人都或多或少受到了影响,其中也包括正在被婚姻家事法律问题困扰的人群。为此,我们针对咨询数量较多的法律问题进行了综合整理和答疑解惑。问题一:疫情防控期间取消婚礼,已经缴纳的酒席订金能否退还?律师…

小星

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就像一场没有硝烟的战斗,每个人都或多或少受到影响,包括那些被婚姻和家庭事务的法律问题困扰的人。为此,我们对大量咨询的法律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和解答。

问题1:疫情防控期间取消婚礼,已支付的酒席押金可以退还吗?

律师分析:因疫情原因取消婚礼的,新人可以根据合同法“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规定,与酒店协商变更合同日期。如果不想换,想解除合同,可以要求退款。如果酒店已经投入了资金,做了一些前期准备,比如原材料、酒水、装饰用品等。对于婚宴,准新娘也要适当负担,比例可由双方协商。如果不能达成共识,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解决。

问题2:准情侣因疫情未能登记结婚,婚礼后开始同居。他们的关系受婚姻法保护吗?

律师解析:《婚姻法》规定,已婚男女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婚姻登记,领取结婚证,确立夫妻关系。所以,即使已经举行了结婚仪式,人们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也不属于法律上的婚姻关系。没有所谓的事实婚姻,但还是属于同居。疫情结束后,夫妻应尽快到民政部门登记。

问题三:夫妻二人因疫情不便,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双方协商达成离婚协议并签字。疫情结束后可以作为离婚登记的依据吗?

律师分析:《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签完协议就没有离婚登记了。无论是什么原因,无论双方是否签字,在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之前,协议不生效,双方随时可以反悔。离婚与否、子女抚养权和探视权、赡养费、财产分配等问题。,以最后离婚登记的最新协议为准。

问题4:准备离婚的夫妻是否因为疫情而分居两地,构成夫妻双方感情破裂?

律师分析:“分居两年”是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法院在审理中会予以考虑。但是,分离必须建立在感情不和的基础上。如果夫妻两人在两地工作,或者一方外出就医等。,不是感情不和造成的,所以不属于法定分居。因此,如果两地仅因疫情而分居,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情形,则不能作为判断分居两年是否已过的起点;在爆发前,夫妻双方已经因为感情不和分居的,是因为感情不和分居状态的延续,可以计入分居时间。

问题5:疫情防控期间我没有工作。我可以以此为由拒绝支付赡养费吗?

律师分析: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对未成年人承担孩子抚养是法定义务。受疫情影响收入减少甚至没有收入,不代表没有积蓄,更不是拒绝支付子女抚养费的理由。但如果确实没有积蓄,长期没有收入,生活难以为继,支付子女抚养费有困难的,可以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协商减少或者延期支付。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6:在离婚过程中,一方突然感染了新冠肺炎病毒。基于这种情况对方能否获得孩子抚养权?

律师分析:疫情不会连续几年存在,不会对孩子抚养产生长期影响。不幸的是,如果感染了病毒,治疗后不会传染,应该不会影响对孩子抚养权的判断。《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法院将本着子女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考虑双方父母的具体条件和能力,综合判断,以确定子女的抚养权,保障子女的身心健康。

问题7:疫情防控期间,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以疫情为由拒绝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的探视吗?

律师分析:疫情防控期间,全国各地已采取隔离观察、封路、居民区封闭或半封闭管理等措施。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来自疫区或者处于医学隔离状态,或者抚养孩子的一方与孩子处于医学隔离状态,或者孩子居住在封闭管理社区。上述特殊情况下的探视不利于孩子健康或客观上无法进行探视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依法暂时中止另一方的探视权,待疫情结束后再恢复。

问题8:疫情防控期间,配偶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向疫区进行大额捐赠的。有效吗?

律师分析:夫妻一方对夫妻共同财产做出重要决定不应是因为日常生活的需要。夫妻双方要平等协商,达成一致。夫妻双方享有不分份额的全部共同财产的所有权(法律用语为共同所有权),任何一方不得因超出生活需要而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

但《合同法》规定,赠与人可以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救灾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一方配偶擅自向疫情重灾区捐赠大量夫妻共同财产,属于社会福利性质的赠与合同。虽然侵害了另一方配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权,但原则上应认定该赠与有效。

非赠与方认为赠与方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给自己造成经济损失的,可以在离婚时要求赔偿。

问题9:离婚诉讼的上诉期会因为疫情而延长吗?

律师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按小时、天、月、年计算。期间的开始时间和日期不计入期间。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日。如果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且诉讼文书在期满前邮寄的,不视为逾期。

例如,离婚诉讼的上诉期最后一天为2020年1月24日至2020年1月30日,上诉期最后一天为春节假期后的原工作日(2020年1月31日)。由于新冠肺炎疫情,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因此上诉截止日期为2020年2月3日。如果上诉期的最后一天不卡在一个假期,上诉期不会因为疫情而延长。

问题10:疫情防控期间,不受疫情影响的权利行使次数是多少?

律师分析:婚姻法规定的很多权利是在预定期间(法定期限,意为固定期间)行使的,不会因为疫情而中断、终止或延长。比如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离婚后一年内)、申请撤销婚姻权(夫妻一方或双方死亡后一年内)、撤销婚姻权(被胁迫结婚的,自婚姻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一方请求解除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请求),变更离婚协议或者撤销权(离婚后一年内)。因此,相关人士如需提起上述诉讼,切不可因疫情尚未结束而掉以轻心,应及时起诉。如果因为疫情无法在法院现场立案,可以采取网上立案、邮寄立案等方式及时行使权利,避免权利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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