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宝鸡市公安局环境食品药品支队将宝鸡市金台区品韵烟酒商行赵某涉嫌侵犯“西凤酒”等酒类商品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案移送金台区市场监管局处理。
据市场监管局介绍,自2018年8月以来,赵某先后以17580元购买西凤酒、五粮液、茅台、剑南春、国窖1573等白酒162瓶。已售出10瓶,依法扣押152瓶。非法经营金额37250元。
根据法律鉴定,被扣押的白酒为侵权产品。根据《商标法》规定,金台区市场监管局没收未售出的白酒酒瓶152个,并对当事人处以罚款3万元。
2019年1月,宝鸡市公安局环食药支队将宝鸡市金台区品运烟酒商行赵某涉嫌销售侵犯“西凤酒”等酒类注册商标专用权案移送至金台区市场监管局处理。经市场监管局查明:赵某自2018年8月开始,以17580元多次购进“西凤酒”“五粮液”“茅台”“剑南…
2019年1月,宝鸡市公安局环境食品药品支队将宝鸡市金台区品韵烟酒商行赵某涉嫌侵犯“西凤酒”等酒类商品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案移送金台区市场监管局处理。
据市场监管局介绍,自2018年8月以来,赵某先后以17580元购买西凤酒、五粮液、茅台、剑南春、国窖1573等白酒162瓶。已售出10瓶,依法扣押152瓶。非法经营金额37250元。
根据法律鉴定,被扣押的白酒为侵权产品。根据《商标法》规定,金台区市场监管局没收未售出的白酒酒瓶152个,并对当事人处以罚款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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