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是人类反思现实困境、总结历史经验后做出的重要战略决策和理性选择。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和民族未来。2007年,党的十七大首次将生态文明写入党的行动纲领,提出要“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方式”;2012年,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提出“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生态文明的理念已经初步成型,接下来的命题就是如何将理念转化为实践。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制度具有规范、监督和约束的力量。建设生态文明,制度是根本保证。《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完善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等四个方面对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作出战略部署,生态文明建设路径清晰。基于此,有望通过逐步落实和完善,形成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效机制。
在这个专项规划中,我们着眼于生态文明的制度建设,希望全社会共同努力,系统有效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让美丽中国在生态环境逐步改善的过程中越来越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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