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没饭吃不下。
3.无食品一般指无质量检验合格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无保质期的食品。这类食品多为小作坊、厂家生产;为了节约成本,一般使用廉价原料,大量添加防腐剂和食品添加剂。任何食物食用后都不会对健康产生不良影响。
200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1.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
2.产品名称、制造商名称和地址用中文标明。
3.根据产品的特性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主要成分名称和含量的,应当相应地用中文标明;如有必要提前让消费者知晓,应在外包装上标明,或提前向消费者提供相关信息。
4.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明确标注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5、使用不当,容易对产品本身造成损坏或可能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产品,应有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说明。裸装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特点难以标注的裸装产品,可以不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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