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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桑岁月 多彩历程

陆祝秋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日子里,回眸湘潭林业沧桑岁月和多彩历程,我作为在林业战线奋斗一辈子的“老兵”,心情非常激动。70年来,湘潭市的林业发展像一幅幅绿色画卷,历历在目。开端良好随后大起大落湘潭地处湘中丘陵,森林资源底子薄,历来人多山…

鲁·

在周年纪念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回望湘潭林业的沧桑巨变和多姿多彩的历史,作为一个在林业战线奋斗了一辈子的老兵,我感到无比激动。70年来,湘潭市林业的发展就像一幅绿色的画卷,历历在目。

良好的开端伴随着起伏。

湘潭地处湘中丘陵,森林资源基础薄弱。从来都是人多山少,山多林少,群众缺料少烧。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从1949年到1957年,农村土地改革和农业合作化导致了两次林权变更。动乱中,“杀猪砍树”时有发生,森林资源衰退。同时,湘潭人听了毛主席的话:“植树绿化祖国”,植树热情也很高。当时主要是种灌木树(马尾松)和播种橡树种子。俗话说“欲树一丛长,隔山听锄头响。”一种锄头法广泛用于种植松树,非常广泛。到1957年,全市人工造林27966公顷,是民国时期的10倍,造林有了良好的开端。

1958年,在“大量砍伐,下大力气”“一年消灭荒山”等不切实际的口号下,进行毁林造林,多砍少造。在炼钢、烧炭、办公共食堂、砍树当柴烧、成片的森林化为灰烬的同时,屋内的风景树几乎没有存活下来,数万棵百年老树被毁。到1962年,全市经济林和疏残林只有51066公顷,森林覆盖率只有10.1%。水土流失成了灾难,林业跌入低谷。

基地造林成效显著。

1962年,中央关于人民公社调整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实施,山林固定给生产队经营。当时,胡耀邦同志担任湘潭地委第一书记,对林业非常重视,批准了林业局总结的四种山林权下放办法,因地制宜地实行。他看到潭邵一带光秃秃的山头,幽默地说,湘潭是“和尚”在当家,他要大搞造林。他主持了新成立的棋盘山、白石臼等八个国营林场,并促进了潭邵沿岸的植树造林和绿化。1964年,时任湖南省委书记的张平华发出“唱杉戏不唱天不唱地”的号召,各地积极响应。1965年,经省林业厅批准,湘潭市湘潭、湘乡、郊区等县被列入全省第一批杉木林基地。国家补贴造林费每公顷75元,基地干部群众努力排除各种干扰,在基地搞造林。到1970年,全市已种植杉木林基地11853公顷。从1964年到1975年,全市增加林地84666公顷,森林面积达到13.58万公顷,森林覆盖率上升到27.11%。1977年,湘潭县荣获全国造林基地先进单位。同时,涌现出湘潭县茶恩寺公社、石潭公社、湘乡县金村公社、郊区赵山公社等先进单位,以及马少凡、罗同初、杨东升等一批以农场为家,艰苦奋斗,科学造林的模范人物。

消灭宜林荒山,争第一。

林业改革从“三定”开始。1981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森林保护和林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大力开展了林权确权发证、自留山划分、林业生产责任制确定等林业“三定”工作,并于1982年圆满完成。在这“三定”中,湘潭市除了郊区保留的责任山外,大部分社会团体将责任山申报为自留山,但未能及时发证,造成了一片乱砍滥伐。1985年春造林后,市、县农委和林业部门集中力量稳定山林责任制,同时查处毁林行为。经过一年的努力,“三定”工作得到全面提升,全市确定国有林地2620公顷、农村集体林地82760公顷、自留山144740公顷。

由于树木生长周期长,管护难度大,虽然“三定”后群众植树造林的积极性一直很高,但大部分树都种在房子院子和菜园周围,房子很快就被树木覆盖,而荒山则无人问津。全市年造林面积徘徊在5300-6600公顷之间。

