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堪
7月7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自然保护区体系,野生动物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大熊猫野生种群已达1800余只,威胁等级由“濒危”降为“易危”。
根据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制定的《IUCN红色名录濒危等级和标准》,物种分为:灭绝、野生灭绝、极度濒危、濒危、易危、近濒危、非濒危、缺乏数据和未评估。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和IUCN标准,制定了我国动物红皮书的物种分类,采用野生绝灭、灭绝、濒危、易危、稀有、未定等等级,与IUCN标准类似。单从数量上看,大熊猫野生种群已达1800多只,超过了“濒危”的250只,突破了“易危”的1000只。因此,其“降风险”是科学的、审慎的。
熊猫的“危减”是中国整体生态改善的标志,但并不意味着对它的保护要降级。国家林业局表示,如果降低保护级别,忽视和松懈保护工作,大熊猫种群和栖息地将遭受不可逆转的损失和破坏,取得的保护成果将付之东流,特别是一些局部小种群随时可能灭绝。
就现实而言,大熊猫的生存状态并没有完全脱离危险。首先,它的栖息地并不完美,这显示了保护区的碎片化。根据2016年的官方调查,大熊猫仅分布在四川、陕西、甘肃三省的狭窄区域。另一方面,大熊猫也面临着全球变暖的威胁,这表明它的食物可能会减少或收成可能会失败。
只有持续保护大熊猫和其他濒危动物,中国的生态才能持续改善,保持良好的生物多样性。这是对人类和地球上所有生物的最大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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