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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重点客货运输企业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杨建明摘 要:近年来,云南省大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坚持把“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运输企业及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置于公安交管工作全局和事故预防大局中谋划部署,以层级负责为措施,找准管理点,以系统平台为抓手,找准风险点,以分析研判为手…

杨建明

摘要:近年来,云南省大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坚持把“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运输企业、重点车辆和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放在公安交管和事故防范的大局中,统筹安排,以分级负责为措施,找准管理点,以系统平台为抓手, 找出风险点,通过分析判断找出隐患点,勇于探索实践,不断积累总结,从而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 同时,在不断的探索和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瓶颈。结合工作实际,深入9家客货道路运输企业和6个县市交警大队进行实地调研,分析重点客货运输企业源头管理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以促进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

关键词:重点客货运输企业;源头管理;问题;建议

1工作探索与实践

1.1重点运输企业情况

全州共有公路客运企业25家,旅游客运企业18家,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14家,货运企业342家。重点车辆:全州公路客运车辆2092辆,旅游客运车辆809辆,危化品运输车辆1010辆,货运车辆20557辆。重点驾驶员数量:全州共有重点驾驶员117124人,其中A1驾驶员8314人,A2驾驶员46264人,A3驾驶员201人,B1驾驶员15103人,B2驾驶员47242人。

1.2创新措施和工作成果

1.2.1打好整体战,完善联动管控机制。

加强行业监管部门联勤联动,以交通安全委员会为依托,联动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旅游、教育等部门,建立信息交流、情况抄告、联合检查、集中约谈等工作机制,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公安机关内部联勤联动,将源头治理纳入国家局对县市公安局的监管考核内容和支队车管所对秩序、事故、涉车、宣传等部门的相关考核内容,推动建立“交警牵头、部门联动、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源头治理工作机制。2021年1月至9月,应急响应、交通、旅游、教育等部门联合组织408次源头检查,检查重点运输企业1225家、客运站299个,发现安全隐患252处。下发整改通知150余份,约谈重点运输企业566家80次[3]。完成408家重点运输企业、11085辆重点机动车、16000名驾驶人的数据更新,归档“一档两卷”的痕迹数据,归档率100%。

1.2.2打好攻坚战,不断总结创新工作方法。

依托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重点机动车和驾驶人信息平台、查控和车辆特征平台、互联网综合平台“四大平台”,建立基础数据管理网、痕迹信息网、重点对象动态监控网、重点运输企业服务网、重点运输企业和对象监管网等“五张网”。并不断总结完善研判提醒、群建跟踪、微课培训、定期检查、一档两卷、部门联动、精准排查、约谈曝光、警示教育“九大战术”,注重“细”部署管控、“看”人车、“强”管控、“联合执法”、“广”宣传、“勤”引导。2021年1-9月,共梳理出111906辆车、144906名驾驶员的数据,先后发放泉州市重点车辆和驾驶员620余份。通过“大理交警”微信微信官方账号等媒体发布红黑榜曝光名单9份,曝光企业334家,重点车辆2080余辆,重点驾驶人2754人。

1.2.3打好信息战,精准消除潜在风险。

积极创新工作方法,通过“互联网+”,全面开展泉州市客货道路运输企业互联网用户备案登记工作,推广使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充分利用平台的人车绑定、警示签到、通知公告、信息查询等功能,每天及时了解企业所属重点机动车和驾驶人的风险隐患,当日提示,当月清除,实现重点车辆和驾驶人的全周期管理,有效管控“高风险运输企业”截至2021年9月,泉州市已注册登记客货道路运输企业408家,绑定机动车1.11万辆,从业人员10623人[4], 梳理111906辆车、144906名驾驶人数据,督促企业签收预警信息13797条,清理隐患车辆492辆、重点驾驶人286人。 清理逾期未检验报废的重点车辆463辆,清理违规“清理”车辆1300余辆。逾期未检车辆月均补检率、多辆违法未处理车辆月均查扣率、违法“清零”率都实现了两位数的提升。

1.2.4打好防御战,安全教育常态化。

认真落实应急管理、运政、交警等部门《关于建立“两客一险”道路运输重点从业人员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活动长效机制的通知》要求,不断总结检查教育效果,落实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理念,坚持定期与重要节点相结合的原则, 建立交通安全委员会领导下,多部门、全行业参与的常态化教育警示和约谈机制,创新开展高频违法驾驶人“法制”工作。 2018年以来,共对2200余名“两客一危一货”重点驾驶人和经营管理者进行了封闭教育管理和考核,从思想源头上消除了安全隐患,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4月,结合疫情防控和安全教育实际,在全省率先利用“腾讯大会”等网络媒体平台,全力打造源头治理宣传矩阵,营造良好的交通安全氛围,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简政放权、加强监管、改善服务的改革惠民措施、事故警示案例、应急处理等相关知识“搬进”直播间。通过在线培训、互动问答等方式。交通安全教育制度化、常态化。

截至2021年9月,泉州市大型公路客车、大型旅游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均保持在100%[3];泉州市A类、B类重点驾驶人的验证率、换证率、满分学习率均达到部局总队考核要求[4]。今年以来,泉州市公路客运车辆、旅游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未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自“减量控量”考核以来,大理支队重点车辆和驾驶员源头清理隐患工作始终走在全省前列。

2.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存在的突出问题

2.1综合支持不够。

自2016年7月起,泉州公安交管源头管理部门采取电话短信告知、发放驾驶人抄告、每月曝光红黑榜等多种方式,AB类驾驶员验证率达到99.2%,更换率达到99.71%[3],整治效果明显提升。但通过分析研判和入户调查,截至2021年9月30日,泉州仍有1867名AB驾驶人未被核实,351名未换证。主要原因是:70%的骨干司机长期在外省工作,法律法规意识淡薄。更换手机号码后,未按规定办理变更备案手续[1],导致长期失联,收不到交管12123平台推送的提醒信息。