1984年1月,湘潭市政府召开全市造林工作会议,采取了派技术人员规划设计、筹集专项资金支持连片造林、各级党政林业部门组织示范、开展绿化竞赛等四项措施。“五统一点”(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树种苗木配置、统一规格质量、统一整地造林时间、统一护林、到户造林、谁造谁有)的经验,大受鼓舞。1987年2月,湘潭市荣获全国先进造林单位称号。

1987年,湘潭市有荒山残林4万公顷,覆盖107个乡镇,大部分是荒山、挂山、插花山等。,消除饥荒进入了关键阶段。当年9月,市委书记、市长、主管林业的副市长、农委主任、林业局长与相应的县市领导干部共同签订了《湘潭市领导干部任期保护森林资源责任状》,规定用三年时间基本消除荒山,分步实施。当年各县区全部达标并颁奖。1988年9月,市委、市政府作出《关于用两年时间基本消除荒山,用五年时间绿化湘潭的决定》,在长沙、湘潭、岳阳三市的灭荒竞赛中,力争第一。市委市政府的决心令人振奋。全市现有县级干部16人,区乡领导410人,造林196处,造林540公顷。

在消灭干旱战役中,市县林业部门加强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林业职工做好荒山清查复查、造林规划、检查验收、种苗、资金、技术、管护等工作。在苗木调配上,采取苗木与造林规划挂钩的办法,全面落实“四定一包”责任制;造林整地坚持先放样、后整地、后植树,验收成活率达到85%以上后付款;坚持科学造林,从北美引进湿地松、火炬松等优良树种,培育高产壮苗1.05亿株,造林面积达到4.49万公顷。推广率和效果居全省第一,获省林业科技进步二等奖。

到1990年10月,全市连续7年组织百万人次,投入工人1500多万,人工造林7.67万公顷,飞机造林13250公顷,铲除宜林荒山6万多公顷。当年11月,经省绿委验收组核实,湘潭在全省率先消除宜林荒山,多少代林人的梦想实现了。

实现全面绿化,达标率先。

从1991年起,全市林业工作的重点从消灭荒转向全面绿化,从粗放经营转向集约经营,科技兴林。市委、市政府、县(市区)委、政府签订综合绿化责任状,逐级落实到乡镇。横向,市政府和城建、交通、教委、水利等部门。,签订部门绿化责任状。1994年10月,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加快综合绿化、发展高效林业的决定。市人大还通过加快综合绿化议案,组织NPC代表进行检查监督。同时充实市、县(市区)绿委,推动整体绿化进程。

1991年,是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十周年,江泽民总书记应邀参加韶山的植树活动。全市大张旗鼓地开展绿化宣传活动,大大提高了人们的绿化意识,参加义务植树的人数逐年增加。

综合绿化的薄弱环节是城区和公路的绿化。市绿委和相关部门共同努力,补齐短板,迎头赶上。该市城建部门加强领导,加大投入,新建菊花池、杨梅洲两个公园,开发昭山风景区,完善环城绿化带,发展社区花坛、小游园700多个。到1996年,城市建成公共绿地226公顷,人均公共绿地4.65平方米,绿化覆盖率36.7%,达到省级绿化标准。交通部门改变了过去只修路不种树的习惯。市交通部门主要领导亲自抓,加大绿化投入,建立专业管护;修一条新路,绿一条路;依靠科技培育质优价廉的苗木,降低成本,加速绿化。到1996年,全国共有国省道256公里,绿化率达98%,四级以上县乡公路815公里,绿化率达90%,超过省级绿化标准。

自1994年全国绿委开展“四优”(十佳城市、百佳县、百佳村、百佳村)竞赛以来,各地积极参与争创活动。韶山市坚持封育结合,山区全面绿化9334公顷,城市绿化覆盖率达57%,人均公共绿地123平方米,居全省首位,1995年荣获全国造林绿化百强县称号。湘潭县沈曦村、双峰村,湘乡市平湖村、金村获得全国千户造林村称号。韶山灌区管理局被誉为“百里渠百里林,固水长清水绿渠”,被评为部门绿化先进单位。

