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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才能向交出合格答卷

双宝 武振国 史主生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收官之年,却遭遇了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内蒙古自治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紧盯剩余的1.6万未脱贫人口,分类精准落实帮扶举措,制定了产业扶贫项目和扶贫车间复工、畅通农畜产品运…

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才能向交出合格答卷

双宝·吴震国历史大师

2020年是与贫困进行决战的决定性一年,但在这一年的年底,新冠肺炎突然爆发。内蒙古自治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紧盯剩余1.6万未脱贫人口,分类精准实施帮扶措施,制定了产业扶贫工程和扶贫车间复工、农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畅通、贫困劳动力返乡就业联动等十余项政策措施。一系列精准措施确保了到2020年剩余贫困人口全部达到扶贫标准,农村牧区贫困人口在现行标准下全部脱贫。

党的十八大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聚焦精准扶贫,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强化保障措施,严格考核督导,扎实推进全区脱贫攻坚。如期实现了贫困县全部出清、贫困嘎查村全部出清、贫困户全部出清的既定任务目标,兑现了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2020年与全国一道全面进入小康社会的庄严承诺,向党中央和全区各族人民交出了满意的答卷。

内蒙古扶贫工作成绩突出。

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共有国家级贫困县31个,自治区级贫困县26个,贫困人口总数197.8万人,贫困发生率10.6%。到2019年4月19日,26个自治区级贫困县全部摘帽;2020年3月4日,31个国家级贫困县全部摘帽。至此,内蒙古自治区57个贫困县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出清,内蒙古整体区域性贫困问题得到解决。经过8年的齐心协力、艰苦奋斗,内蒙古自治区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全面打赢了这场没有硝烟的战役。

(1)全面实现“两保三包”

“两不愁三保障”是脱贫攻坚的基本要求和核心指标。到2020年底,全面解决自治区所有贫困户的温饱问题,这也是最基本的民生问题,全面改善“三包”和饮水安全问题。

义务教育。全面改善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建立动态数据库,控制辍学,保障就学。2014年,国家启动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程,重点支持内蒙古自治区贫困地区、边疆地区、少数民族县76所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全面改善基本办学条件。截至2019年底,自治区已全面淘汰D级危房,解决住宿“大同店”、食堂土灶、炉灶取暖等问题。,并配备必要的教学设备、体育设施和信息设备。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同时,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两免两补一计划”的资助政策体系。2016年以来,全区共资助各级各类学生2102.79万人,资助金额233.41亿元。自治区还建立了“辍学控制和考勤管理动态数据库”,对辍学儿童青少年进行精准监控、排查和劝导,确保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没有一个学生因贫困而辍学。

医疗保障。全面落实贫困人口免费体检和“两免两减四免四扶”医疗保险倾斜政策。“两免”即免交住院押金和免(减)交个人保险费用;“两降”即降低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的起付线;“四提”即提高住院报销、重大疾病报销、门诊常见病报销和慢性病门诊补助比例。“四助”即开展新农合大病保险救助、建立大病保障基金救助、实施民政医疗救助、购买大病商业保险救助。全面落实“一批重特大疾病集中救治、一批慢性病签约服务、一批重特大疾病保障”工作要求,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范围。2016年以来,自治区连续三年对全区45种大病、48种小病进行调查核实,认定贫困患者33.86万人。因病返贫贫困户核定率达到100%。到2019年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全参保,贫困患者治疗率达到99.9%,30种大病患者治疗率达到99.9%;3.4万名贫困慢性病患者享受签约服务,签约率98.5%;自付费用比例控制在15%左右,县内就医率达到90%以上。自治区还实施了贫困县卫生所达标专项行动,财政专项资金1.3亿元,完成了752个卫生所、176个卫生院的建设。

住房保障。早在2009年,国家就开始实施危房改造工程,一期工程于2012年底结束;二期工程从2013年开始,到2016年结束。两期工程共涉及自治区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低收入农村牧区96万户危房改造。2016年以来,农村牧区危房改造被列为“脱贫攻坚”的重要任务。2016年12月,财政部、住建部发布《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加大了对农村危房改造的财政支持力度。2013年至2020年,内蒙古共安排中央财政79.6亿元、自治区财政63.6亿元,支持99.3万农村牧区危房贫困农牧民开展危房改造。其中,13.7万建档立卡贫困户住进了安全房,改造后的房屋经受住了地震和洪水的考验,有效保障了贫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2020年6月30日,随着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新安镇先锋村最后一批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核查工作的开展,全区37.8万建档立卡贫困户已全部核查完毕,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实现住房安全保障!

