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证明我村村民XXX(身份证号:)是我村村民XXX(身份证号:)的儿子,未婚。
地址:XXX省XXX市XXX县,兹证明村委会(盖章)。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查验婚姻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查询相关信息。
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场登记,发给结婚证;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拒绝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兹有我村村民某某(身份证号:)系我村村民某某(身份证号:)之子,未婚。住址:某某省某某市某某县特此证明村民委员会(盖章)。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
兹证明我村村民XXX(身份证号:)是我村村民XXX(身份证号:)的儿子,未婚。
地址:XXX省XXX市XXX县,兹证明村委会(盖章)。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查验婚姻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查询相关信息。
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场登记,发给结婚证;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拒绝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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