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法律效力
为加强公安交警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交警总队设立了专(兼)职法制员;参照总队的模式,交警支队大队设有专(兼)职法制员岗位,并制定法制员管理办法。目前,已形成了三级法制员队伍体系,为充分发挥法制员作用、加强监督指导、规范执法管理、提高执法质量奠定了坚实基础。
全警实战训练
为进一步推动广大民警自觉尊法守法,进一步增强依法依规履职意识,不断提高民警执法能力,结合公安部和市公安局“大练兵”工作总体部署安排,交警总队深入开展常态化交警实战训练、上门授课、执法检查等活动;同时,依托市政府政务新媒体平台和全国交警网校,开展了综合基础法律知识、刑事执法基础法律知识、行政执法基础法律知识等法律法规在线学习培训,开展了驾驶人考试、机动车检验、道路交通事故预防、道路交通违法查处等专项专业培训。通过实战训练,让全体民警了解和掌握法律法规,运用法治方式化解矛盾。
加强监督检查
为推进全市交警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执法办案质量,交警总队每年将出台《交警系统执法质量考评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执法检查,强化执法监督。同时,定期调取一线执法民警的视频、音频,开展相关执法检查,通报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单位和民警,要求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整改。此外,为提升执法监督管理的智能化和科技化水平,依托上海市城市交通系统道路交通管理子系统(“IDPS系统”),构建公安交通管理业务监管模块,对现场执法情况进行自动监管和预警,实现交通执法管理的全流程、全要素监管。
加强执法保障
交通管理工作量大,涉及面广,不仅有各种“疑难杂症”,还有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公安交通执法管理,为一线民警提供法律保障,交警总队从行为认定、适用情形、工作流程、注意事项等方面,制定了40余部执法指南、100余部简政执法问答。,摘自《基准、指南、问题和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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