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HR来说,终于有合适的了,工资谈好了,offer发出去了。就业当天,鸽子鸽子!那心情,别提了!
在职场上,人还是要有点契约精神的。
找工作,预约面试,提前几分钟到;万一出现意外情况,你可能会迟到。提前告知对方是基本的职业素养。确定了offer之后,如果有更好的分公司也无可厚非,但是你要尽快告诉HR,并真诚道歉,不能当天就站出来。
从事一个岗位,在一个行业,圈子没有想象的那么大。江湖路窄,后会有期。会不会很尴尬?人家尊重我,我尊重别人,尊重别人的人格,树立好的形象!生意失败了,仗义还在。
退一步说,要约虽然不适用劳动法,但由于雇佣关系尚未成立,劳动合同尚未最终成立,要约就是要约,具有法律效力。招聘公司已经做好了履行合同的准备。如果其他候选人被拒绝,该要约不可撤销。违约方可以通过面谈记录、通信记录、要约证明等方式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并要求赔偿。赔偿金额一般会根据实际损失来考虑,但是因为赔偿金额比浪费的时间多一点,所以很少有HR或者公司认真对待。
总之,就业当天站队是违法的,情绪化是不合理的。出来工作就要像经营公司一样经营自己的品牌。多为自己考虑,少一点自私,你就能在职场走得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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