2.2联合惩戒力量不足

2019年9月以来,泉州公安交管部门运用“四平八稳五张网”“九大战术”,对47家货物运输企业开展源头隐患专项整治。重型货车检验率95.1%,报废率95.22%,重型挂车检验率97.79%,报废率95.18%,违法处理率99.95%【3通过分析研判,泉州市长期存在源头隐患的货运企业有18家。由于公安交管部门在源头管理方面对客货运输企业管理处罚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各地市县三级源头管理部门每月向辖区应急、交通等部门发出源头隐患和违法抄告,建议职能部门联合实施联合处罚。但通过定期跟踪各项数据指标,相关职能部门对抄告、举报的违法结果未能适用,导致少数货运企业未能依法依规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导致未能真正在源头上“滚清”隐患。

2.3业务办理保障滞后。

自2020年4月开展“减量控量”工作以来,泉州共有104辆重型货车被非法处理,导致逾期检验。据机动车所有人反映,由于临时聘用的驾驶员在货物运输方面的日常监管不足,驾驶员在被解雇后无法处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导致逾期检验。有284辆重型载货汽车挂车[2]的车牌已被宣布无效,处于达到报废标准和达到报废标准的状态。因为机动车所有人自行拆解车辆,没有机动车报废回收证明,无法办理注销登记。通过实地走访货运公司,得知泉州有近百辆超期重型货车被抵押[1]。车辆已移交辖区机动车回收企业,但抵押权人已依法在相关部门办理企业注销手续,导致货运公司无法清偿尾款和办理抵押注销业务,导致隐患未能及时清除。

2.4长效治理机制不畅

自2021年4月开展“减量控量”工作以来,各县市源头管理部门共登记客货运输企业408家,12家货运企业未办理登记手续。泉州市客货运输企业注册率已达96.75%[4]。通过查询,12家未登记的货运企业已在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办理了相关企业资质注销手续,但各级公安交管部门未收到相关部门传送的注销信息,导致380辆货运车辆在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登记状态为抵押、扣押、逾期检验、逾期报废、非法处置[1]。通过多次采访企业负责人,得到的答案是:这种车辆是个人挂靠在企业名下的。由于企业资质已注销,公司已停止开展相关管理工作,大部分车辆已多次出售转让,无法再联系实际车主,给源头消除隐患带来了新的困难和挑战。

3工作思路和建议

3.1加强重点车辆和驾驶员源头管理的顶层设计。

建议上级公安交管部门应用大数据技术,在总结各地有益探索和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重点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平台功能,制定出台相应的客货运输企业源头管理标准,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约束存在源头安全隐患的客货运输企业、机动车所有人和驾驶人办理相关业务,并出台规范性文件指导各地提高源头管理和处理疑难业务的能力。协调应急、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从国家或省级层面明确各部门在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中的职责和任务,进一步增强工作合力。

3.2建立区域联动通关机制。

机动车和驾驶人跨区域流动性大。目前,消除隐患的主要责任在车辆注册地和驾驶证发放地的公安机关。由于异地之间协调配合不畅,很难消除异地车辆和驾驶员的隐患,效果也不明显。建议上级公安交管部门建立区域联合清障机制,落实地方公安机关责任,提高清障效率。同时,在“减量控量”考核中,实行注册地和预警地责任共担、同步考核的考核制度,有效形成了清理合力。

3.3建立新的信息共享和通报系统。

为进一步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建议上级公安交管部门协调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做好客货运输企业预注销登记的信息共享和提前告知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要实行“一告知一查询”制度,首先明确告知申请人应当到公安交管部门、交通部门依法办理相关车辆登记事项;其次,向辖区公安交管、交通部门发送查询函,查询预注销经营许可的客货运输企业是否存在源头安全隐患;最后,市场监管部门收到公安交管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关于客货运输企业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通知后,可以办理企业经营许可资质注销手续。

参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机动车登记条例》

[3]《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4]《2020年预防“减少和控制”道路交通事故综合信息通报制度》(公交管理〔2020〕86号)

[5]《2021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综合信息通报制度》“减少数量,控制最大数量”(公交管理〔2021〕62号)

昆明“五同步”做好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管理

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九大队认真分析前期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管理存在的不足,采取“五同步”有效措施,积极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排查整治,全面筑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基础,为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创造更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与研判部署同步,责任落实到位。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九江大队对辖区当前交通安全形势和交通违法、涉危事故进行分析研究,及时调整策略,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目标,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与排查整改同步,隐患清理到位。为最大限度消除源头风险,九江大队多次组织警力对辖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行“回头看”,定期更新梳理辖区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机动车和驾驶人基本信息,要求各企业账目清晰、手续完备,并签订责任保证书,确保管理到位。

与管控整改同步,违规问题查纠到位。九江大队根据辖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规律和特点,科学调配警力,科学安排昼夜不同时段勤务,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进行布控,采取定点执勤和动态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对过往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行严格检查登记,严格查处和纠正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与彻查同步,重点管控到位。九江大队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总结研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动态管理工作,要求民警(辅警)在办案过程中彻查,挖出嫌疑车辆和驾驶人,及时发现伪造机动车驾驶证和号牌、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上号牌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积极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宣传引导同步,营造氛围到位。九江大队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宣传引导工作,以“七进”宣传为载体,组织警力深入辖区危化品运输企业,召集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员、企业安全管理员集体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课。通过讲解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典型交通事故案例,为广大交通参与者敲响警钟,不断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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