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我80多岁了。我有两个女儿和一个儿子。儿子早年车祸去世,留下一个孙女。两年前,我妻子去世了。去世前,她将遗嘱进行了公证:我们两人去世后,我们与两个女儿平分房子。感觉妻子当时考虑的不全面,没有给孙女留什么东西,所以现在想修改遗嘱。请问我该怎么办?答: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或者变更遗嘱。有几份遗嘱。如果内容有冲突,以最后的遗嘱为准。由于您和您妻子的遗嘱已经过公证处公证,如果您想修改遗嘱,可以去公证处为您的财产重新立一份,也可以不去公证处,通过其他合法的立遗嘱形式重新立一份,比如自己写的自拟遗嘱、两个以上见证人见证的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等。你老婆确定了她那一半财产的分割,也就是说这套房子的一半产权由你的两个女儿平分,而这套房子的另一半产权归你。你可以根据你最新的意愿决定由谁来继承,这样你就可以立一份新的能够表达你真实意思的遗嘱。想修改已公证的遗嘱,该怎么办
问:我80多岁了,有两个女儿和一个儿子,儿子早年因车祸去世,留下一个孙女。两年前我老伴去世,去世前做了遗嘱公证:在我俩都去世后,把我们的一套房子给两个女儿平分。我感觉当时老伴考虑得不全面,没给孙女留下什么,所以现在想修改遗嘱。请问,我应该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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