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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文化产业发展现状

霍燕文化兴则国运兴,文化强则国家强。文化产业的健康蓬勃发展,是繁荣文化事业、坚定文化自信的有力支撑。自2003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提出“建设民族文化大区”的目标后,伴随着全区文化体制改革的步伐,经过十余年的努力,内蒙古自治区文化产业从无到有、…

内蒙古文化产业发展现状

霍焰

文化的繁荣意味着国家的繁荣,文化的强大意味着国家的强大。产业的健康蓬勃发展,是繁荣文化事业、坚定文化自信的有力支撑。自2003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提出“建设民族文化区”目标以来,伴随着全区文化体制改革的步伐,经过十余年的努力,内蒙古自治区文化产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为全区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走出了一条事业与产业并举、特色与品牌共赢的发展之路。

2019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复杂形势,内蒙古文化及相关产业保持了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文化快速发展,新业态快速崛起;文化成就显著,服务体系日趋完善;积极发展民族文化产业,增强文化产业的民族特色;推动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扩大文化产业发展空;文化“走出去”成效显著,草原文化影响力不断提升。

内蒙古文化产业发展现状及成就

根据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向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文化产业保持快速发展,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稳步提升,逐步成为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增长的新动能和新引擎。

(一)文化产业快速发展,新业态快速崛起

文化总量明显增加。

据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初步预测,2019年内蒙古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383.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57%,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2.23%,比上年同期加快0.06个百分点。据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统计,2019年上半年,内蒙古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170家,资产总额33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1%;实现业务收入37.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7%。增速比全国平均水平低0.2个百分点,比东部和东北地区高0.9和7.9个百分点。文化产业整体保持稳定增长态势。

市场主体不断壮大。

截至2018年底,内蒙古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2.29万个,比2013年底增长143.6%。其中,经营性文化产业法人单位1.91万个,比2013年末增长188.9%;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含协会)法人单位3754个,比2013年末增长35.3%。可见,商业性文化产业单位是推动内蒙古文化产业发展的主力军。对重点文化产业项目给予资金支持。截至2019年底,内蒙古重点文化产业项目287个,总投资754.1亿元,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2019年,内蒙古新华出版、出版、电影、广电网络四家直属国有文化企业集团总资产达123.46亿元,比2014年增加56.46亿元,年均增长13%;总收入达到61.99亿元,较2014年增加24.29亿元,年均增长10.5%,高于同期GDP增速3个百分点。内蒙古直属国有文化企业发展迅速,经济效益明显。

文化门类逐渐齐全。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年)》,截至2019年底,内蒙古文化产业单位基本覆盖新闻信息服务、文化内容创作生产、文化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文化娱乐休闲服务、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设备生产、文化消费终端生产等9大类43个产业门类,文化产业门类逐步齐全。

文化市场繁荣发展。

截至2018年底,内蒙古共有文化市场经营机构5040家,其中非国有艺术表演团体130家,演出经纪机构80家,娱乐场所2089家,艺术经营机构70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2622家,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16家,非公有制艺术表演场所33家,营业收入14.6亿元,营业利润3.5亿元。2019年国庆期间,内蒙古院线电影放映4.2万场,比上年同期增长2.4%;观影总人数122.8万人,同比增长45.7%;总票房收入4025.3万元,同比增长48%。

近年来,随着城市发展不断加快和城镇化快速推进,城乡居民生活质量和水平全面提高,人们对精神生活有了更高要求,使得文化消费日益多元化、多样化、多层次,带动文化消费需求稳步增长。2019年,全区城乡居民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2408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26%,占居民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1.6%。居民文化消费需求稳步增长。

新的文化业态呈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一批基于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的新兴文化业态,如网络文学、网络游戏、网络动漫、网络视频等。,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新动能和新增长点。2019年上半年,内蒙古规模以上文化传播渠道产业实现营业收入1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亿元,增长8.6%,占自治区规模以上文化产业企业的50.1%;创意设计服务业业务收入3.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00万元,增长3.1%,占自治区规模以上文化产业企业的8.7%。新型文化业态已经成为引领和示范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从三大产业板块看,2019年上半年,内蒙古文化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2.3%,比上年同期增加0.4亿元。文化服务业营业收入占自治区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总营业收入的46.2%。批发、零售和文化制造业分别占33%和20.8%,文化服务业占主导地位。

