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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林:“交所合一”机制破解农村交管难题

莫水土 温芳华今年3月起,桂林市公安局积极探索推行“交所合一”警务机制改革,在农村派出所设立交警中队,由派出所承担本辖区道路交通管理职能。目前,桂林市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已纳入公安机关可视可控管理范围,农村道路交通管理警力覆盖面达100%。截至…

水墨吐温芳华

今年3月以来,桂林市公安局积极探索实施“交所合一”警务机制改革,在农村派出所设立交警中队,由派出所承担本辖区道路交通管理职能。目前,桂林农村道路交通已纳入公安机关可视可控管理范围,农村道路交通管理警力覆盖率达100%。截至7月20日,桂林农村地区一般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分别下降31.54%、27.65%、34.63%,警务机制改革效果逐步显现。

顶层努力解决交通管理新问题

近年来,农村地区的交通状况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机动车和驾驶员的数量逐年急剧增加。但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相对薄弱,公安交管部门警力不足问题突出。为限制警力整合,发挥派出所网格化管理优势,解决农村地区交通管理面临的新问题,桂林市公安局将“汇交融合”警务机制改革纳入全市公安机关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课题,成立了以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罗先瑞为组长的“汇交融合”领导小组。

为积极学习借鉴“融合交流”先进工作经验,5月中旬,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派出主要领导带队赴融合交流工作成绩突出的省市。桂林市公安局经过多轮实地调研,制定了具体推进措施、建设标准、管辖权限、执法授权、科技支撑等指导性程序文件。

在桂林市公安局提出的基本建设框架基础上,桂林市各县(区、市)公安机关在人员编制、业务构成、经费安排、装备保障等方面,制定了符合本地实际的细化措施,完成了命名挂牌、人员配备、办公场所外观装修等基础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并调整补充了交通管理必需的基础设备和办公设备。市、县两级交管部门分别组织业务培训,使派出所民警、辅警快速熟悉岗位业务和基本工作操作,尽快进入工作状态。

积极探索建立新的交通管理模式。

此次改革将道路交通管理纳入乡镇派出所职责范围,细化了机构设置、工作职责、管辖范围、管理考核等。,为“交流交往一体化”警务机制改革的顺利运行提供了机制保障。

首先,确定自己的身份。通过与市、县两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积极协调,将派出所警力纳入交通管理队伍,派出所所长兼任交警中队中队长,实行“两块牌子、一支队伍”。派出所全面承担辖区道路交通管理职能,补齐农村道路交通管控短板,有效解决农村道路管理警力不足问题。

其次,明确执法主体资格。派出所经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平台授权,办理案件,参与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查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通管理和便民服务等工作。,在道路交通执法中共同开展治安防范工作。两者兼顾,相互促进。

三是优化服务方式。各派出所在开展日常治安巡逻时,对机动车乱停乱放、无牌无证、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完善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制度,努力大幅减少辖区农村道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改善交通秩序,增强广大农村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保持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稳中有降。

引领警务新模式成效显著。

桂林市公安局首先选择阳朔、恭城两县作为“交换交换一体化”建设示范单位。按照“一换一”建设方案要求,两县交管部门分别开展交管业务培训,配备交管执勤执法设备,开通警务交管权限,开展路面执勤执法等工作,全面推进试点工作。

5月28日,桂林市公安局在恭城瑶族自治县召开农村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管理现场推进会,推广学习恭城、阳朔经验做法。与会人员参观了交流交流合一的恭城县莲花交警中队,观摩了莲花交警中队民警执勤执法,听取了阳朔、恭城两县的先进经验。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罗先瑞在会上要求,要总结实践,巩固成果,查短板,破解症结,积极推广试点经验,扎实推进“交流交往一体化”警务机制改革。

5月底,桂林120个乡镇派出所完成“换一”警务机制建设,“换一”各中队开展道路交通违法整治,参与交通事故处理、“清除”安全隐患、交通安全宣传等工作。

“交流互换一体化”警务机制改革,实现了警种、职能、效能一体化,有效解决了农村交通事故高发问题,全面实现了“一警多能”管理农村道路。截至7月20日,桂林120个农村派出所共查处交通违法2788起,处理交通事故25起,处理摩托车下乡服务1093起。在农村,无证驾驶、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帽、驾驶无证摩托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大幅减少,农村道路交通管理逐步走向有序。

梧州交警开展国家、省、农村交通违法整治行动。

金山银山,安全是最大靠山。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控,保障农村居民安全出行,梧州公安交警积极开展国省农村交通违法整治行动,重点查处机动车涉牌涉证、客货车辆“三超一乏”等一系列交通违法行为。

为确保近期辖区运输高峰期的交通安全,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常州大队加强对进出城区货运车辆的检查,及早发现和消除货运车辆的交通安全隐患。

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万秀大队在321国道、207国道、外环线沿线开展货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对发现的超载超限运输由交警监管,让驾驶人消除违章后再开车。

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卫龙大队联合镇村“两站两员”和交通安全联防队,加强了对客货车辆的排查,不仅严格检查车辆和驾驶人的相关证件资料,还认真检查车上乘客是否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沧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抓好夜间货运秩序管理,重点查处“三超一乏”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藤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积极开展货运车辆酒驾交通违法大排查,重点排查中型货运车辆和货运面包车。

交通安全没有侥幸心理。所有交通参与者应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梧州交警将携手乡镇“两站两员”和农村交通安全联防队,继续加大宣传整治力度,不断提高农村居民交通安全意识水平,为农村居民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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