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文化中,“礼”是重要的一部分。在其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它在维护社会秩序和治理国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左传》云:“礼,经国,定国,令民,益后嗣。”礼属于习惯法,嵌在民俗之中。它在中国古代一直发挥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
在中国古代,“礼”具有“法”的功能。其特点是“礼法相依”。但“礼”和“法”是有区别的。
钱穆先生评价说,“礼使人走向自由,法约束人的行为。礼是社会性的,法是政治性的。礼是社会推给政府的,法是政府推给社会的。无论如何,李必须承认他有另一面,他必须对另一面有所尊重。法律只讲法律,不管人。谋杀、伤害和盗窃。你在哪里考虑过惩罚者?所以,礼是私事,法是用来统治群众的。礼的精神要放在社会的每一个人身上,保持每个人的平等和自由,趋于懈怠的局面。法治精神应置于国家政府,以权力为中心,削弱和限制个人自由,并趋向于一种强有力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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