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规范湿地公园建设和管理,湖南省林业厅出台《湖南省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对省级湿地公园申报条件作出详细规定,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依法依规设立市县级湿地公园。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第四条特别指出,湿地公园建设属于社会公益事业,以地方政府为投资主体,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湿地公园建设。今年,省林业厅将继续实施湿地保护工作方案,推进“美丽湿地”建设,力争新建5个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完成松雅湖等8个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评估验收,使全省湿地保护率保持在72%以上。
在“十三五”规划中,省林业厅提出,将继续完善生态保护体系建设,做好湿地公园创建工作,力争建成11个国家湿地公园和10个省级湿地公园;同时,以全省湿地保护率≥72%为目标,全省国家湿地公园总数达到60个,验收并授牌40个国家湿地公园,继续开展20个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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