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资讯女人 把祖孙照造谣成“老夫少妻”,“谣棍”必须依法严惩

把祖孙照造谣成“老夫少妻”,“谣棍”必须依法严惩

本是和外公的合影,却被造谣成“老夫少妻”,而且被有模有样地说成是东莞清溪镇73岁企业家娶了29岁广西美女。2021年11月,此事在舆论上引发极大关注。 2021年11月23日晚,涉嫌造谣的吴某飞(网名“飞哥在东莞”)已被东莞市公安局南城分局…

这是一张和我爷爷的合照,但据传是“一个少妻的老头”,而且据说东莞清溪镇一个73岁的企业家娶了一个29岁的广西美女。2021年11月,此事引起舆论高度关注。

2021年11月23日晚,涉嫌传播谣言的费(网名“费哥在东莞”)被东莞市公安局分局刑事拘留。

2021年11月19日,一张年轻女子和老爷爷的照片在网上广为流传。她们一身白衣,网上有报道说是老夫人,东莞清溪73岁的企业家,广西29岁的美女。“价格”是“88万礼金+80万两居室+一辆豪车”。

11月21日,有网友发微博称,她就是合影中的女孩,是和爷爷一起拍的,但被造谣为“少妻老人”。据报道,该传言图片源于其2018年12月29日在某社交平台上发布的帖子,记录了自己和爷爷的日常生活。那时候她还“漂”在上海,她爷爷从老家来上海看她。

这个谣言的源头始于今日头条的标题“格非在东莞”。这个谣言给她带来了很大的麻烦。她说,“我要让造谣者受到惩罚,受到惩罚。”为此她截图保留证据。

11月21日,在今日头条搜索“格非在东莞”时,显示的相关用户是一个名为“东莞故事俱乐部”的账号。有网友表示,这是因为事情发酵后对方先删除了相关文章,然后改名为“东莞故事社”。

头条平台管理层也发布消息称,经核实,编造“东莞格非”账号误导用户,挑动公众情绪,平台已封禁该账号。

东莞警方也已依法采取相关措施。

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律师郑晶晶此前曾代理过一名被传送快递的女子。她认为,如果博主所说属实,“东关格非”的行为肯定构成民事侵权,从人格权的角度严重侵害了涉事博主的名誉权。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网络侵权诉讼,要求其删除所有侵权内容,向受害人赔礼道歉,并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至于是否构成诽谤罪,要看诽谤罪能不能达到严重犯罪的标准,这个比较难。但受害人可以报警,要求派出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郑晶晶律师建议,无论如何,首先,侵权的证据要及时固定。对于互联网平台的侵权行为,可以通过司法区块链存管平台等新方式及时保存证据,为后续维权和追责扫清障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一千条的规定,行为人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因侵害他的人格权,应当与其行为的具体方式和影响的范围相称。

行为人拒绝承担前款规定的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在报纸、网络等媒体上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书,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承担。

因此,在名誉权受到侵害时,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一千条,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修订)第一条的规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侵权人承担精神损害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1028条规定,民事主体有证据证明报纸、网络等媒体报道的内容失实,侵犯其名誉权的,有权请求媒体及时采取更正或者删除等必要措施。

因此,当侵权行为发生时,受害人应及时保存并固定证据,可以委托公证处对相关信息和网络名称进行公证,方便后续维权。

充满亲情的祖孙照片被谣传是老夫少妻,真是可笑。对于当事人来说,谣言已经严重影响了她的生活,伤害了她的家庭。真是“人坐家中,祸从天降”。对于社会来说,为了博取眼球,赚取流量,无底线的行为伤害了公序良俗。

目前,造谣者已删除图文,并将账号名称“格非在东莞”改为“东莞故事俱乐部”,平台已封禁该账号。显然,这是完不成的。受害者已联系律师维权,要求严肃问责。这种行为绝不可能靠删帖来完成。

翻翻“飞哥在东莞”的旧帖,可以看出此人是个“惯犯”。有些帖子,带有“土豪”、“美女”、“豪车”等字眼,充满了轻浮的气息。

不难判断。这是一个糟糕的营销数字。它做的是坏事。它想尽一切办法来获得关注。“第一张图,内容全是编的”。以“东莞73岁清溪企业家娶29岁广西美女”为题,拍一张充满亲情的祖孙合照,太无法无天了。受害者完全有权利拿起法律武器,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同时谋取私利,损害公益,有关部门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对此,监管部门应对这种乱象零容忍,持续推进网络乱象整治,采取针对性措施,坚决依法打击此类案件,以此为戒,维护网络空的清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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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管理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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