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政府主导,加强顶层设计,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
狠抓机制建设,高层重视推动。陕西省委、省政府把道路交通安全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陕西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会议并作出批示,提出通过三年不懈努力,逐年减少死亡人数,实现500人死亡的目标。省政府调整成立了新的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形成了强大的工作力量。
狠抓制度建设,夯实管理责任。陕西省政府出台《陕西省道路交通安全三年行动计划》及问责办法。作为促进交通安全的主要出发点,它明确了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的交通安全责任。连续两年,省政府为陕西省基层交警中队配备执法车辆254辆。
狠抓考核制度,层层传导压力。陕西省委省政府出台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将道路交通安全纳入市级党委政府考核问责体系。启动事故多发县区约谈制度17次,在陕西省引起极大震动。陕西省公安厅还将事故防范综合通报排名与民警的记功奖励和干部任用挂钩,极大地调动了陕西省交警的工作积极性。
坚持统筹协调,强化社会共治,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体系。
突出源头隐患,清除隐患。陕西省建立了营运车辆GPS监控平台,18447辆客运车辆安装了GPS终端,9辆以上营运车辆实行户籍管理。省交通安全委员会建立了客运企业安全管理“黑名单”制度,持续开展源头隐患清理工作。“两客一危”和校车检查率一直保持在99%以上。
突出路面的严格管理。根据季节特点和交通事故规律,推出四个季度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严查超速、超员、酒驾、疲劳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始终保持严查严管态势。2019年查处酒驾违法案件73083起,同比增长59.7%,查处数量创历史新高。
突出农村公路管理。积极推进农村公路“两站两员”标准化和农村公路路口“一等区”建设。该总队与省PICC PC公司签订“警保联动”战略协议,推进渭南农村公路管理“五个一”工程和“路长制”。陕西省1501个乡镇设立了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或工作站,设立了326个警保合作农村劝导站。
坚持强基固本,夯实基础,完善道路交通安全保障体系。
全面排查治理道路安全隐患。建立了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应急管理“三厅联审”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和省市县“三级监管”治理机制,完成了陕西省政府三年行动计划确定的1298项隐患治理任务的98%。2019年,148个事故多发点治理率100%。
全力推进生命保障工程建设。推进新改扩建农村公路安全设施同步建设,按照省、市、县财政3: 3: 4的比例分担,每年完成1万公里农村公路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目前已完成农村公路隐患治理2.6万公里,为预防重大事故发挥了重要作用。
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针对未验收道路事故频发的现状,以交通安全委员会名义协调县政府和交通部门,严格执行新改扩建交通安全设施和主要道路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严格控制道路立项、设计、施工到验收等环节,,并严禁开通未经验收的道路。
坚持科技引领,强化实际应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科技体系。
创建公路交通安全防控机制。以综合交通指挥平台为基础,整合各地及相关警种的信息资源,构建了11个支队指挥中心、125个执法站、300多个拦截点的立体化高速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2019年,陕西省一体化指挥平台有效预警122.8万次,成功拦截92.1万次,查扣嫌疑车辆27.8万辆。
创建重点车辆安全监管机制。重点车辆监管提升为行长工作,投资3848万元,建成“三客两危一隧”智能监管服务平台。运行以来,共监控“两客一危”车辆12.75万辆,警告拦截公交车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6573起,对事故预防和威慑起到了有力作用。
建立道路交通监控和指挥机制。高启动规划陕西省交警“指挥大脑”,投资2830万元升级改造省交通安全指挥中心,已连接监控探头和卡口4.1万个,实现了陕西省道路交通综合指挥调度,在重大事故处理、事故研判、道路交通监控、应对恶劣天气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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