饮用水安全。2018年,国家在扶贫对象动态管理要求中增加了“饮水安全保障”。内蒙古80%以上的地区处于干旱和半干旱地区,大部分地区水资源短缺。部分地区地下水氟砷含量超标。在一些地区,长期饮用“高氟水”的穷人导致骨骼畸形,饮用“高砷水”导致慢性砷中毒和神经衰弱。“十三五”期间,中央财政对内蒙古自治区饮水安全资金补助9.9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投入12.9亿元用于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截至2018年底,已建成农村集中式和分散式供水工程93万多处,解决了1820万农牧区群众的饮水问题。通过开展为期三年的自治区地方病专项行动,共安排改水资金7.51亿元用于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施了一系列改水工程。通过长距离输水、就近水处理和浅层地下水开采,解决了63个旗县74万人的氟砷碘超标问题。此外,农村牧区集中供水率达到82%,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1%,水质明显改善。2019年,中央、自治区、盟、县各级党委政府继续投入8.41亿元巩固提高农村牧区饮水安全,为居住分散的贫困户免费提供净水器,在居住相对集中的村建设小型水厂,保障困难群众饮水安全。截至2019年底,自治区实现了所有贫困人口饮水安全“达标”目标,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得到全面解决。

(二)贫困地区农牧民收入水平大幅提高。

收入水平是反映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指标。扶贫攻坚行动开展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坚持科学调整救助标准、坚持开发式扶贫的方针,贫困地区居民收入水平大幅提高。

穷人的收入水平大幅提高。一方面,自治区建立了科学的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与经济增长同步。全区城市低保平均标准从2016年的每月542元提高到2020年的732元,年均增长7.8%;农村牧区低保平均标准从2016年的每年4197元提高到2020年的每年6307元,年均增长10.7%。农村牧区特困人员平均供养标准达到10043元/人。2016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平均低保标准和各县(市、区)农村牧区低保标准均高于同期扶贫标准。另一方面,自治区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特别注重增强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引导和扶持困难群众增加收入,用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2014年以来,共实施产业扶贫项目3.4万个,扶持贫困人口234万人;2016年以来,以技能培训、岗位开发、劳务合作为主要抓手,共吸纳贫困人口就业34.52万人,其中通过提供公益性护林员解决了1.67万贫困人口的就业问题。据自治区扶贫办统计,2020年全区52.8万户贫困户平均纯收入分别为31196元和13159元,其中已脱贫(不再享受政策)的15.4万户2020年平均纯收入分别为39099元和14690元,非常接近2020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5282元的水平此外,90%以上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得到了产业扶贫和就业扶贫的支持,工资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比重逐步提高,转移性收入比重逐年下降,贫困户脱贫致富能力不断提高。

贫困地区农牧民收入增长加快。贫困地区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5年的9612元增加到2019年的13793元,增长43.5%,高于同期自治区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个百分点。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收入从2014年的2901.6元提高到2019年的10473.2元。2013年至2019年,内蒙古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8985元增加到15282元,六年增长70.1%,年均增长9.3%,而同期城镇居民年均增长7.8%。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比城镇居民高1.5个百分点。而且从具体年份来看,除2016年农村牧区居民与城镇居民收入增速基本持平外,其他年份农村牧区居民收入增速均高于城镇居民,农村牧区居民与城镇居民收入差距继续稳步缩小。

(三)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治区不断加大对贫困嘎查村的投入和扶持力度,推进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贫困地区农牧区居民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基础设施生产条件不断改善,生产生活质量全面提高。

