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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强人经历,女强人之路

金凤2011年11月,福建省煤老板孙志宏与温州市泰顺县女强人王秀敏结为夫妻。孙志宏家资雄厚,而王秀敏比孙志宏名声还要响,在全国拥有多处产业,是每年春节各家银行争相宴请拉拢的贵宾。强强联手,富豪联姻,本该令人羡慕,然而,新婚第三天,孙志宏突然…

金凤

2011年11月,福建煤老板孙志红与温州泰顺县女强人王秀敏结婚。孙志红家很有钱,王秀敏比孙志红家更有名。在全国拥有多个行业,是每年春节银行邀请的贵宾。联手,嫁给有钱人,本来应该是令人羡慕的。然而,就在他结婚的第三天,孙志红突然在家中中毒身亡。谁是凶手?2012年11月29日,随着此案在温州中院开庭审理,真相逐渐浮出水面。2013年5月2日,温州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王秀敏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法院还判决王秀敏赔偿死者家属经济损失共计25万元。

一个“女强人”爱面子,没有条件为“玩”创造条件

1970年,王秀敏出生在浙江温州市泰顺县的一个普通农民家庭。他有一个哥哥和一个弟弟。在那个重男轻女的时代,王秀敏没有文化。起初,他在114邮局当接线员。

王秀敏不愿意做一个小经营者,几年后辞职下海经商。

2007年5月,王秀敏去上海出差,正好赶上她的好朋友夏婷婷的妈妈过生日。经过多年的努力,练就了一副伶牙俐齿的嘴皮子,几句小小的奉承话让夏的母亲喜笑颜开,当场就认了为干女儿。生日会结束后,王秀敏一到上海,就会跑到干妈家,买冬虫夏草,做家务,比亲生女儿还孝顺。

2007年底,王秀敏再次来沪,带了很多礼物,比如脑白金、黄金搭档、乌鸡白凤丸、太太乐补血口服液等营养品。这次,她特地来和干妈一起过年。夏母见王秀敏拿了这么多礼物,嘴上是嗔怪,心里却满是欢喜。王秀敏撒娇地说:“没花多少钱,就2000多元。我这么做不是为了孝敬你干妈,让你越活越年轻吗?”夏天的妈妈笑着说。

王秀敏和她的干妈在避暑山庄过了新年。刚过完第一个月,王秀敏告诉她:“我准备在杭州投资一处房产,但我手头没有那么多钱。你能借我80万吗,干妈?赚钱了就要给干妈分红。”女儿需要钱投资,干妈怎么能不帮她呢?夏母想都没想,就拿出100万元给了王秀敏。

看到夏的妈妈一下子给了她100万元,她有点感动:“干妈,这太多了。你不能用这么多。80万就够了。”夏母摸了摸王秀敏的头,认真地说道,“儿子,干妈不缺钱。干妈缺的是感情。婷婷工作忙,一年见不到她几次。老人走得早,所以你就像我的亲生女儿一样。拿钱就行了,干妈只希望你能常来上海看我。”

有了干妈借给她的100万元,王秀敏的生意越做越大,在泰顺商界算是响当当的人物。2009年4月,在温州开广告公司的方通过服装店老板认识了。

2009年9月,王秀敏人夏雯说:“大连有一个房地产项目,总投资1亿元,我占30%的股份。这是我最终得到的一个项目。让我们有一个朋友。如果愿意,可以投资一些原始股。我估计你一年就能回本,然后每年都可以分红。”方被说得有点心动,但是她的钱是一点一点积攒起来的,她不敢这么轻易相信。“你让我回去和老公商量一下,过几天给你答复。”

后来,方四处打听她的朋友,通过朋友们的描述,方相信了。王秀敏经常全身穿着名牌,开着奔驰进进出出,极为大方,俨然一副交际花的样子。2008年过年的时候,她一口气拿出10万元,分发给村里的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报纸上也报道了这件事。前一段时间,陕西的一个大型商会举办了一次交易会,邀请了许多富人,王秀敏是其中之一。每年年底,泰县工商银行宴请大客户,她的名字总是榜上有名。

