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列纳德·蒙洛迪诺
1964年6月18日,大约上午11:30,胡安妮塔·布鲁克斯夫人刚刚买完东西,正沿着洛杉矶圣佩德罗的一条小巷往家走。
当时她正拖着一个柳条筐推车,里面装着杂货,钱包在购物袋上面。她拄着拐杖拖着大车,弯腰捡起一个空纸箱时,突然被推倒在地。
布鲁克斯夫人摔倒时感到头晕和疼痛,但她仍然看到一名年轻女子逃离现场。
根据布鲁克斯夫人的陈述,这名年轻女子似乎重约145磅(约130斤),穿着“深色的东西”,头发颜色“介于暗金黄色和亮金黄色之间”。
事发后,她立即发现装有35-40美元现金的钱包不翼而飞。
大约在抢劫发生的同时,住在巷子尽头的约翰·巴斯正在他家门前的草坪上浇水。他的注意力被巷子里传来的喊叫声和尖叫声吸引住了。
当他朝那个方向看时,他看到一个女人从巷子里跑出来,跳上了街对面的一辆黄色汽车。
他说不出这辆车的牌子和型号。
汽车立刻启动,绕了一个大圈,绕过另一辆停着的车辆。当它在狭窄的道路上盘旋时,一度距离巴斯只有6英尺(约1.8米)。巴兹看到司机是一个蓄着短胡须的黑人…
其他目击者描述这辆车是黄色的,灰色车顶的黄色,蛋壳白色车顶的黄色。
这辆车的大小被描述为中型到大型。
几天后,一名洛杉矶警察发现一辆灰色车顶的黄色林肯停在一所房子前。
在与男主人交谈时,警官注意到这名男子与作案男女的描述非常吻合,但现在这名男子没有胡子了。然而,他自己也承认,这个人有时会留大胡子。
当天晚些时候,洛杉矶警方逮捕了两名嫌犯——马尔科姆·柯林斯和他的妻子珍妮特。
对这对夫妇不利的证据不充分。
因此,案件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受害者和证人巴斯对嫌疑人的指认。
对控方来说不幸的是,受害人和证人都不是法庭上的“模范士兵”:受害人无法指认珍妮特是罪犯,也从未见过司机;证人巴斯从未见过抢劫犯,在警察局提供的待辨认人员名单中,马尔科姆也无法被辨认出是司机。
所以,这个案子好像不能再继续下去了。
接着,案件的关键证人出现了。根据加州最高法院判决书中的描述,证人是“一所州立大学的数学讲师”。
根据他的证词,被告是“一个金发扎马尾辫的高加索女人(和)一个留着短胡须的黑人”这一事实足以在法庭上给这对夫妇定罪。
为了说明这一点,控方给出了下表,该表逐字引用自最高法院的判决如下(前者是定性的,后者是独立发生的概率)—
部分黄色汽车:1/4
留短胡须的男性:1/4
留胡子的黑人男性:1/10
梳马尾辫的女孩:1/10
金发女孩:1/3
不同华人种族的夫妇:1/1000
检方传唤的数学讲师对这些数据应用乘法法则,乘法得出的结论是,一对夫妇符合所有这些不同特征的概率是一千两百万分之一。
根据证人的推理,这对夫妇在法庭上无罪的概率是一千两百万分之一。
检方随即指出,这些独立概率都是估计值,并要求陪审员用自己的估计值来做这道算术题。
检察官说,他本人认为这些数值是相当保守的估计,如果用他自己的估计,无辜的概率接近十亿分之一。
陪审团接受了这个结果,裁定这对夫妇有罪。
但是这个计算错在哪里呢?
首先,我们已经看到,要把各个分量概率相乘得到复合概率,这些分量概率对应的类别应该是相互独立的。
在这种情况下,列出的特性显然不是相互独立的。
举个例子,根据表格,看到有胡子的黑人的概率是1/10,而看到有胡子的人的概率是1/4,但是大部分有胡子的人也有短胡子。
所以,如果你看到一个“留胡子的黑人男性”,这个人也留短胡子的概率不再是1/4,而是远远大于这个值。
如果去掉“留胡子的黑人男性”这一特征,上述问题是可以纠正的。此时,概率乘积约为百万分之一。
法庭的分析还有一个错误:与案件真正相关的概率并不是上面给出的那个——也就是随机选取一对符合嫌疑人描述的夫妇的概率。
相关概率应该是符合以上所有特征的情侣,有多大可能有罪。
之前的概率可能是百万分之一。
但对于后者来说,由于毗邻案发现场的区域有数百万人口,假设这一区域有2-3对夫妇符合上述描述,应该是合理的估计。
在这种情况下,仅依据之前的证据(这几乎是检方掌握的所有材料),对符合这些描述的夫妇做出有罪判决的正确概率只有1/2或1/3。这个概率根本不足以对嫌疑人提出合理的质疑。
基于这些原因,最高法院最终推翻了对柯林斯的定罪。
选自《特别关注》,2021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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