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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脱贫攻坚成绩单

梁艳鸿 覃娟2020年,广西脱贫摘帽任务全面高质量完成,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贫困村、贫困县均有序退出。但是广西农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深度贫困地区的脱贫基础尚未十分牢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和区域高质量发展的任务还比…

广西脱贫攻坚成绩单

梁延红·秦娟

2020年,广西脱贫摘帽任务全面高质量完成,贫困人口、贫困村、贫困县全部有序退出。但是,广西农村发展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深度贫困地区的扶贫基础还不是很牢固。巩固扩大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和区域高质量发展的任务依然艰巨。巩固和扩大扶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探索解决相对贫困问题,支持贫困地区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将是“十四五”时期的重点和难点任务。

党的十八大以来,广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把脱贫攻坚作为全区第一要务和第一民生工程,坚持精准扶贫基本方略,举全区之力推进高质量脱贫。2020年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完成了广西的答卷,为中国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了广西的力量。

广西取得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

(1)农村扶贫。

广西脱贫摘帽任务全面高质量完成,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贫困村、贫困县全部有序退出。2016年至2020年,共有474.5万贫困人口(含动态调整增加的24.5万人)脱贫,5379个贫困村挂牌(含2018年新增贫困村379个),54个贫困县摘帽。贫困发生率从2015年底的10.5%到2020年底彻底清除,农村贫困人口稳定实现脱贫。农村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不断提高。截至2020年10月底,全区农村低保平均标准达到每人每年5297元,比“十二五”末的每人每年2556元增加2741元,增长107.23%。2020年各县(区、市)农村低保标准超过国家扶贫标准(农户年人均纯收入4000元)。深入实施“双线四包”,强化“辍学控制”,全区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以上;全面落实“198”医疗保障政策,符合建档立卡条件的贫困人口得到保障;扶贫搬迁贫困人口71万人,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率100%,全面实现住房保障。贫困地区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险、文化、体育、社会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指标接近全区平均水平。

到2020年10月底,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2016年至2019年,在国家组织的省级党委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年度考核中,广西连续4年获得综合评价“良好”,累计获得中央财政资金20.8亿元。

(2)全面改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条件。

以广西基础设施建设为重要抓手,广西大力改善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贫困户危房全部改造,为农村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贫困地区区域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一是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2016年至2020年,全区完成建制村硬化道路6530公里,其中54个贫困县建制村硬化2026.5公里,建制村硬化道路率达到100%。全区全面完成建制村硬化道路的目标任务。2016年至2020年,全区投资218.6亿元,建成6.9万公里通砂石或硬化路的自然村(村)。2018年底,全区20多个具备条件的自然村(村)全部通上砂石路或硬化路,提前两年完成“十三五”规划任务。

二是大力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全区累计投资61.85亿元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惠及803.2万人,同步解决和巩固了153.23万贫困人口的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到2019年底,全面解决贫困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同时,要优先考虑集中供水,解决饮水安全问题。对地表水充足或有水井取水的地区,要积极推进集中供水,实行管网到户,提高供水保证率。到2020年底,贫困地区农村集中供水比例总体达到87.9%,超过85%的原定目标。

三是贫困地区供电设施水平不断提高。加大贫困地区农村电网建设和改造力度,大幅提高农村地区供电保障能力,实现11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覆盖所有县城。截至2019年底,全区农村电网“两率一户”指标分别提升至99.8%、98.35%、2.01千伏安,如期达到国家标准。长期以来广西各县农村电网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得到根本改善。全面实现供电区域行政村(含自然村)家庭用电100%接入、电力用电100%覆盖,全面实现自治区扶贫对象“用电”目标。贫困地区电力工业将充分满足扶贫用电需求。1170个产业扶贫配套项目按期投产,496个易地扶贫安置点全部通电,2063个扶贫光伏项目全部并网发电并全部消纳。实现贫困户100%用上电,贫困村100%用上电,发放电费和扶贫补贴1亿多元,全力保障贫困地区群众光伏扶贫收入。

四是农村通信网络建设不断优化。大力推进行政村光纤网络和通信4G基站建设,到2019年底,实现全区所有行政村4G网络覆盖,推动贫困地区4G网络信号覆盖到20户以上。

五是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全覆盖。全区5379个贫困村实现村级公共服务设施全覆盖。2019年,全区村级公共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80.3%,超出原定目标50%。到2020年9月底,全区近1.5万个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已全部通过自治区验收,完成了每个村一个村级综合服务中心的建设,落实了就业、社会保障等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目标。

(三)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基础全面巩固。

根据资源禀赋、发展条件、贫困原因、援助需求等方面的不同,广西因地制宜,不断创新发展产业扶贫模式,进一步增强了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造血”功能。

