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林员是保护生态安全屏障的最基本力量。目前,中国有170多万名乡村护林员。近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农村护林员(草)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加强农村护林员队伍建设,夯实林草资源发展基石。
在10月8日国家林草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的出台有利于农村护林员的规范管理。农村护林员类型复杂,经费来源多样,存在同工不同酬、管护区域重叠、培训考核管理难度大、巡逻装备差异大等问题。要整合现有管护队伍,实行统一规范管理,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乡村护林员中,生态护林员110万人,已帮助300多万人顺利脱贫。随着扶贫相关政策的逐步调整,规范和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有利于巩固扶贫成果,也有利于建设一大批扎根农村、基础扎实的资源保护力量,从而为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做出贡献。
据介绍,《办法》的亮点在于明确了乡村护林员依法享有的获得劳务报酬、解除劳动协议、接受和参加培训等六项权利。此外,还特别规定,乡村护林员在完成规定的护林(草)任务后,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参与发展林业生态建设和森林经济等绿色产业富民,增加个人收入。《办法》明确要求各地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统筹确定劳动报酬标准,保持报酬相对稳定,不得随意降低标准。此外,《办法》提出建立乡村护林员奖励激励机制。对能充分发挥护林员、线人、宣传员作用,及时发现并提供有效信息或避免造成重大损失的,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鼓励农村护林员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身到保护绿水青山、建设美丽乡村的事业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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