文化集聚明显。2019年上半年,内蒙古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主要集中在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依次为52家、34家、21家。“胡宝-鄂”三市企业数量占自治区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总数的62.9%。湖北、湖北、湖北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资产分别为154.8亿元、79.3亿元、27.2亿元,占自治区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的46.9%、24%、8.2%。营业收入分别为27.3亿元、4.3亿元和2.2亿元,占自治区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的比重分别为72%、11.3%和5.8%。目前,内蒙古共有6个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34个区域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6家国家级动漫企业,标志着内蒙古文化产业正进一步向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方向发展。

(二)文化成果丰硕,服务体系日趋完善。

文化管理体制改革初见成效。

内蒙古自2003年开展文化体制改革以来,已基本完成“三局整合”、“两局合并”、互联网管理体系建立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出版、发行、电影、广播电视网络传输、国有文艺院团和公共文化服务等改革稳步推进,文化行政管理体制趋于理顺,市场主体不断完善,文艺作品层出不穷,市场体系不断完善,人民文化生活日益丰富。

文化投入大幅增加。

随着内蒙古经济的发展和可用财力的不断增长,自治区对文化建设的财政支持力度不断加强,文化事业经费逐年增加。2018年,内蒙古全年公益性文化事业支出72.83亿元,比2013年增长24.1%。2018年,内蒙古财政文化(含文物)支出(资金)49.1亿元,比2010年增加20.8亿元,增长71.68%;新闻出版广电支出(资金)34.1亿元,比2010年增加20.5亿元,增长151%,文化建设支出(资金)得到有力保障。

公共文化设施不断完善。

改革开放以来,内蒙古先后实施了乡镇苏木综合文化站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公益性文化机构免费开放、文化遗产保护、家庭广播电视接入、“数字文化进蒙古包”工程、“移动数字图书馆”基层试点工程等重点文化工程,先后建设了一大批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文化室、文物保护工程、文化馆、家庭广播电视工程等公共文化设施。内蒙古三个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全部免费开放。截至2018年底,全国共有博物馆109个,文化馆(含文化站)1213个,公共图书馆117个,分别比1978年增加107635个和40个;广播电视台89个,电视发射台726个,调频发射台726个,分别比1985年增加75个、378个和378个;内蒙古每万人公共文化设施面积为792.5平方米,比2006年增加537.9平方米。其中,内蒙古每万人拥有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和博物馆的建筑面积分别为168.1平方米、337.1平方米和261.5平方米,比2010年分别增加了77.8平方米、154.6平方米和130.9平方米。

电视覆盖面继续扩大。

目前,内蒙古已建成10000公里长的光缆干线网,贯穿12个盟市,东西90多个县(市、区),形成了以发射台、中继台、差分转台、卫星地面接收站为辐射,发射、发射、接收多功能的广播电视覆盖网。2019年完成广播电视入户12520户,基本实现广播电视入户全覆盖。全区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分别达到99.24%和99.22%,比1980年分别提高45.84个百分点和96.23个百分点。通过卫星传输,中国广播电视节目已覆盖全国及亚太50多个国家和地区,蒙古国电视每天播出时间超过18小时。

新闻业繁荣发展。

内蒙古自治区出版业形成了图书、报纸、电子出版物等门类齐全的出版体系,采编、印刷、发行、销售各环节相互配套。2018年,图书3719种,总印数5974万册,图书数量是1952年的24.5倍;有151种期刊,总印数为1309万册,分别是1952年的30.2倍和10倍;有58种报纸,总印数为26603万份,分别是1952年的9.7倍和16.6倍。此外,随着科技的发展,各种新型电子出版物不断涌现。2018年,发行了35,000张光盘、18,000张高密度光盘、105,000张光盘和41,000张DVD-rom。

