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电梯广告公司把电梯广告的精准人群覆盖、强迫性观看、反复阅读作为自己的营销优势,让人无路可走、无处可逃,涉嫌侵犯个人的“私生活安宁权”。那么,这些电梯广告是谁在审核呢?
“太时尚了!”在小区电梯外墙的视频广告中,有一个男人满满的哭声,直接吵醒了睡在赵女士怀里的婴儿,吓了赵女士一跳。住在成都锦绣城小区的赵女士(音译)被每天在电梯里播放的视频广告烦透了。谁在审查电梯广告?近日,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涉嫌侵犯“私生活和平权”
“每天上楼下楼看到这个,孩子会不自觉地效仿。”居民陈先生说,前段时间循环播放某聊天APP的广告,广告语如“你怎么还单身?”“如果你是单身,你会上网……”被孩子们记住了,大人被问到“什么是单身?单身是不是特别不好?”
除了担心孩子受影响,还有居民认为电梯广告影响了他们的生活。某小区居民王女士说,“有的整容广告卖的是外貌焦虑,相亲广告制造单身焦虑。每天看到这些感觉会恶化。”
在居民看来,电梯广告的强制输出剥夺了他们观看的权利。德阳某小区居民程先生苦恼地说:“电梯广告和其他广告不一样,根本避不开。”成都双流区东升郭蕊小区的郑先生也投诉:“电梯门口有两个广告,电梯里有三个平面广告和两个视频广告。也就是说,每次回家,我都被迫看至少7个广告。”
发现很多电梯广告公司把精准的人群覆盖、强迫性观看、重复阅读作为自己的营销优势。
“电梯广告可能已经涉嫌侵犯个人的私生活权利。北京市卫恒(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魏冬冬表示,今年正式实施的民法典(本刊有售,全7卷,特惠价在160元,订购热线:027-87927015)在《人身权汇编》中将“私生活中的和平权”列入隐私权。“‘私生活休息权’是一种特殊的隐私权,随着经济的发展,特别是网络技术的发展,逐渐受到重视。今后‘私生活中和平权的适用空的范围还会继续扩大,下一步要慢慢补充和细化它的规定。”
谁介绍的,谁在审?
那么,这些电梯广告是谁在审核呢?某物业公司工作人员郑先生说:“广告是广告公司定的,内容也是他们审核的,但是很明确不能有虚假低俗的内容。”这一说法得到了多家电梯广告公司的证实。
分众传媒(电梯传媒)工作人员王小姐表示:“根据相关规定,目前所有广告都是备案而非预审,所以电梯广告在发布过程中并没有经过市场监管部门的事先审查。但公司有广告审查机制,特别是医疗等特殊行业的广告,需要提供相应的资质材料进行专项审查。”
走访中,小区不少居民也提出,“电梯广告是否应该事先征得业主同意?为什么不打招呼就放一堆广告进去?”
《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起草人之一、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区治理与现代物业研究中心副主任吴三明介绍,在住宅区张贴或播放电梯广告,属于利用共用部位从事经营活动的范畴。实践中,大部分小区的物业服务合同都会包含允许物业利用共用部位开展经营活动的条款。这样一来,大部分小区的广告都不会单独征求业主的意见,小区业主在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要特别注意这一点。
根据强制输出的特点,对电梯广告的监管应该更加到位。
“小区电梯广告不仅是宣传栏,更是体现社区治理的窗口。对于住宅区电梯广告的监督管理,需要社会各界同步采取措施。”北京尚同(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军表示,“尤其是针对电梯广告强制输出的特点,监管尺度应该更严格,尤其是医疗、酒类、美容、网游广告。”
相比其他广告,电梯广告多隐藏在居民区,监管难度更大。目前在广告备案制的情况下,如何优化监管形式,加强抽查,也是有关主管部门要考虑的问题:一方面要加强规范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共同完善规范物业服务区域商业广告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规定小区内商业广告经营方案的投票公示、广告内容、权益归属、标准制定和部门工作要求;另一方面,执法力度有待加强。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畅通网上受理模式和群众投诉举报渠道。此外,业主委员会也应履行职责,对物业公司进行监督和约束,减少电梯广告对业主的不良影响。
“目前相关部门重点监管和打击违法广告,对恶趣味广告重视不够。考虑到电梯广告的强制出口,最好尽快明确电梯广告的规范和标准,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为监管和执法提供法律保障。此外,还可以成立广告伦理委员会,对广告涉及的道德伦理问题进行审查和认定。”吴三明说。
(中国青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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