一是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壮大。实施以“品种和品质品牌”为核心的现代特色农业产业“10+3”提升行动,引导和鼓励贫困户自主发展扶贫产业,大力培育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截至2020年10月底,全区县级“5+2”特色产业覆盖率达到96.77%,5379个贫困村“3+1”特色产业覆盖率达到90%以上。54个贫困县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44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2.9万个,家庭农场5000多个。579个贫困村共引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近7000家,建成产业基地(园区)1900多个,带动贫困户近41万人。“十三五”期间,全区加大农产品加工企业补贴力度,农产品加工企业5.7万家,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1900多家,占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36%。

二是乡村旅游蓬勃发展。广西立足特色文化旅游资源优势,不断优化旅游产业布局,大力推进乡村旅游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脱贫攻坚。据统计,“十三五”期间,全区乡村旅游接待游客近13亿人次,乡村旅游消费约8600亿元,有力促进了乡村旅游扶贫。积极探索产业融合发展和旅游扶贫新机制,在全区农村总结推广“公司+农户”、“合作社+农户”、“企业带动+村联”等十余种不同经营主体合作形式,助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三是农村电商扶贫有新发展。坚持以农村电子商务综合示范为重要抓手,建设完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和物流体系,加强电子商务技能培训、品牌培育、产销对接,助力脱贫攻坚。截至2020年10月底,全区已有58个县获批进入农村电子商务综合示范县,其中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41个,占70.68%。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点覆盖所有深度贫困县。据商务部农村电子商务信息管理平台统计,2015年至2020年,共建设服务站5435个,物流配送网点3851个。农村电商业务共接待33.12万人次,网上零售额230.65亿元,网上销售农产品7052件。累计实现销售额8.78亿元,收入4.4亿元,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累计培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1.79万人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10.71万人。

四是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完善《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若干政策措施》、《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支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通知》、《关于规范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分配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从财税、金融、土地、项目建设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引导各地做好土地流转、清理规范合同、产权经济、产业发展、农业保险、建设过硬的村干部队伍、协调服务等“七条”,不断提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质量。截至2020年9月底,5379个建档立卡贫困村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2020年全区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将达到19.33亿元,同比增长119%;在集体经济收入构成中,股份分红份额下降了10个百分点。

五是科技文化扶贫效果明显。积极组建各级专家组,助力科技精准扶贫,组织动员7900名科技专家到贫困地区开展农业技术培训1.1万人次,累计培训33.4万人次。五支队伍在贫困村聘请了近1.5万名科技特派员,3.27万名产业发展指导员(岗),为产业扶贫提供了有效的科技支撑。科技服务覆盖贫困县、贫困村所有主要贫困产业,广泛提供现场科技服务、科技培训、优新品种和先进实用技术的引进、示范和推广等技术服务,帮助解决关键技术问题,指导和服务农林科技育种基地,支持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建设,建设科技科学院。

(四)贫困人口就业援助成效全面扩大。

转移就业是贫困户最大的收入来源,也是最直接有效的脱贫方式。广西把促进就业转移服务作为增加农民收入、巩固扶贫成果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就业转移服务活动。2016年以来,全区累计为330多万人提供免费公共就业服务,约40万人实现转移就业;为春风行动组织约3000场专场招聘会,为贫困劳动力参与春风行动提供就业选择。

二是进一步提高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全区48所技工院校结对帮扶54个贫困县,为“两岁”贫困家庭提供一年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和推荐就业;招收贫困家庭“两岁”学生1.5万人,完成培训1万余人次,成功推荐就业岗位近万个。

三是多渠道促进就业创业。通过建设农民工创业园、就业扶贫车间、开发公益性岗位等,促进贫困劳动力就地就业。截至2020年10月底,全区已开办就业扶贫车间3700多个,吸纳就业约30万人,其中贫困劳动力近5万人;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贫困劳动力约25万人。自治区支持的38个农民工创业园中,有24个落户贫困县。2016年至2020年,拨付24个贫困县农民工创业园建设补助资金,入驻企业611家,吸纳了大量贫困劳动力就业。全区54个贫困县全部设立农民工创业就业奖励基金。

(五)易地扶贫搬迁和后续扶持工作全面加强。

“十三五”期间,广西完成71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涉及13个地级市78个县(市、区)。

一方面,高效组织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确保“搬得出”。广西易地扶贫搬迁以集中安置为主。2016年以来,全区共建设集中安置点506个,安置房16.38万套,其中集中安置房15.48万套,占94.5%。截至2019年底,全区71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迁入,提前一年完成“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建设任务,得到了国家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作为先进典型,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被列为全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典型案例,取得了显著成效。

