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
当事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三条规定条件的,可以参加村干部选举。
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不涉及剥夺政治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三条。年满18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文化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村民委员会选举前,下列人员应当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一)户籍在本村且居住在本村的村民;
(二)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的,由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
(三)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申请参加选举,并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批准参加选举的公民。
已经在户籍所在地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当地其他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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