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一年来,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显著进展。秦岭6个市成立了以市委书记或市长为主任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有效推进工作;设立3亿元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省级专项资金和1亿元秦岭生态建设引导基金,支持秦岭矿区恢复治理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此外,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终身责任追究制度不断完善。此外,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等生态修复工程有序实施,陕西省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局等机构挂牌成立。秦岭国家公园纳入国家公园总体布局,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逐步形成。
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汇报
《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一年来,陕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进展。秦岭6市分别成立了由市委书记或市长任主任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切实推动工作开展;设立省级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3亿元、秦岭生态建设引导基金1亿元,支持秦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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