另一方面,做好易地扶贫搬迁“下半场”,以“一户一策”加大后续扶持力度,确保群众“稳定就业、能逐步致富”。到2020年11月,全区有劳动能力、有劳动意愿的实现易地扶贫搬迁目标。每户拆迁户至少有一人就业,无劳动力的拆迁户全部通过低保方式解决收入问题。加强安置区建设和管理,在集中安置区新建和扩建一批学校、医院、文化馆、农贸市场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安置区公共服务设施。在基层组织建设方面,178个安置点成立了村(居)委会,282个安置点成立了村(居)组,46个规模较小的安置点纳入当地村(居)组管理,实现了自治组织全覆盖,及时配备村(社区)“两委”干部,实现了党支部齐全。同时,根据需要设立工会组织、共青团组织、妇联等组织,更好地为搬迁群众服务,未设立的其他组织纳入当地相关组织管理。全区有145个安置点,800多人,全部完成了“九个服务中心”建设。

(六)贫困地区民生保障能力全面提升。

一是教育保障水平显著提升。2016年以来,中央和自治区共安排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经费199.1亿元,向全区54个贫困县倾斜投入,占全区总投入的55.2%;共新建学校1500所,改扩建一批学校,使全区每个贫困县市建成1至2所公办幼儿园,基本覆盖所有乡镇公办幼儿园。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得到全面改善,搬迁群众子女能够有效保障就近入学,实现了贫困地区学生“有学上”的目标。同时,应加强对贫困家庭学龄儿童的教育,控制他们辍学。到2020年底,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以上。以贫困户“两岁”为主要对象,整合职业教育资源,提高其技术技能,鼓励贫困户“两岁”接受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开展贫困家庭职业培训1000万人次以上。大力减轻贫困家庭学生的上学负担。2016年至2020年,全区累计拨付学生资助资金260.18亿元,资助学生1500多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在读约580万人,资助金额约100亿元。

二是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全面落实“198”医疗保障政策,建立“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二次报销、医疗救助、政府支持”五重保障政策,明确差别化医疗保障政策,有效避免“悬崖效应”。推动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参保,实现全市“一站式”“一单式”结算。全面推行门诊特殊慢性病“先享受待遇后备案”,组织基层团队开展多次全面排查,主动上门服务办理慢性病卡,基本实现“应有尽有”。推动医保制度向全区村卫生室延伸,实现村级就医直接结算全覆盖。与国家基本医疗保障标准相比,实现了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的目标。实施健康扶贫“三个一批”(重特大疾病集中救治一批、慢性病签约服务一批、重特大疾病保障一批)。对农村贫困人口实施精准管理和治疗,共为160万贫困人口提供诊疗服务,对国家认定的30种重特大疾病患者进行了专项救治,救治率达98.45%。加强慢性病家庭医生规范化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630万常住贫困人口,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重性精神病四大重点慢性病贫困患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三是社会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加强低保扶贫工作,全面实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和临时救助制度。2016-2019年,纳入低保的贫困人口分别为155万人、141万人、115万人和182万人。截至2020年10月底,全区农村居民267万人,其中纳入低保范围的贫困人口173万人。全面落实特困供养和临时救助政策。按照不低于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制定当地城乡贫困人口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十三五”以来,我们加强了特困群众基本生活费发放和临时救助,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同时,稳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平均补助水平,逐步提高农村基本养老保障水平,完善农村“三留守”和残疾人关爱服务机制,引入社会工作者为农村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和救助对象提供专业化服务,助力贫困地区。

广西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经验和做法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扶贫方向正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党的领导,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这是我们最大的政治优势。”广西脱贫攻坚取得辉煌成就,最根本的原因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坚持走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探索出一条符合广西实际和特点的脱贫之路。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全区上下始终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指导广西实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扶贫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统一思想和行动,按照“精准是核心、落实是关键、持续是保证”的要求,全力以赴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是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领头雁”作用。在自治区以上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和第一民生工程,多次召开学习会、研讨会、推进会,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中央精神,研究解决各阶段具体问题;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多次带头深入贫困地区,察事实、听民意,指导实际、细工作,严格落实责任。

三是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大力开展党建促脱贫攻坚,深化“党旗领航+”系列活动,选优配强农村两级领导班子,精准选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扶贫一线,打通扶贫“最后一公里”,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

四是发挥脱贫攻坚的制度优势。加强和改善党对脱贫攻坚战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科学的“1+20+N”脱贫攻坚政策体系、有效精准的扶贫工作格局和严格的考核监督问责、目标责任、正向激励等制度机制,强化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制度保障。

