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后将毕业生的报到证明放入学籍档案,再由学校将档案转到毕业生就业单位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此档案转为人事档案(在此期间档案在工作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或挂靠在代理托管机构)。
如果毕业生毕业后没有办理相关手续,那么经过一年的派遣期(211工程学校两年),他们的学籍档案就到期了,被送回原籍,进入劳动局,在劳动局转为工人档案(这期间档案在劳动局)。
扩展信息:
有的大学毕业生误以为档案存放在人才中心后会“自行生长”,不予理会;有的毕业生工作飘忽不定,把档案放在自己或亲友手里,用的时候随时可以拿出来。
这两个误区对毕业生的最大影响之一就是,由于档案一直保持毕业状态,所以会直接影响毕业生转正定级和再就业后的计长。
一般来说,非国有单位的职工只能通过人才中心申报职称,进入事业单位或通过招考成为公务员,转岗到外地。他们还必须通过相关程序,如档案转移,政治审查等。在当地的人才中心。这样一来,一直不改的档案会给毕业生的个人权益带来很大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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