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国·巢父
4月14日上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召开二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草原司有关负责人介绍了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加强草原保护和修复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以完善草原保护修复体系、推进草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线,加强草原保护管理。中国草原进入了加强保护和恢复的新阶段。
据介绍,长期以来,由于重利用、轻保护、重需求轻投入、超载过牧以及气候变化的影响,90%的草原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退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不断加强草原保护和修复,取得明显成效,初步遏制了草原整体退化趋势,部分地区草原生态状况明显改善。中国草原综合植被覆盖率达到56.1%,比2011年提高约5%。特别是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将草原监管职责由原农业部划归新成立的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进一步加强了草原生态保护和修复。将草原监管职责从农业生产部门转移到林草生态保护部门,充分体现了党中央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管理的战略意图,也为全面加强草原保护和修复创造了历史性机遇。
据悉,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该意见,以进一步加强对草原保护和恢复的指导。相关负责人认为,此时出台《意见》是必要和及时的。它是我国草原由生产型向生态型转变后的第一个国家政策文件。它明确了草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客观原则,是今后指导草原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相关负责人介绍,《意见》从夯实工作基础、加强资源保护、推进生态修复、加强合理利用、完善重要制度等方面提出了12项工作措施。同时,从科技、法律、政策、人才队伍等方面提出了四项保障措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草原保护修复体系基本建立,草畜矛盾明显缓解,草原退化趋势得到根本遏制,草原综合植被覆盖率稳定在57%左右,草原生态状况持续改善。到2035年,草原保护和修复体系更加完善,草畜平衡基本实现,退化草原得到有效治理和恢复,草原综合植被覆盖率稳定在60%左右,草原生态功能和生产功能显著提升,在美丽中国建设中的作用凸显。到本世纪中叶,退化草原得到综合治理和恢复,草原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新格局。
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国家林草局将全力做好《意见》的宣传贯彻工作,把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努力提高草原治理能力,筑牢草原绿色屏障。
一是细化考核指标,落实地方人民政府目标责任制。结合落实林(草)长制,科学设计草原承包经营、基本草原保护、草畜平衡、禁牧休牧等制度落实考核指标,纳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压实地方责任。
二是加强部门帮扶,形成工作合力。草原工作基础薄弱,涉及面广,需要各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要积极探索和构建草原保护和修复的长效机制,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快草原生态修复,科学合理利用草原资源。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全社会关心和支持草原事业发展。广泛宣传草原的重要生态、经济、社会和文化功能,不断增强全社会爱护草原、依法保护草原的意识,深入开展草原宣传和科普活动,积极动员相关公益组织和公众参与草原保护和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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