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杰孔
在民国风起云涌的政坛上,有一个重要而又备受争议的人物,名满天下,谤遍天下。这个人就是皇甫。皇甫(1880-1936),本名白英,浙江绍兴人。1904年就读于日本东京真武学校,1905年加入中国同盟会,1933年任蒋介石建立的北平行政院行政委员会主席。
1933年,长城抗战以中国军队的失败而告终。随后,日军向华北推进,平金局势危急。政府的反应由黄富协调。黄父在北平与日本大使馆秘密会谈后,达成妥协方案,与日本人签订了《塘沽协定》。该协定虽经中国努力局限于“停战”范畴,不涉及主权谈判,但实际上对中国主权造成了严重损害。
《塘沽协定》被视为国耻,于是黄托敦成了全国舆论的靶子。愤怒的人们视其为“汉奸”,想赶紧杀了他。然而,历史学家吴湘湘评价黄彪是“民国时期最负责任的政治家”。1936年12月,黄彪在上海病逝后,国民政府还两次给予他特别嘉奖。在抗战胜利之际,更是称赞他“不避险阻,任劳任怨,隐忍求全,努力救灾,孤苦伶仃,特别难为他人”。
所有中国人都想杀了他们,但当局却想表扬他们。时任国民政府教育部长的王世杰对这种反差有着深刻而到位的认识。他在日记中写道:
“中央政府一再命令黄和何()在签署任何协议之前必须将这些条件报请中央政府批准;然而,黄等。是断然不受这一命令,并只通知政府后签署。不难想象,这是有原因的;姜、王近日的态度和心理,黄石姑都很清楚。今后,政府的对日政策将倾向于走另一条路线。局势危急时,令人极为担忧。中央政治会议讨论“协议”案时,相当一部分人是愤怒的。但王、蒋签字后,保证不翻案。”
所谓“事出有因”,简而言之就是从皇甫的角度。一方面,众所周知,南京政府为了应付舆论和安抚中国人民的民族主义情绪,不得不在公开会谈中对日本采取强硬态度。另一方面,明知弱国无外交,汪精卫却私下指示“除签订承认伪国条约,割让四省外,其他均可签订”。黄签字前没有报请中央批准,签字后才上报,不仅是为了避免在政治会议上公开讨论协定草案时流产,而且还有为当局牺牲个人名誉的隐秘意图。
塘沽协议签订后,黄彪留在北方,继续与野心勃勃的日本军方打交道。《塘沽协定》签订后不久,1934年,皇甫委派代表与日本签订《关于华北与伪满洲国通航通邮的协定》,变相承认了伪满洲国,再次引起舆论批评。
事实上,作为蒋介石的弟弟,黄彪与蒋介石有着为国家“共患难”的盟约;再加上他对日本政治文化研究颇深,所以早在1928年日军制造“济南惨案”时,蒋介石就已经牺牲个人荣辱,负责对日谈判——蒋介石当天是北伐的总指挥,为了战争的顺利进行,不可能强行扩大与日本的冲突;为了应付舆论,但又不向日本示弱,黄彪出面替他背负了“亲日和谈”的骂名。其间,各种痛苦难言。1934年8月,接受《大公报》记者王芸生采访时,皇甫有一点辛酸:
“过了这一年,了解国家情况的人当然能理解;一般人都觉得我黄是个天生的泼妇,甘当汉奸。不得不对外解释自己的所作所为,真的很痛苦。一年了,国内外都是矮子,不知道怎么伸背!伸展一下。有什么应对的办法?为了我们的国家,我们不能冒那样的风险。……对方(日本)容量小,实力大,欲望无穷。中国人眼睛短,声调高,肩膀不负责任。......但既然国家需要我唱这部剧,我就要为之牺牲自己。我今年55岁,大小官员都做过。我还能要求什么呢?”
黄彪之妻沈曾严词质问蒋介石:“宜派人轮流充当辱国差使。”黄彪不应该被孤立。蒋介石的回应是:“学佛要知道‘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的目的。佛学家皇甫说:“哥哥身强体壮,我肩负此重任……哥哥在山中住了六年,虽不敢说达到了悲智双修的境界,但我有信心,我绝不会背叛国家,我的智慧绝不会错怪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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