贫困地区居民的生活条件在不断改善。食品支出比例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国际指标。党的十八大以来,内蒙古的恩格尔系数(食品占居民消费支出的比重)持续下降。2019年,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的恩格尔系数分别为27.3%和26.4%,比2013年分别下降3.9%和5.4%。食品在家庭消费中的比重越来越低。家庭消费走向现代化、科技化,电脑、汽车等耐用消费品越来越普及。2019年,内蒙古农村牧区每百户家庭拥有洗衣机、冰箱、彩电等传统耐用消费品分别为94.53台、104.17台和107.91台,分别比2012年增加14.72台、19.85台和2.33台。他们的拥有量继续增加,与全国农村平均水平的差距逐步缩小;每百户拥有家用汽车、电脑、热水器等现代耐用消费品分别为34.17、26.19和29.78件,分别比2014年开始统计以来增加17.05、9.02和16.22件,实现快速增长。生活条件和质量显著改善。2012年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加大了对民用住房建设的投入。近年来,我们千方百计通过建设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来解决居民的住房问题。随着棚户区改造和贫困地区危房改造,许多住户告别了设施简陋的低矮破旧房屋,搬进了宽敞明亮、设施齐全的楼房,居住条件明显改善。2019年,自治区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分别为34.73平方米和28.72平方米,比2013年分别增加4.84平方米和3.82平方米。

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条件不断改善。扶贫攻坚行动开展以来,全区3694个贫困嘎查村累计投入扶贫资金280亿元,平均每个贫困嘎查村投入758万元。截至2019年底,全区贫困地区农村牧区道路总里程达到12.4万公里,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全部硬化道路;“十三五”期间,共投资53.7亿元,新建和改造供水工程15317处,新建电水井4015口,新建基本供水井(桶井)2万多口,修建蓄水坑1万多座,安装净水设备16.8万多套,新建和改造管网16890公里,完成自来水工程2780项694个贫困嘎查村全部通电,58万贫困人口全部通电,5.4万口机井通电;357个贫困嘎查村通了光纤,接入率99%,3612个贫困嘎查村通了4G网络,接入率98%;已接入宽带网络(含4G网络)3677个,接入率99.5%;1.5万贫困人口通过易地扶贫搬迁摆脱了“一方水土养活不了一方人”的困境。自治区贫困地区群众出行难、饮水难、用电难、通讯难等问题得到普遍解决。

(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明显加快。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扶贫任务重的地区党委和政府要把脱贫攻坚作为“十三五”时期的第一要务和第一民生工程,坚持以脱贫攻坚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以脱贫攻坚统领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要求作为处理扶贫攻坚与经济社会发展关系的根本遵循,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明显加快。

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加快。以内蒙古自治区脱贫致富为契机,统筹考虑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2014年以来,自治区高度重视产业扶贫,共实施产业扶贫项目3.4万个。确定了肉羊、生猪、肉牛、家禽、饲草、蔬菜、马铃薯等七大扶贫产业。通过农牧业扶贫、旅游扶贫、电商扶贫、光伏扶贫等措施,繁荣了贫困地区产业,带动了贫困地区居民就业,增加了贫困地区居民收入。与其他群体相比,贫困人口收入的增加更容易转化为刚需,成为有效的市场需求,从而形成良性循环,贫困地区的经济活力和发展潜力明显增强。2019年,内蒙古57个贫困县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绩,多项指标增速居全区前列,生产总值4852.4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1153家;第三产业结构更加合理,第一产业比重继续降低,二、三产业比重继续提高;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477.1亿元;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3793元。

贫困地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内蒙古自治区57个贫困县中,除鄂伦春自治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位于大兴安岭林区生态条件较好的地区外,其余贫困县多位于生态条件脆弱地区。规划、推进和实施自治区生态建设和扶贫攻坚,大力实施生态补偿扶贫、国土绿化扶贫、林草产业扶贫。2018年和2019年,内蒙古共完成贫困地区林业生态建设1588万亩,占计划目标的158.8%。2016年以来,全区共为1.67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生态护林岗位。每人每年享受国家护林补贴1万元,带动8万贫困人口增收;利用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吸纳1.5万贫困人口参与森林资源管护;继续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提高苗木造林费每亩补助标准。此外,“十三五”期间,内蒙古自治区124765人实现易地扶贫搬迁,生活在生态环境脆弱、禁止或限制开发地区的农牧民搬迁到更宜居的村镇,搬迁群众开始了新的生活。同时,移民区的生态得到了恢复,移民区富了,移民区绿了。在脱贫攻坚战中,内蒙古自治区践行“两山论”,贫困地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实现了脱贫攻坚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双赢”。