艺术创作和表演日益繁荣。

第一,促进乌兰齐木的健康发展。2019年,出台了《乌兰齐木条例》,编制了《乌兰齐木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乌兰齐木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积极推进旗县乌兰齐木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向部分贫困县乌兰齐木配送微型客车。乌兰齐木积极发扬优良传统,认真履行创作、演出、宣传、传承、创新、咨询、服务职能。2019年,它在基层演出了8756场。同年6月,组织乌兰齐木交流演出月;8月,第八届乌兰齐木艺术节在左奇阿拉善举行。11月,组织内蒙古优秀乌兰齐木赴呼和浩特巡回演出和汇报演出,丰富了基层群众的文化生活。

二是艺术创作和表演日益繁荣。2019年制定了内蒙古舞台美术精品创作三年行动计划,深入实施内蒙古舞台美术精品工程。创作推出了舞剧《骆驼路》、话剧《红手印》、蒙古话剧《乌兰齐木之恋》、京剧《大胜魁》等一批精品剧目。原创民族舞剧《草原英雄小姐妹》参加第十二届中国艺术节,荣获文华奖,实现了内蒙古该领域零的突破。舞蹈《黑缎残剑》获中国舞蹈“荷花奖”民族民间舞蹈金奖。舞蹈《骑兵》被列入“西部和少数民族地区艺术创作推进计划”。深入实施“草原文艺日演”工程,组织各级文艺团体下基层演出1万余场,在呼和浩特举办“草原音乐周末”现场音乐会30场。

三是推动“内蒙古音乐”品牌创建。2019年,组织了内蒙古草原音乐传承与发展学术研讨会,先后举办了首届内蒙古音乐节、第三届草原金秋声乐大赛、首届马头琴艺术节等一系列音乐活动。“内蒙古音乐”的品牌影响力日益凸显。

第四,积极参加重大艺术活动。2019年,举办了中国国际蒙古族舞蹈艺术展、国际合唱周、全国现实题材舞台艺术作品暨内蒙古精品剧目展演、第二届内蒙古蒙古族戏剧展。参加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全国舞台艺术优秀剧目暨全国戏曲展演、全国基层院戏曲展演、2019百场戏曲大汇演(昆山)、第五届西部交响周、第二十一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等国内重大艺术活动。

影视产业稳步发展。

电影作品从单一放映逐渐发展到综合配套。目前已发展成为集制作、配音、发行、放映、维修、设备供应于一体的综合体系。2018年,电影放映69.6万场,观众824.8万人次,分别比1952年增加69.1万人次和623.8万人次;制作了两部电影,译制了100部电影,比1981年增加了82部。近年来,在内蒙古拍摄的《东方英雄传》、《一代天骄》、《东方商人》、《党员的两个冷妈妈》等多部优秀影视剧在演出后获得了国内外观众的一致好评。2019年电视剧《父亲的草原母亲的河》43集初审,电视剧《江格尔传奇》《契丹王》剧本复审备案。内蒙古广播电视局创作了反映3000名孤儿感人故事的纪录片《梦中的额吉》,荣获自治区第十四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电影发行放映部门遍布城乡。深化改革后,电影发行放映收入逐年增加,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

文化遗产保护成效显著。

一是文物保护利用方面,2019年,实施了《文物保护利用改革意见》和《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哈遗址、马宗山墓葬、昆都仑呼、白塔火车站遗址等8处文物保护单位入选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积极推动廖上井和祖陵遗址、红山遗址群、阴山石刻重点文化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组织对长城重点危险路段的应急保护。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文物保护工程的方案和预算进行审核。完成《陶利民地区红色文化展示大纲》的编制。继续推进辽上京遗址考古发掘,配合大型基本建设项目开展考古项目60余项。积极推进内蒙古革命历史博物馆、契丹辽博物馆、内蒙古工业博物馆等特色博物馆建设,初步搭建起内蒙古三维数字文物云平台。策划了内蒙古社会主义建设二十年专题展、中国北方游牧民族装饰品展、大青山抗日根据地文物展等一系列高质量展览。引进八省万里茶道文物联展,赴蒙古举办大辽契丹-内蒙古辽代文物展。内蒙古博物馆基础展《天骄蒙古》荣获2018年全国博物馆十佳展览精品奖。

