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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交通事故赔偿,农村交通事故赔偿,农民出车祸怎么赔偿

王立军我国一直以来都是农业大国,实行农业和非农业的二元户籍制度。因为我国国情以及其他原因,在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的案件中的赔偿金会按照城镇户口、农村户口来确定。但随着中国户籍制度的改革,城乡户口登记制度逐渐统一。我国实行了半个多世纪的“农业”和…

王立军

中国一直是农业大国,实行农业和非农业双重户籍制度。因为我国的国情等原因,涉及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的赔偿会按照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来确定。但随着我国户籍制度的改革,城乡户籍制度逐渐统一。我国实行了半个多世纪的“农”“非”二元户籍管理模式逐渐退出历史舞台,民事赔偿中同命不同价的争议现象也将逐渐消失。目前,在二元户籍制度尚未完全取消的条件下,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仍然需要区分“农业”和“非农业”。农村居民发生交通事故,可以按照城镇居民的标准进行赔偿吗?

案例介绍

2016年1月21日8时20分许,在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孙村北口,赵某驾驶一辆车号为京QDC337的轿车由北向南行驶时,与由东向西行驶的张某驾驶的新城3路公交车追尾并反弹。后与杨某停放在道路南侧的三轮车发生联系,造成两车一三轮车受损,杨某受伤。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交通支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赵某负交通事故全部责任,张某、杨无责任。交通事故当天,杨被送往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住院治疗。在医院的住院病历第一页上记录为:“左外踝骨折,气滞血瘀。”经北京某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鉴定人杨左外踝骨折采用内固定治疗,伤残赔偿指数为10%。为此,杨支付了鉴定费2250元。在与赵某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杨将赵某及其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赵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24.6万元。杨是农业户口。庭审中,原告杨当庭主张,其从事装修工作,经常居住地在北京市区。他要求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伤残赔偿金,并提交了营业执照、证明、银行流水等证据。被告赵辩称,事故事实无争议,但赔偿数额过高。杨是农业户口,应按照农村居民标准进行补偿。到底应该按照农村居民的标准还是城市居民的标准进行补偿?

律师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伤残赔偿金按照受害人伤残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被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自伤残之日起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满一年减一岁;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第三十条赔偿权利人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被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伤残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被赡养人生活费的有关计算标准,按照前款原则确定。

根据该司法解释第25条、第30条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的相关赔偿标准涉及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一般来说,如果是农村居民,补偿标准应该按照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但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在其《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赔偿费用如何计算的批复》中规定,“受害人虽为农村户口,但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生活来源均为城市的,应当按照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相关赔偿费用,伤残赔偿金按照城镇居民的标准计算。”也就是说,在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时,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来计算受害人, 被害人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条,是指公民自起诉时起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点,公民住院治疗的地点除外)、主要收入来源等因素。 受害人是农村居民但经常居住地在城镇,其收入来源于非农收入的,适用城镇居民标准。其被扶养人的经常居住地也在城镇的,被扶养人生活费也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本案中,原告杨虽为农村居民,但提交了证明和银行流水,证明其收入来源于城镇,收入水平与城镇相同。他能证明自己的主要生活状况和收入来源,主要收入来源于非农劳动。他主张按照城镇标准计算伤残赔偿金(包括被抚养人生活费),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法院应予支持。

随着社会城市化的稳步推进,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相关司法解释不再以户籍作为判断适用城市标准还是农村标准的唯一指标,而是以受害人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主要收入来源等因素综合判断适用哪种赔偿标准,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一次交通事故中同命不同价的情况。

交通事故赔偿费用

医疗费

医疗费用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病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疗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等。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据,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医疗费用的赔偿金额,应当按照调解前的实际金额确定。器官恢复训练必要的康复费用、适当的整容费用及其他后续治疗费用,可参照调解时的季节标准计算。

工资损失

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费和收入确定。

误工费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果当事人受伤致残,误工费可以计算到伤残日期的前一天。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用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收入、护理人员数量和护理时间长短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护理人员无收入或者聘用护工的,按照同级护理人员劳动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1人,但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参照确定护理人员数量。

护理期应当计算到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为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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