(五)贫困地区基层治理能力稳步提升。

脱贫攻坚重塑了乡村治理体系,改善了党群关系,增强了基层组织的治理能力。为加强基层帮扶力量,加强对贫困县的工作指导,自治区向57个贫困县派出了由一名厅级干部带队的扶贫工作队,进驻贫困县督导扶贫工作。我们向3681个贫困嘎查村和5008个非贫困嘎查村派出了扶贫工作队。从自治区、盟市、县乡选派了8万多名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干部到嘎查村担任县乡第一书记和干部。自2013年自治区向57个贫困县派驻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以来,一些薄弱的基层党组织面貌焕然一新,凝聚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强。基层干部的贫困识别和精准帮扶能力显著提高,巩固了党在农村牧区的执政基础。两个村委会中青年人的比例不断提高,高学历、高素质人才不断增加。许多回乡的新农村先贤和人才在扶贫战场上大显身手,一批“乡土专家”和“田秀才”成长起来。在新冠肺炎突发的疫情防控中,贫困地区的基层干部表现出了强大的战斗力,很多以村为单位的队伍成为了“抗疫”队、“抗疫”队,这与他们这几年的扶贫经历分不开。

村民的参与意识和自治意识得到增强。扶贫项目的实施引导和促进了农村自治的完善,进一步完善了自治制度,增强了村民自治。各地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全面推行“三服务”公开。91%的嘎查村实现了村务公开常态化,1.1万个嘎查村全部依法选举产生了监督委员会;拓展村民参与村级公共事务的平台,创新协商形式和活动载体,60%以上的县(市、区)制定了协商目录,普遍开展了协商实践;全区村规民约覆盖率和修订率均达到100%。村民议事会、道德议事会、红白议事会、反赌禁毒会“四会”综合组建率达到61.7%,县级以上文明嘎查村、苏木乡占58.14%,充分发挥群众自治组织作用。内蒙古自治、法治、德治的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农村牧区婚丧嫁娶、铺张浪费、大操大办、彩礼偏高、扶不上葬、子女不赡养老人等不良风气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文明乡风逐步形成。

发展集体经济,加强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发展集体经济是扶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途径,也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经济基础。农牧区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村级党组织有了基层组织建设的资金支持,加快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村容村貌。以拓宽增收渠道,增加就业机会。2017年,内蒙古财政厅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支持嘎查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实施方案》。基层政府还通过发展地方特色产业、结对帮扶贫困户、创新帮扶手段、完善农业企业利益联结机制、拨付专项资金等方式,因地制宜发展壮大嘎查村集体经济。截至2019年底,内蒙古已全面完成土地确权颁证工作,耕地9700多万亩,土地承包率99%,土地承包经营权证98%。规范集体承包土地流转,协调金融部门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试点工作,不断拓宽农牧民融资渠道,为嘎查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提供土地保障;推动11225个嘎查村(覆盖3694个贫困嘎查村)完成清产核资工作,99%的嘎查村完成集体经济成员资格确认,87%的嘎查村完成股权设置,85%的嘎查村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2019年,《关于支持嘎查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指导意见》出台。自治区、盟市、旗县级提供资金,重点扶持497个嘎查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每村125万元)。到2020年9月,全区嘎查村年集体经济收入在5万元以下,基本清理达标,为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打下坚实基础。

高质量完成2020年脱贫目标

2020年是与贫困进行决战的决定性一年,但在这一年的年底,新冠肺炎突然爆发。2020年3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出席脱贫攻坚战座谈会时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决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坚决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贯彻总书记讲话精神,内蒙古自治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紧盯剩余1.6万未脱贫人口,分类精准实施帮扶措施,制定了产业扶贫工程、扶贫车间复工、农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畅通、贫困劳动力返乡部门联动等10多项政策措施。一系列精准措施确保了到2020年剩余贫困人口全部达到扶贫标准,农村牧区贫困人口在现行标准下全部脱贫。

