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的重要性
推进交通管理社会化的重要抓手
在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的背景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作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重要措施,已经被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组织领导下,公安、交通、安监、城建、水利等相关职能部门,将加强合作,共同推进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
也是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重要手段。
一条清晰的分割线,一个坚固的护栏,一组清晰的信号灯,都可能阻止一场交通事故的发生,甚至挽救许多生命,尤其是当“汽车时代”突然来临的时候,保证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的安全有效显得尤为重要。道路安全隐患治理是改善道路交通环境、保障道路畅通、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特别是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手段。
改善道路交通秩序的重要保证。
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隔离护栏等设施是道路交通管理的基础,是交通管理部门的有效帮手。不完善的道路交通设施会严重扰乱正常的交通秩序,甚至可能造成道路交通瘫痪。
道路安全隐患治理中存在的问题
调查质量参差不齐。
由于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需要多部门协作,且参与排查的人员对专业知识掌握不全面,各部门管理依据和标准不一,导致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法和标准不一致,导致排查质量参差不齐。
隐患整治效果不好。
因为整治危险路段需要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所以经常提建议的是交警部门,出面协调的是交警部门。以交警一家的微薄之力,推动整改落实有点“心有余而力不足”,尤其是面对一些整改难度大、涉及部门多的隐患。由于没有法律明确规定哪个部门负责,往往流于形式。
整治资金普遍缺乏。
道路安全隐患的治理往往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每个隐患从几万元到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元不等。但由于经济因素的制约和影响,交通设施建设预算不足,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往往因管理经费不足而半途而废,资金短缺成为瓶颈问题。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管理的对策
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是一项长期工作,涉及各级政府和多个部门。基层交警部门要立足本职,发挥带头作用,积极协调各方力量,积极开展道路安全隐患综合治理,有效预防事故发生。具体来说,要做好以下工作。
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做好部门协调。
作为基层交警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定期召开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定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研究落实整改措施,督促落实整改责任,将整改措施任务分解到相关部门,彻底改变交警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形成“政府为主、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
建立由交警主导的隐患排查机制。
第一,深入调查。按照行业标准,所有的道路都要进行全方位的检查和全过程的评估。调查重点包括:无中央防撞护栏的双向四车道道路;特别是临水道路有急弯或弯道、标志标线缺失、行车视距不足、临水临崖的路段;特别是农村道路桥梁没有与路面同步改造,桥梁的承载能力、护栏的防撞强度、桥堤的安全防护等。
二是分类备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按照道路、桥梁的危险等级和程度进行登记建档。干线公路、桥梁按行政级别分类(国省),农村公路按技术等级分类(一、二、三、四级公路),城市道路、桥梁按城市骨架分类(快速路、主干路、次干道、支路),详细记录各危险路段的道路名称、桥梁位置、隐患位置、隐患内容、整治措施、整治期限、责任单位及相关图片。
三是及时举报。收集查出的交通安全隐患信息,与交通部门共同研究确定,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由当地政府组织隐患治理工作。
加大资金投入。
基层交警部门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说明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的内容、原因和意见,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他们还应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分析隐患产生的原因和治理对他们的重要性,说明各部门应完成的法律责任和任务,以及因治理不力而应承担的相应法律和行政责任,协调相关部门将隐患排查整改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并增加资金投入。
加强检查和监督。
基层交警部门要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际出发,根据各级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下达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任务和指标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警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并重点对年度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按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的总体要求,推动建立由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协调的考核程序,严格控制考核工作,及时公布考核结果,做到奖惩分明。
加强宣传教育
一方面,基层交警部门要定期组织人员深入社区、单位、学校,深入客运站,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宣传交通法律和安全知识,使交通安全宣传家喻户晓,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使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道路交通管理;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短信等媒体,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动员全社会力量和广大群众参与并积极支持排查工作,形成道路安全隐患群防群治的格局,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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