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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常见试用期“陷阱”,员工有权说“不”

延長试用期期限、压低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期满后“卸磨杀驴”,是一些用人单位利用试用期设立的损害员工权益、获取自身利益的常见“陷阱”。对此,员工就真的无能为力了吗?非也。时间过长,有权索要赔偿【案例】 一家公司为最大限度地降低用工成本,在与新入…

延长试用期、试用期内降薪、试用期满后“杀驴”,是一些用人单位利用试用期损害员工权益、牟取自身利益而设置的常见“陷阱”。员工真的对此无能为力吗?号码

如果时间过长,你有权要求赔偿。

【案例】某公司为了最大限度降低人力成本,在与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总是尽可能延长试用期。在与吴某签订的两年劳动合同中,公司规定试用期为六个月。劳动合同期满牟要求公司赔偿?

[点评]吴某可以向公司索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动合同不得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只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试用期就是劳动合同期限。”相应的,公司与吴某签订了两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约定的试用期已满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试用期满后劳动者的月工资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工资太低,有权要求赔偿。

【案例】李某与某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约定试用期工资为转正后工资的40%。事后,由于李某的工资低于公司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根本无法谋生,李某要求公司给予适当补偿,但被公司以“已先约定”为由拒绝。请问,李灿要求公司赔偿吗?

[点评]李灿要求公司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即法律对员工试用期的工资底线有明确规定。与之相对应的是,公司在李转正后仅支付其40%的工资,无疑是违法的。自然应当按照80%的标准赔偿李的差额。值得一提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对劳动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支付集体合同约定的80%;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约定劳动报酬的,支付同工同酬的80%。但无论采用哪种标准,都不能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因此,李有权要求该公司赔偿差价。

如果辞退理由不充分,你有权要求说法。

[案例]2021年2月23日,黄某与某公司签订的3个月试用期到期,他认为自己表现良好,取得了不错的成绩,自然要“转正”。没想到公司以“试用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提出终止录用,甚至拒绝说明任何具体的辞退理由或依据。请问,黄灿向公司征求意见了吗?

[点评]黄某可以找公司要个说法。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 ..... "但这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可以在不做任何说明的情况下任意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同时具备两个前提条件:一是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二是可以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对自己主张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主张所依据的事实提供证据,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判决作出前,当事人未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即公司不能证明黄某“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即向黄某支付赔偿金。

(江西闫东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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