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资讯汽车 注册登记时,对发现的违规机动车产品,车辆管理所(注册登记时对发现的违规机动车产品车辆管理所应做好)

注册登记时,对发现的违规机动车产品,车辆管理所(注册登记时对发现的违规机动车产品车辆管理所应做好)

刘宝森摘 要:通过对申请注册登记的新车型进行鉴定,建立统一的技术参数数据库供全市查验员在注册登记查验时调用,进一步严格查验标准,确保全市执行标准统一,登记内容规范,力争从源头上杜绝违规车型的注册登记。关键词:新车型;鉴定;杜绝违规车辆1 对…

刘·

摘要:通过对申请注册登记的新车进行鉴定,建立统一的技术参数数据库,供全市检验人员在注册登记和检验时调用,进一步收紧检验标准,确保全市统一执行标准和规范登记内容,努力从源头上杜绝违规车辆注册登记。

关键词:新车型;鉴定;消除非法车辆

1 .新模型评价的背景和历史发展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机动车作为生产生活的工具,逐渐进入寻常百姓家。形势的发展变化给机动车检验带来了新的问题和挑战。上世纪80年代,北京市车管所在新车检测中发现了很多问题,如检测场地分散、民警专业水平参差不齐、对标准执行的把握不一致等原因,使得“车虫”有了“空可钻,导致一些走私车和非法改装车蒙混过关。”我们痛定思痛,深入分析原因,研究有效对策。从1992年开始,我们实行了对辖区内最先发照的新车型进行技术鉴定的工作方法,这种方法一直延续到现在。该方法经过26年的发展,不断完善,从人员、管理规定、识别设备、数据库的建立和使用等方面形成了系统的管理体系。还逐步固化了根据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和GB 7258等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对每一款新车型的首车进行全面检查的鉴定模式,以及合格证和产品公告。对于合格的机型,保留相关图片和技术资料。全市只有合格的新车型才能注册,统一了检验标准,加强了源头控制的作用。

2新车型鉴定工作方法介绍

2.1制定新型号鉴定的配套措施。

为确保新车鉴定工作的顺利开展和鉴定结果的准确性,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

(1)完善规章制度,成立新型号鉴定专班,由主管部门领导直接负责,抽调高级检验人员和业务骨干共同审核初步鉴定意见,形成鉴定结论;

(2)选择合适的场地,设立新型号专用检验岗,调配检验业务骨干,承担具体的新型号鉴定工作;

(3)配置专用检验设备,最大限度防止人为因素,保证检验数据的准确性。如配备了外形尺寸自动测量装置、称重设备、解码器、激光测距仪、漆膜厚度检测仪、探伤仪、行车记录仪读数设备、合格证验证系统等。

(4)由于新车型鉴定是利用第一辆新车对新车型进行综合鉴定,检查项目多,耗时长。我们要求制造商、进口商或其授权经销商参与新车型评估,以增加我们对新车型的了解,并便于交流。如果发现问题,厂家可以在源头及时整改,有效避免群众与车管所或厂家与经销商的矛盾。

2.2明确新车鉴定的主要内容和判断依据。

北京新车型的鉴定可以概括为“三审三确认”,即:

(1)审核公告中的信息,确认其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2)审核实车技术参数,确认与合格证及公告一致,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3)检查车辆技术数据中记录的参数,确认与公告中的信息一致。

判断是否合格的主要依据是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汽车、挂车和轿车的外形尺寸、轴重和质量限值》(GB 1589)、《公告》管理的相关规定,如:2002年第768号《尺寸参数和质量参数误差的规定》;2011年632号文,关于大中型客货车的相关要求;2014年453号文,对厢式货车等的具体规定。

2.3“三审三确认”的方法和步骤以及查获的违法车型案例

(1)看公告。查看公告中的信息,确认其符合相关标准。根据我国机动车产品准入制度,国产车辆必须经过工信部审核后才能交付销售。GB 7258、GB 1589等标准也是工信部审核新产品的依据。客观来说,大部分车型的公布是没有问题的。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还是发现有部分型号不符合国家标准。主要情况有:质量参数超过GB 1589的限值、改装车不允许使用的底盘、公告中的参数不符合GB 7258的要求等。,这就要求我们从事鉴定工作的检验人员要掌握GB 7258、GB 1589等国家标准,认真审核公告中的数据,核实是否符合标准。不符合、证据固定的,列入违法车型及时上报。

【案例1】改装车使用了不允许使用的底盘。

某品牌检修车使用某品牌ⅱ类底盘。这款底盘的公告中明确写着“本底盘总质量超限,用于改装汽车起重机、消防车、混凝土泵车、清障车、特种油田车”。所以这个底盘不能用来改装大修车,这是公告审核中的错误。我们把这个事情通知了工信部,工信部很快就取消了。

【案例二】两轮摩托车公告中出现载重质量。

某品牌普通两轮摩托车在公告中记录的额定载重量为150KG,属于公告审核中的低级错误。

【案例3】侧三轮公告中车轴数量为“3”

某品牌侧三轮“公告”中记录的车轴数量为“3”,也属于公告申报审核不严的问题。

【案例四】重卡公告中,号牌架可以翻转。

某品牌重型油罐车,公告中的车辆外观照片中,前车牌框是可翻转的。属于GB 7258规定的问题,不符合管理规定。

(2)看实车。核对实车技术参数,确认与合格证和公告一致,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主要检查项目有:车辆外观、车辆识别代码、发动机号码刻制位置及效果、车辆标志、外形尺寸、整备质量、轴距、轮距、集装箱尺寸、三角板、灭火器、车身反光标志、侧后方防护装置、安全装置等。在检查过程中,使用了以下设备:使用轮廓尺寸自动测量仪,测量车辆的长度、宽度和高度,使用地磅,测量整备重量,使用红外测距仪,测量集装箱的尺寸和围栏的高度,测量车身和侧面及后面保护装置的反光标志,使用钢卷尺测量,检查并重新检查安全装置。