同时,投入112.3亿元,通过继续大力发展扶贫产业、扎实推进就业扶贫、积极开展消费扶贫、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强化社会保障等措施,巩固和扩大扶贫成果。2012年至2019年,共形成公益性、经营性、家庭性资产483亿元,73个旗县成立扶贫资产管理公司,建立资产基础清晰、产权归属清晰、主体责任明确、管理运营规范的扶贫资产管理体制和机制,让扶贫资产成为巩固扶贫成果的源头活水。

出台《关于巩固扶贫成果防止返贫的指导意见》、《关于建立监测帮扶机制防止返贫的实施意见》、《巩固扶贫成果防止返贫的八项措施》,重点加强对5.4万户边缘户和不稳定户的动态监测,根据发现的返贫现象和因素,及时制定治理方案,落实帮扶措施。

对中央扶贫专项巡视“回头看”指出的3个方面15个问题,省级党委政府扶贫开发成效评估指出的7个方面35个问题,自治区分别细化为64条和100条具体整改措施,全部落实到位。

根据全国扶贫普查领导小组的安排,自治区组建了37个普查小组,完成了37个旗县、6326个行政村、274858户建档立卡户的填表工作,配合国家事中事后质量抽查组开展了事后抽查工作。抽查结果与普查数据高度一致,全区普查数据质量得到充分认可。

关于2021年继续巩固和扩大扶贫成果的建议

在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过程中,全区各级各部门形成和积累了大量宝贵经验,为巩固和扩大“十四五”脱贫攻坚成果奠定了坚实基础。脱贫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我们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相衔接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按照“十四五”规划纲要,继续努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提高脱贫质量。

(1)促进扶贫产业扶贫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推进产业扶贫,强化和激发贫困地区和贫困户内生动力。保持贫困地区产业帮扶政策的连续性,进一步促进产业升级。立足各地区现有资源,大力发展内蒙古特色种养业和农畜产品加工业,建设产业园区,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完善产业链布局,促进产业协调发展。完善产业帮扶政策和方式,创新产业扶贫路径,在有条件的地区发展乡村旅游、电子商务等新兴产业项目,继续开展消费扶贫,建立消费扶贫协作机制,同时依托“互联网+”等新模式,开展特色扶贫农产品销售。整合多渠道资金,加强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助力产业发展。继续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全面推进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积极开展扶贫项目资金资产绩效评价。建立一套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资金动态监控,强化资金监督检查,实行资金绩效管理。继续完善政策体系,因地制宜推进公司化管理,加快构建资产基础清晰、产权归属清晰、管理运作规范的扶贫资产管理机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推进扶贫资产管理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有效衔接。

(二)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化水平。

调整完善教育帮扶制度政策,全面落实教育扶贫政策,加大控缀保学力度;加强对留守儿童、贫困家庭儿童等重点群体的监控;健全和完善贫困学生资助政策;加强对早期发展阶段儿童的营养干预和学前教育。调整完善健康帮扶政策,保持现有健康扶贫政策基本稳定,进一步提升乡村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和群众健康水平,加强基础医疗卫生体系建设,适当扩大医疗保障体系覆盖范围,防止贫困线附近人口因病返贫。大力推进疾病预防工作,积极开展高血压、心脏病等心脑血管疾病及传染病、慢性病的防控力度,减小返贫风险。完善就业帮扶服务政策,大力开展就业指导与职业培训,提高外出务工人员劳动技能和利用信息的能力,提高自主创业能力。出台相关政策进一步促进转移就业,加快推进城镇化,创造更多岗位吸纳贫困人口就业。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完善农村牧区兜底保障和救助制度,定期摸底清查实现到户,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常态化监测,与相对贫困识别机制相结合,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纳入农村社保,建立低保动态管理机制。加强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专项救助力度,扩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覆盖范围。构建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常态化保障制度,继续推进生态宜居搬迁工程和住房抗震加固工程,促进居住布局合理化和住房安全;督导检查常态化,保障饮水安全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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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窝

作者: 管理窝

这里可以再内容模板定义一些文字和说明,也可以调用对应作者的简介!或者做一些网站的描述之类的文字或者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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