所有这些都证明了王秀敏确实是一个事业有成的女强人。

几天后,方主动找到,给了她积蓄多年的40万元用于投资。方坚信,一个坚强的女人,一定会给你带来丰厚的回报。

传说背后有暗流。

在别人眼里,王秀敏人脉广,社会能量大。和她一起投资肯定是稳赚不赔的。然而事实和大家想象的不一样。事实上,王秀敏不是一个坚强的女性或企业家。她曾经借钱投资煤矿,可惜出事了,把借来的钱都赔光了。亏了能还什么?怎么才能出人头地?不甘心失败,固执的王秀敏走上了非法集资的道路。

从2006年开始,王秀敏从不同的人那里骗钱,用从这个家庭骗来的钱来填补那个家庭的漏洞。两年后,一帆风顺,没有人察觉到异常,这让王秀敏过得越来越滋润。王秀敏开始表现得像个富人,因为他越富有,就越容易借钱。她以高息或分红为诱饵,骗取夏某、方某等十二人近千万元。善于打感情牌,认夏为干妈,与方等人以姐妹相称,逢年过节还经常给这些债主送些高档营养品。因此,这些债权人从未怀疑过王秀敏,甚至有些债权人在借钱给她时也没有写书面声明。

2011年4月,王秀敏的一个朋友将孙志红介绍给她,并告诉她:“孙志红是福建省福鼎市的一个煤老板。他的原配妻子去年不幸去世,你们已经离婚好几年了。要不我做中介,你们两个试着相处?”当王秀敏听说孙志红是一个拥有巨额财富的煤老板时,他立即同意下来,并约好一起去游览普陀山。在王秀敏眼里,孙志红是一棵更大的摇钱树。这几年,王秀敏手里的钱被挥霍了很多,以后就很难看到了。孙志红的出现恰逢其时。

自从妻子去世后,孙志红一直感到非常孤独。第一眼,他就喜欢上了王秀敏,他的魅力依然存在。在一起的时间不长,不仅孙志红对她很满意,就连孙志红的儿子孙志阳也对她有好感。就这样,两人确定关系没多久,就一起去上海、福建等地旅游半玩。朋友羡慕地说:“这真是强强联合,天造地设的一对。”

2011年7月,王秀敏到河南平顶山看望孙志红,特意给孙志红带了几箱价值近万元的安利营养品。经过三个月的相处,他们的感情逐渐升温。经过协商,他们决定于2011年11月11日结婚。得知孙志扬将于10月与女友结婚,王秀敏当场答应孙志扬:“杨洋,你身体不好,要多保重。十月份你结婚我给你买辆奥迪。”

“这个后妈好像真的挺好的,言传身教,大方得体,跟我爸也没什么好说的。”孙志扬心里为父亲高兴。

2011年9月,不知道是谁泄露的消息。王秀敏的名誉受到了债权人的质疑,他们一个接一个地向她讨债。这么多债主一起讨债,王秀敏尽管本事很大,还是忍不住慌了。债主多次催债,王秀敏感到压力很大。如果她不小心,她会毁了。无奈之下,王秀敏打起了孙志宏的主意。9月13日,她以借钱求利息的名义向孙志红借款100万元;9月15日,他以投资大连房地产项目为由,再次向孙志红借款221万元,以解燃眉之急。

孙志红和未婚妻在一起很放心,但是借钱的时候说:“秀敏,这300多万你用没问题,但是我们结婚以后,要先还我200万,其中180万是工程款。”为了摆脱目前的困境,王秀敏连连点头,并向孙志红保证会如期归还。然而,正是孙志红的规劝,为他打开了死亡之门。