检验结束后,将车辆外观造型、实测技术参数、安全装置与合格证、公告、3C认证信息进行比对,确认是否一致;根据GB 7258、GB 1589等标准,确定是否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车辆外观形状比对不一致,尺寸参数、质量参数超过GB 1589的限值或误差范围,安全装置不符合要求,车辆识别代码、发动机号的刻写不符合GB 7258的要求,或者车辆标志、警示词、灯光信号装置、里程表、排气管位置不符合要求,相关技术数据记录不一致的, 将固定证据纳入违法车辆,通过登记系统逐级查找原因并上报。

[情况5]尺寸参数超出错误范围

某品牌面包车实际高度为2600mm,公告中高度为2500mm,误差为4%,超过了768号文件1%的允许误差范围。

【案例6】车辆识别码被打磨,重新刻字。

某品牌重型箱式半挂车,原车辆识别代号打磨后,在附近位置重新刻制,违反了GB 7258“车辆识别代号不得更改或一经刻制不得更改”的要求。

【案例7】倒车灯灯具安装

某品牌电视半挂车安装了向后照射的灯具,违反了GB 7258中“不得安装强制性标准以外的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如货车、挂车在向前行驶时向后照射的灯具”的要求。

(3)看数据。检查车辆技术数据中记录的参数,以确认它们与公告中的信息一致。国产车可以通过证书记载的“车型”和“发证日期”获取工信部公告中的适用信息,与证书记载的技术参数进行比对,确认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则合格证涉嫌涂改、伪造,车辆涉嫌违规,应纳入违法车辆车型进行涉嫌查处。

【案例8】证书备注栏涂改。

某品牌小型普通客车在公告中申报了可选双面踏板,宽度为2095mm。根据证书填写要求,备注栏应注明可选项目。但厂家并没有通过证书申报系统进行修改,只是在证书的备注栏人为添加了可选部分的描述,属于证书涂改问题。

【案例九】证件记载的乘客人数与公告不符。

某品牌纯电动城市公交车,公告中允许载客76/24-52人。可以看到,这辆公交车是允许站立的,而其生产的车辆合格证上记载的乘客人数是51人。真实的公交车也配备了51个座位,显示没有站立座位,实际车辆状态与公告核定的状态不一致,属于证据确凿的非法车辆。

(4)对经鉴定符合标准的,采集技术参数,擦写车辆标识码和发动机号,保留车辆外观、车内、安全装置等关键项目的照片,录入新车型技术参数数据库,提供给本市检测人员使用。对于鉴定不合格的,取证后通过“六位一体”系统上报违规车辆,存在的问题反馈给厂家整改。

3.新型鉴定工作方法的成果

通过对新型号的鉴定,我们陆续发现了上千个非法型号,得到了上级部门的认可和表扬。2000年初,当时的机动车行业主管部门(国家发改委)致函公安部交管局,称“全国近80%的违法车辆都是北京车管所发现的”。为此当时的公安部交管局主要领导还专门到北京车管所就此事给予表扬和奖励。这种工作方法也得到了2008、2013、2014版《机动车检验规程》(GA 801)以及正在报批的最新版本的肯定。标准中明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对本辖区首次登记的新车进行技术参数确认,建立新车技术参数数据库,以鼓励全国各地借鉴。

4对下一步的建议

目前,全国绝大多数车管所仍采用下载公告的方式进行检查比对。车辆公告本身是否违规,实际检验的车辆是否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车辆相关技术数据是否存在问题等。在掌握和执行标准方面仍然存在问题。为解决公告审查不严、厂家非法生产等问题,提高机动车产品质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建议由公安部交管局牵头组织新车鉴定,建立全国统一的机动车参数数据库,努力执行全国统一标准,规范登记数据,停止违法车辆登记,控制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源头。

参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3]《机动车登记条例》(公安部令第124号)

[4]机动车登记规范

[5]《机动车检验规程》(GA 801-2008)

[6]《机动车检验规程》(GA 801-2013)

[7]《机动车检验规程》(GA 801-2014)

2017年,18家整车厂存在生产一致性问题。

工信部对2017年全国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在办理新出厂车辆注册登记时发现的“涉嫌违法”汽车产品进行了核查,确认共有3163辆新出厂车辆存在违法行为。此外,在2017年车辆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中,发现部分企业存在车辆实际参数与核定参数不一致、不符合国家标准等违规行为。根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相关规定,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分别给予行政处罚、注销问题产品、限期整改、批评约谈等处罚措施。同时,违规信息录入我部车辆生产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

2017年存在生产一致性问题较多的18家车辆生产企业名单如下,工业和信息化部呼吁,请各有关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车辆产品生产一致性管控,严格做到诚信自律,确保合格产品出厂,保障道路交通安全。2017年生产一致性问题较多的18家整车企业名单如下。工信部要求各相关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整车产品生产一致性管控,严格诚信自律,确保交付合格产品,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管理窝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s://www.guanliwo.com/a/zx/55404.html
上一篇以下哪些心理会增加驾驶风险,以下哪些心理会增加驾驶风险,影响驾驶员心理的因素
下一篇 浅谈无损检测技术在违规嫌疑车调查工作中的应用,车辆无损检测
管理窝

作者: 管理窝

这里可以再内容模板定义一些文字和说明,也可以调用对应作者的简介!或者做一些网站的描述之类的文字或者HTML!

为您推荐

评论列表()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0898-88888888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email@wangzhan.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关注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