二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方面,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全面实施,内蒙古人大深入基层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调研。组织贫困地区非遗资源补充调查,积极推荐江格尔等项目申报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对4名国家级非遗传承人和25个自治区级非遗项目进行了抢救性记录。组织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规划,积极推荐鄂尔多斯申报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目前,世界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2个,国家级项目81个,自治区级项目479个,团级项目1247个,旗级项目2366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75人,自治区级传承人654人,市级传承人2628人,县级传承人4308人。全区代表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其代表性传承人基本得到不同程度的保护。

第三,在文化资源宣传传播方面,利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草原文化遗产保护日,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非遗宣传展示活动。举办了蒙古马非遗展、额济纳旗牧区内蒙古非遗传承人研究培训成果展、锦绣中华草原霓裳蒙古族服饰展。组织开展两岸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对话、两岸非物质文化遗产月、“美丽中国行”大型公益交流活动。

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多彩。

2019年,内蒙古组织开展了全区群星奖优秀节目巡演、第二届农牧民文艺汇演、第五届“魅力乌拉特”西部民歌艺术节、“舞动北疆”第二届内蒙古广场舞大赛、“我的祖国和我”第三届内蒙古合唱艺术节等一系列示范性群众文化活动。刁寒演唱了入围第18届群星奖的好来宝《美丽家乡,人间情怀》和《那达慕》,获得入围奖。举办内蒙古自治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展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系列教育展、“内蒙古落实“碧水青山是无价资产”发展理念主题图片展、“醉美草原,亮北疆”自治区书法篆刻作品展。

(3)积极发展优势产业,增强文化产业的民族特色。

着力发展马文化产业。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出台《关于促进现代马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将促进现代马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现代马业又好又快发展。近年来,内蒙古建立了以良种场保护为主,保护区和基因库为辅的蒙古马遗传资源保护体系,先后育成了三河马、锡林郭勒马、科尔沁马,是全国马品种最多的地区之一。内蒙古的马匹数量已经达到84.8万匹,居全国第一。2019年举办了首届内蒙古国际马文化博览会,主会场在呼和浩特,分会场在锡林郭勒盟,包括开闭幕式、主题讲座、竞赛活动、表演、展览、创意征集、交流平台、主题活动、近200项活动。直接参与人数约为60万,参与者通过电视直播、网络直播和新媒体平台参与。举办首届中国内蒙古马赛,马赛在自治区内15个分站举办了160多场比赛。举办世界马文化论坛。来自30个国家和8个国际组织的400多名代表出席论坛,呼和浩特被授予“世界马文化之都”称号。积极开展马匹表演活动,推动《千古马颂》、《天骄传奇》、《俄罗斯马戏》、《永远的成吉思汗》等马匹文化表演升级转型,鼓励企业创作制作全新的马匹文化演绎剧目,打造马匹文化旅游演绎知名品牌。作为内蒙古自治区文化产业重点项目,《神仙马颂》2014-2018年共演出248场,接待了来自中国、俄罗斯、蒙古、美国、德国、韩国、新加坡、印度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观众和观众近28万人次。与演出场所形成了良好的兼容性,有效促进了马业、娱乐、交通、旅游等相关产业的发展。2019年荣获“中国旅游奥斯卡”艾蒂亚奖金杯。通过一系列活动,有效传承和践行了“蒙古马精神”,推动了内蒙古马文化旅游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培育发展刺绣产业。

蒙古族刺绣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是内蒙古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推动蒙绣在传承创新中融入人民生活,融入国际时尚潮流,带动农牧民脱贫致富,凸显蒙绣手工刺绣产业在农牧民素质提升和乡村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2019年在内蒙古兴安盟举办了以“为梦想奋斗,绣出美丽山河”为主题的“中国手工刺绣传承创新大会”。通过展览、高峰论坛、参观、研讨、交流等一系列活动,展示中国传统刺绣技艺的独特价值,展示民族刺绣艺术的保护与发展成果,大力培育蒙绣品牌,搭建手工刺绣技艺传承、设计制作、产业发展、营销合作的平台。大会上,兴安盟科右中旗被命名为“中国手工刺绣创新创业示范基地”、“中国蒙绣文化之乡”、“蒙绣与现代设计创新实践基地”,并与内蒙古新华出版集团及7家合作企业签订了科右中旗蒙绣企业框架协议及产品订单合同,产品订单总额6400万元。坚持市场化运作,与知名刺绣企业、营销团队、展商、采购商合作,提高营销能力。利用阿里巴巴、JD.COM、网易、唯品会等电商平台营销刺绣产品,实现产业发展。