(2)加大资金投入和整合力度,增强财政资金倍增效应。

一是保持财政扶贫投入的稳定增长。2016年,《广西“十三五”财政扶贫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工作方案》出台,明确规定各级财政每年按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量的规定比例新增专项扶贫预算,并提出“两个50%”的要求(即统筹存量资金50%以上要投入扶贫, 且涉农专项资金50%以上要拨给贫困地区),确保扶贫投入与扶贫任务相匹配。 2016年至2020年,各级共筹集扶贫资金4200多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政府筹集专项扶贫资金196.56亿元,年均增长34%。2015年至2020年,自治区将安排400亿元国债资金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和脱贫攻坚。“十三五”期间,自治区财政通过重点生态功能区(多为贫困县)转移支付向市县分配134亿元,支持市县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引导市县政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促进广西生态文明建设。

二是整合涉农资金,发挥财政资金倍增作用。从资金筹集、统筹整合、日常监管、整改落实、机制创新五个方面,有序开展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工作。54个贫困县整合涉农资金740多亿元,实质性整合比例稳步提高。对贫困老人、大病患者、残疾人等三类特殊贫困人口,加大“三保”、养老、社会救助等扶持性扶贫力度,采取特殊帮扶措施,加大帮扶力度,促进稳定脱贫。有效解决了以往资源分散、使用效率低的问题。同时,完善扶贫资金监督管理,探索实行资金分段监管责任制,开展全方位、持续的监督指导,加强对扶贫领域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确保扶贫资金安全。同时,完善扶贫资金监督管理,探索实行资金分段监管责任制,开展全方位、持续的监督指导,加强对扶贫领域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确保扶贫资金安全。

三、扶贫小额信贷有助于克服贫困。2016-2020年,全区累计向81万户(次)发放扶贫小额信贷365亿元,信贷余额121亿元,逾期率仅占0.23%,有效控制了贷款风险,实现了“给得上、用得好、拿得回、出效益”。

(三)创新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指挥棒作用。

一是完善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先后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重大决策坚决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实施意见》,出台了脱贫摘帽奖励办法等一批后续配套文件,建立了“1+20+N”扶贫政策体系。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条例。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设区市党委政府扶贫开发成效评价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贫困县扶贫开发成效评价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非贫困县扶贫开发成效评价办法》,科学设置考核指标,综合评价市县扶贫工作成效。

二是完善基金项目管理机制。出台《广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实行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制,开展专项审计工作。“十三五”期间,全区各级审计机关对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和重点资金项目开展专项审计和跟踪审计,把促进扶贫政策落实、规范扶贫资金管理、维护扶贫资金安全、提高扶贫资金绩效作为审计工作重点,实现了54个国家级贫困县和自治区等地区的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对扶贫任务重、资金量大的深度贫困县,增加审计频次或组织对易地扶贫搬迁、东西部扶贫协作等重点扶贫工作的专项审计;同时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以“抓制度、抓制度”为抓手,加强扶贫资金项目专项治理。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按照“一年见成效、两年促提升、三年巩固”的工作思路,紧盯扶贫资金项目,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创新探索实施“6+2”工作机制,实施“六个聚焦、六个行动”,持续推进“五个深化、五个提升”,确保全区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

三是完善考核问责激励机制。坚持正面激励与负面鞭策并行,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以及设区市政绩考核、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主要负责人政绩考核、区县经济发展分类考核“一票否决”评价的重要依据。对考核结果较差或一般的市县,提请自治区领导约谈(或诫勉)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对考核结果好的县市进行全区表彰,并给予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奖励。2019年,对年度扶贫成果综合评价好的63个县给予3.32亿元奖励。对每个如期实现脱贫任务的贫困县、村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00万元、10万元,并按贫困人口数量进行奖励,每脱贫一人奖励相关县200元。

优化政策支持,形成协调的政策体系。

首先是完善财政政策。建立财政扶贫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自治区每年按不低于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量的20%新增专项扶贫预算,市县每年按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量的10%-20%新增专项扶贫预算;各级财政将当年按规定清理回收的存量资金中50%以上可统筹使用的资金用于扶贫。按照固定因素或固定标准,用于改善民生、社会保障等领域的专项资金将由各级政府单独用于扶贫。贫困地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公共服务保障、教育培训等其他涉农专项资金可予以支持,资金总额的50%以上可分配给贫困地区。

二是完善投资政策。出台《脱贫攻坚鼓励企业参与工业扶贫开发实施方案》明确除国家限制和禁止的企业外,在贫困地区以利用当地资源为主投资新办的法人工业企业,从其取得第一笔主营业务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给予五年免征地方分享部分的企业所得税优惠。贫困县内新办符合国家鼓励类条件的法人工业企业,从其取得第一笔主营业务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给予“免征五年、减半征收五年”地方分享部分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出台《粤桂扶贫协作优惠政策》,对广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在广西33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投资的,给予企业所得税、制造业企业项目补助、设立金融机构补助等政策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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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管理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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