借了孙志红300多万,债务问题暂时解决了,但王秀敏心里的压力并没有减轻,因为11月中旬,她要还孙志红200万。更让她感到不安的是,孙志红告诉她,“结婚后,我们就去全国各地转转,去度蜜月,去全国各地看看你的产业。”王秀敏紧绷的神经崩溃了。很显然,结婚后,她的伪装,她的谎言,她的高大坚强的女人形象都将不复存在。

在压力下密谋杀害丈夫

2011年10月,王秀敏对一个开药店的朋友说:“我嫂子最近精神不好,经常失眠。请给我拿三盒广灭灵来。”虽然广灭灵是一种非处方药,但我的朋友们都知道王秀敏是一个能干的女人,他们不认为这有什么错。我拿了三盒广灭灵给王秀敏。朋友跟我说:“这个药不能多吃。一天只能吃一片。”11月5日,她又从朋友那里拿了6盒广灭灵。朋友觉得奇怪,但也不追问。

11月11日,在泰顺的一家豪华酒店里,孙志红和王秀敏举行了盛大的婚礼。所有来参加婚礼的客人都是名人。那天晚上,两人一起住在王秀敏泰顺县的一所房子里。知道王秀敏不能再等了,孙志红一再要求她尽快还清欠款。

2011年11月13日晚上,夫妻俩坐在一起看电视。王秀敏从卧室里拿出早已装在西洋参胶囊盒里的异噁草酮,对孙志红说:“老公,我一个好朋友送我一瓶法国红酒,正好配了我们今天早上一起做的西洋参胶囊,给你补补。”作为新婚夫妇,孙志红见妻子对自己如此殷勤,当即点头称是。两人各倒了一大杯红酒。在王秀敏的劝说下,孙志红吃了七八粒西洋参,而王秀敏只象征性地吃了两粒。

早上,王秀敏骗孙志红制作了胶囊。每粒胶囊包含2片广灭灵片。吃了胶囊后不久,孙志红感到困了,在王秀敏的帮助下很快就睡着了。王秀敏学过药理学,知道药丸和酒一起服用会加重药效,所以他早早准备了一瓶红酒。

午夜时分,王秀敏看到丈夫还在呼吸,吓坏了。就是不做,不做,还拿出几片广灭灵,骗孙志红说是维生素C让他吃。孙志红此时神志不清,不知道王秀敏在说什么。见此情景,王秀敏将广灭灵掺入酒中,强迫孙志红服用。第二天早上起来的时候,老公已经死了。为了消除我的怀疑,王秀敏拿出广灭灵,吃了三四片。她知道少量的这种药不会要你的命,只会让你昏迷,昏迷正是她想要的。

2011年11月14日上午,孙志扬准备问父亲什么时候到福鼎。连续打了好几个电话,都没人接;再次拨打王秀敏的电话,但显示王秀敏的电话已关机。孙志阳觉得不对劲,下午5点多又联系了的女儿魏,让她去娘家看看。

当魏来到家时,她喊了几声,但没有人回答。推开卧室的门,她吓了一跳。两个人就这么躺在床上,孙志宏的眼睛都白了。魏赶紧拨打了120,并叫了救护车送他们去医院。经医院抢救,孙志红经抢救无效死亡。王秀敏洗胃后,没有什么大问题。身在福鼎市的孙志阳听到父亲不幸去世的消息,惊呆了。他仍然不敢相信这个坏消息。他实在想不通,坚强的父亲是怎么突然去世的。

喜事突然变成了葬礼。一对原本被大家推崇的情侣,居然死了,昏迷了。这件事很快在泰顺县传开了。经法医鉴定,孙志红系广灭灵中毒,死于呼吸功能障碍。泰顺县公安局逮捕了王秀敏。

结果经过近一年的调查,王秀敏被害的事实基本查明。2012年11月,温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诈骗罪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孙志红之子孙志阳也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2013年5月2日,温州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王秀敏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法院还判决王秀敏赔偿死者家属经济损失共计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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