1996年10月,经省绿委工作组现场验收,湘潭市被评为全省第一个达到综合绿化标准的城市。1996年底,湘潭市林地面积达到210313公顷,是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的2.25倍;森林覆盖率达到44.82%,同比增长14.7%;森林蓄积量487万平方米,增长3.6倍。

退耕还林出现反弹。

2001年以来,退耕还林、生态公益林保护、防护林体系建设、优质苗木花卉工程等一系列国家项目相继落户湘潭。特别是退耕还林是一项重大的生态工程。国家拨出巨资扶持农民,有计划地对水土流失的坡耕地和沙地进行退耕还草。2001年,湘潭、湘乡、韶山、岳塘等4个县市被纳入该项目。

退耕还林工程要求高,管理严。各级党政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各级林业部门组织实施。层层签订承包责任状,逐村登记盖章。生态林占80%以上,以洋松、马尾松为主,枫香、木荷等混交林占30%以上。经济林不超过20%。严格受理,县(市、区)级初检,省市复审,国家核查,张榜公布,公开公正。补贴资金从国家到省到县,由县下拨到农民手中。县(市、区)和乡镇两级要建立工程档案。所有退耕还林申请表、合同、设计验收图、表、卡、现金换粮清单都要有专人归档管理。

至2005年,全市共完成退耕还林14404.1公顷,工程总投资1.65亿元,惠及全市4县、市、区51个乡镇,911个村,41221户,179665人。工程造林面积实,保存率高,幼林生长快,重点治理了涟水、涓水上游、石狮江流域坡耕地的水土流失。通过退耕还林、旱土种果和严格控制基建占用林地,2005年全市林地达231951.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46.3%,比1985年增加1838公顷,有史以来头次出现林地不降反增的可喜局面。到2005年,全市已完成退耕还林14404.1公顷,总投资1.65亿元,惠及4个县、市、区的51个乡镇、911个村、41221户、179665人。项目造林面积坚实,保存率高,幼林生长快。涟水、涓水上游、石狮河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得到重点治理。通过退耕还林、旱地植果、严格控制基础设施占用林地等措施,2005年全市林地达到231951.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6.3%,比1985年增加1838公顷。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了林地不减反增的可喜局面。

创建标准,迎接大庆

2016年,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碧水青山是无价之宝”的思想,湘潭启动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工作。

在创森的绿色号角下,湘潭市专门成立了高规格的创森领导小组,以市委书记曹为顾问,市长谭文为组长,先后制定了《湘潭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等一系列纲领性、规范性文件。根据《湘潭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6-2025年)》,确定了“绿伟人故里,生态美湘潭”的主题,确定了“一核两谷三块十园多星多点”的总体布局。全市上下齐心协力,签订创森责任状,实施创森绩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各级创森办精心策划,精心组织,努力工作;市财政每年统筹2000万元资金作为营造林资金,县市营造林资金每年不低于1000万元。

2003年,湘潭创建了森林,通过城市绿化、河道美化和农村美化,市民能够享受到可观、可感、可触的良好生态。通过实施生态绿心保护工程、森林经营工程、生态修复工程,牢固构筑宜居宜业的生态屏障;通过建设特色产业基地、延伸林业产业链、发展生态旅游,让绿色惠民真正落到实处;通过积极开展创作活动,大力营造创作氛围,提升文化底蕴,让全民创建生态文明的理念深入人心。

经过三年努力,湘潭森林覆盖率提高到46.43%,森林蓄积量达到1034.1万立方米,全市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176.14亿元,城市人均公共绿地11.02平方米,滨水绿化率85.37%,道路绿化率87.75%。2018年12月,湘潭成功摘得国家森林城市金字招牌,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

创森永远在路上。按照创森总体规划的高标准要求,湘潭正以坚定的头脑、坚定的团队、不减的投入,为更加生态宜居的美好明天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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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管理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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