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资讯三农 强化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强化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张艳萍摘 要:农业部门采用试点的方式创新了食用农产品的合格证管理制度。这一制度依托于生产者自我承诺及信息标识的产地准出管理机制。建立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关键词: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随着…

张艳萍

摘要:农业部通过试点创新了食用农产品证书管理制度。这个系统依赖于生产者的自我承诺和信息识别来源的管理机制。建立食用农产品证书制度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关键词:食用农产品;证书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食用农产品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如何保护消费者的“舌尖上的安全”?河南省长垣市农安队从强化食用农产品证书入手,敢于担当、勇于作为,为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做了大量工作。

一、正确解读食用农产品证书制度

(一)自我承诺的意义和目的。

农产品合格证是一种营销凭证,也是消费者购买产品的判断依据。标记符合性的目的是声明农产品对包括消费者在内的所有利益相关者都是安全的。目前面对市场量大面广的快速交易模式,从效果和成本的角度来看,用自送样来证明自己的资质是不可取的。因为只测试了样本的有效需求。从效果上难以充分说明其产品的合格性;成本方面,也很难通过优质优价来补偿。农产品证书制度的实施弥补了这一缺陷。

食用农产品证书从内部质量控制和验收两个方面进行设计。作为生产经营主体,建立食用农产品证书制度,不仅有利于规范农产品生产经营行为,形成有效的倒逼机制,降低交易成本,而且合理合法地降低了农产品的准入门槛,既维护了农民的利益,又有利于建立高效的管理和公平公正的市场准入环境。

政府监管部门以此为监管工具,在检查监管过程中对生产经营主体出具的证明进行验证,判断其真实性和有效性,从而达到追根溯源和执法监管的目的。

(二)食用农产品证书的试行范围和基本样式

根据《食用农产品证书试行办法》的要求,试行范围为全国。目前,优先开展蔬菜、水果、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等5类食用农产品试点工作。试点主要针对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鼓励小农户参与试点。

食用农产品证书需要包括五项内容,即农产品名称、数量或重量、生产者信息、签发日期和自我承诺(承诺不使用禁用农药兽药、停止使用兽药和非法添加剂;承诺上市农产品符合农药安全间隔期和兽药休药期要求;承诺对食用农产品证书的真实性负责)。食用农产品证书规定的基本信息不能少,但可以根据需要补充。比如检测报告、产品品牌、认证标志、二维码等。食用农产品证书的基本样式全国统一,即以上五项。但纸张大小和颜色没有统一规定。可以打印,也可以手写,有条件的可以使用电子证书。

(三)坚持谁发行谁负责的原则。

食用农产品证书必须由生产者出具。食用农产品证书是生产者在自控、自检的基础上颁发的,目的是压实主体责任。虽然填写操作简单,但代表了制作方的诚信自律。合格的食用农产品上市是生产者的义务。“承诺”资格证书是监督管理的基本要求,也是生产经营者的内在资格要求,都应履行自己的职责。储运环节的经销商在采购食用农产品时,应当采取自检、内部质量控制或者向生产者索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明等多重措施,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检查,并在转售其食用农产品时出具合格证明。政府部门或检测机构不能代替或背书,更不能盖公章。如有必要,他们可以单独附上相关说明和检测报告。

食用农产品证书可以采用印刷、手写或打字等多种形式。一般要求一式两份,一份签发,一份留存备查,保存期为一年。包装好的食用农产品以包装形式发放,可以在包装材料表面张贴、悬挂或印刷。散装食用农产品以运输车辆或采购批次为单位,一车一证或一批一证,交易时统一发放使用。

二、创新食用农产品证书管理系统监管形式。

(1)以主体责任强化生产者自律。

就监管部门而言,要求生产主体出具“农产品证明”的一个显著变化,是将危机后的应对转向事前的预防,从生产后的控制转向过程控制。长垣农业农村局整合现有涉农数据系统平台,完善覆盖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试用小农户的监管对象数据库,完善生产者类型、名称、产地、联系方式,确保试用食用农产品证书范围规定的主体全覆盖,逐步形成基于安全等级的分类管理体系。分批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证书业务培训,指导各类生产经营主体正确发证,确保证书规范、信息完整、真实有效,引导生产者主动发证,做到证书达标上市。

长垣惠民蔬菜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2月,主要从事蔬菜水果的种植和推广,占地800多亩。建成日光温室80座,双连拱塑料大棚250亩,设施农业面积570亩。同时配备节水滴灌系统等相关配套设施,进行标准化育苗,年产绿色蔬菜600万公斤。在长垣农业农村局的指导下,公司颁发了长垣第一张食用农产品证书。目前,该公司共发放食用农产品证书8020份,成为长春惠民蔬菜有限公司农产品进入市场的“身份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新名片”。

河南卫华农场有限公司位于长垣市西郊,308省道以南,大广高速以西,地理位置优越,土地资源丰富。公司始终坚持“关注健康,关爱生命”的企业愿景和“打造绿色餐桌,保障舌尖安全”的企业宗旨,坚持“生态、营养、健康”的目标,大力发展粮果科学种植、林下家禽绿色养殖、米、面、粮油食品加工,致力于打造现代农业、三产、三产融合发展示范园区。接到政府部门下发的《河南省试行食用农产品证书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后,公司立即响应,召开专题会议,购买配套资料。同时,配合长垣农业农村局积极参与网上学习培训,试行食用农产品证书制度,积极宣传普及食用农产品证书制度。目前,食用农产品证书已成为河南卫华农场有限公司品牌形象的又一张名片,让大家吃得放心,用得放心,真正实现了“打造绿色餐桌,保障舌尖安全”的目标。

(2)加强过程中的事后监督管理。

在试行食用农产品证书发放过程中,监管部门将食用农产品证书作为日常检查和执法监管的重要内容,定期对生产者发放的食用农产品证书进行随机抽查,验证食用农产品是否合格,对虚假发放证书、承诺与抽检结果不符的生产者增加抽检频次,紧盯问题直至彻底整改。对冒用他人名义出具食用农产品证书的,将从重处罚,纳入信用管理,联合惩戒。

(3)协同推进,加强部门合作

“合格证书”是一种制度,是合格的标志,是可追溯的证明,是监督的武器,是信誉的证明。加强与监管部门的联系与合作,是推进食用农产品证书制度国家试点的重要一步。根据原农业部和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意见》的要求,食用农产品证书的发放是农业部门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发放制度的有力抓手,也是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的基本条件。

三。结束语和展望

建立食用农产品证书制度意义重大,任务艰巨。长垣农业农村局将以开拓进取的精神、攻坚克难的勇气、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推进食用农产品证书制度创新、机制创新、管理创新,努力开创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新局面,为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参考资料:

[1]孙娟娟,陈松。食用农产品证书管理的制度创新与法律保护[J].中国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000 (003): 39-47。

[2]试行食用农产品证书制度的探索与对策。中国分类号:S81货号:1004-5090(2020)05-0032-02

(作者单位:长垣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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