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由市北林区人大副主任林迪带队,全国人大代表代表团一行12人对北林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北林区副区长聂、区市场监管局局长参加了检查。代表们检查了东关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品、疫苗的采购、储存、使用管理情况,认真检查了Xi安康佰中药业公司东关南街店、陕西广济大药房医药有限公司Xi安金花路二店执业药师在岗和处方药销售、处方留存、人员配备情况,并在现场检查后召开了碑林区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座谈会。
林迪高度肯定了碑林区市政府实施《药品管理法》的情况,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宣传和基础宣传,增强涉毒单位和人员的自律意识和责任主体意识;要加强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探索长效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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