(D)促进文化和旅游业的融合和发展,并扩大文化产业的发展空

2019年是内蒙古自治区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的元年。围绕“民族文化强区”和“国内外知名旅游目的地”建设目标,树立融合发展理念,坚持“宜融则融、宜融则融”原则,加强战略研究和制度设计,积极推进文化与旅游在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市场监管、科技创新、对外与港澳台交流合作等业务领域的深度融合,进一步提升文化与旅游的吸引力、竞争力和影响力。2019年,内蒙古接待国内外游客19512.48万人次,同比增长10.05%;旅游综合收入4651.49亿元,同比增长12.01%。可以看出,内蒙古旅游人数和旅游收入实现了双增长。

加强文化旅游融合顶层设计。

2019年,制定了《内蒙古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民族传统工艺传承和文化旅游商品创新的意见》、《关于推进蒙古族服装服饰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自治区文化旅游贷款项目贴息资金管理办法》,制定出台了支持民营文化旅游企业发展的工作措施。编制了内蒙古红色旅游、长城文化公园、黄河“冀”湾等规划,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进一步优化。

推广旅游景点的文化。

2019年推动演艺企业进入旅游景区现场演出,打造精品旅游演艺节目。推动工艺美术企业向旅游景区发展,设立文化旅游商品实体店,提供特色文化旅游纪念品。推动民俗、民族生产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融入旅游项目和产品,在旅游景区培育一批非物质旅游体验基地。加大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旅游融合力度,提升旅游行业影响力和品牌知名度。整合会展节庆资源,打造文化旅游系列品牌活动。推动文化+科技+旅游的新型产业模式,为旅游业注入文化和科技力量。开展国家消费试点城市和夜间消费集群申报,培育新型业态和消费模式,推动旅游景区夜间经济发展。

发展文化创意产业。

2019年组织了内蒙古首届旅游商品大赛、旅游商品交易会、传统蒙古包展。内蒙古博物馆“草原茶道”系列文创产品荣获中国旅游商品大赛金奖。济宁战役红色纪念园系列文化创意产品、格孜勒皮衣、乌兰齐木等。入选全国优秀红色旅游文化创意产品名单。“草原记忆”系列等20种旅游商品获中国特色旅游商品大赛金银铜奖。

积极参加各种展会。

2019年组织举办蒙冀辽文化产业博览会、中蒙博览会内蒙古特色旅游商品展、阿拉善英雄会特色文化商品展。参加天津旅游产业博览会、中国国际动漫游戏博览会、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山东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中国(北京)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

加强文化旅游的宣传和推介。

围绕“光明内蒙古”核心品牌,全面开展线上线下宣传营销,形成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传播新格局。做好内蒙古文化旅游形象宣传和文化旅游目的地交流工作,开展内蒙古冬季旅游推介活动。统筹全区文化旅游资源,深度嵌入民族文化元素,促进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扩大群众参与度,进一步提升节庆活动影响力,助力全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

(五)文化“走出去”成效显著,草原文化影响力不断提升。

2006年以来,内蒙古大力实施对外文化交流“走出去”战略,依托自治区优秀的民族文化艺术,在文化交流的层次、质量、内容、形式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每年组团赴世界各国开展艺术表演、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民族文化培训、草原文化讲座和论坛,接待其他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文化团体到自治区开展文化交流活动。

对外文化交流活动硕果累累。2019年内蒙古先后选派6个艺术团组分赴日本、印度、泰国、埃塞俄比亚等9个国家开展了“欢乐春节”活动。与坦桑尼亚中国文化中心合作,开展了“美丽草原我的家”坦桑尼亚·中国内蒙古文化旅游年活动。相继接待了20多个国家和地区艺术家团组来华开展交流和演出。内蒙古累计争取国家支持资金2400万元,扎实推进丝绸之路影视桥工程,每年在蒙古国本土化译制播出300多集中国优秀电视剧,中国影视剧在蒙古国所占份额从2014年的7%提升到2018年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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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管理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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