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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正廉署,香港公正廉署,香港反贪局

莫晓著名导演王家卫拍摄电影《2046》期间,一名娱乐周刊记者为了进入拍摄现场拍照,塞给门卫300港元,结果该记者被判入狱3个月。这件事,发生在2003年的香港,一个被誉为“廉洁之都”的城市。近十几年来,在国际非政府组织“透明国际”公布的全球…

小莫

在著名导演王家卫拍摄电影《2046》期间,《娱乐周刊》的一名记者给了门卫300港币,以便进入拍摄现场拍照。结果,该记者被判处三个月监禁。这件事发生在2003年的香港,一个被誉为“清廉之城”的城市。

过去十年,在国际非政府组织“透明国际”公布的133个国家和地区的清廉指数中,香港在亚洲排名第二,仅次于新加坡。

回到40年前,这个城市是另一番模样:申请住房、开店、入学和各种公共服务,要拎着红包过五关、过六关——店家要送钱给有关部门疏通,才能拿到营业执照;小摊贩不按时交“保护费”就无法正常开门营业;病人不奖励医院护士就拿不到开水和便盆;发生火灾时,如果业主不给消防员“喉费”,消防员可以眼睁睁看着大火把一切烧成灰烬而无动于衷…

变化,还要从1973年说起。

受惊的“老虎”

1973年6月8日,香港启德机场。一个穿着黑色西装的英国人,手持特殊证件,通过特殊通道匆匆进入机场,准备经新加坡飞往伦敦。

此人是港九总警司葛柏,办理退休手续不到4天。彼得·葛柏是英国人,自1953年以来一直在香港警方工作。在他当警察的20年里,他做出了无数的贡献,并获得了皇家奖。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在香港警界德高望重的人物,却在两年前被曝出涉嫌严重贪腐。

作为回应,州长指示警方成立一个特别工作组,调查彼得·戈德伯的腐败行为。

调查结果令人震惊:彼得·葛柏在香港和海外都有大量存款。更惊人的是,侦查员在他的车上和宿舍里发现了3本“收钱”(即收保护费)的记录簿,共计200多页。从他们身上可以看出,葛柏(Peter Godber)的“收钱”范围覆盖香港、九龙、新界和离岛,涉及3000多家单位,包括妓院、白高、歌厅等。表面上收取的财富已超过437万港元,几乎是他当警察以来工资总额的6倍。以当年的物价和工资水平来看,彼得·戈德伯绝对是超级富豪。除了这三本记录册,还发现了两箱十根的银条。

警方立即部署,给彼得·戈德伯一周时间解释财富来源。同时,为防止葛柏潜逃,警方要求当时的入境事务处通知启德机场的海关人员,禁止葛柏离境。

然而,就在6月11日最后期限的前三天,彼得·戈德伯(Peter Godber)绕过了移民局的检查,成功登上了飞机,逃回了英国。

民间反腐压力

得知彼得·葛柏在最后一刻逃脱的消息,香港市民群情激愤。一方面,媒体报道的贪腐金额高达430万港元,令香港民众瞠目结舌。另一方面,人们对一名接受调查的高级官员能够逃脱感到不满,认为这一事件再次证明,香港在反腐败方面只打“苍蝇”,不打“老虎”。

1973年8月26日,在维多利亚公园,大批学生和市民举行集会,“反腐,抓彼得·葛伯”的呼声越来越高。当时的香港大学学生会干事周星烨是这次游行的策划人。周星野当时的想法代表了大多数学生的意愿:“我们觉得应该出来做点什么,至少把彼得·葛柏带回香港。”

针对民众的激烈反应,政府起初采取高压政策,出动大量警力,逮捕学生领袖,结果却是火上浇油。9月13日,香港再次上演“贪污有罪,游行无罪”示威,声援被告,表达对港英政府反腐不力的不满。

由于反腐口号很受民众欢迎,这场游行很快从学校蔓延到全社会,一些受“保护费”困扰的低收入员工、工人、小业主也陆续加入进来。局势正在失去控制。

与此同时,那些长期呼吁建立独立反腐机构的人也开始四处活动。这些人有些是政治家,更大一部分是经济界人士。都是社会精英,尤其是那些处于经济活动前沿的有钱人。他们其实是有能力影响香港政局的。只是在铁板一块的警察部门,他们不仅不会说话,还会成为被剥削的对象,饱受腐败之苦。

一些来自英国的开明人士也在推动政府打击腐败。他们认为,即使从港英政府的角度来看,也应该通过打击腐败来赢得民心,以维持港英政府在香港的管治。曾任国防部长特别助理和港督的姬达爵士是反腐败的坚定倡导者。此前,他多次呼吁反腐,但政府官员没有一个人理会。试了半天,他说:“就是这样。我辞职。”杜叶娴女士自1963年以来一直担任香港市政局议员,也是一名积极的反腐败活动家。她曾用自己的相机拍下各种腐败现场,交给警方的反贪部门或在报刊杂志上发表。但以个人力量对抗整个腐败体系,无异于以卵击石。正如当时民间流传的寓言:贪腐如公车。你要么选择上车和大家一起走,要么选择沉默在车下。如果选择堵,结果就是血祭大巴。于是,不出所料,杜叶仙的“出格”行为受到了当时政府的威胁。“但我不能对腐败视而不见。”在这种信念的支撑下,她顶着巨大的压力继续反腐。

面对民众的反腐情绪和各方面的一再规劝和示威,时任香港总督麦理浩不得不有所行动。1971年上任的港督,大力推动香港改革,建设廉租房,开发新市镇,实行九年免费教育,修建地下铁路,设立大型公园。他做了许多事情来改善人民的生活。现在,他终于下定决心铁腕反腐。

麦理浩委任香港最高法院副首席大法官白礼渠成立委员会,彻查葛柏事件的前因后果。

白力曲本人是反腐的坚定支持者。他在很短的时间内提交了一份88页的“百里曲报告”。在报告中,他清晰地梳理了葛柏案的来龙去脉,并尖锐地指出,早在1971年,香港警方就已经掌握了葛柏贪污的线索,香港警方反贪部门对此案进行了立案。但是立案两年了,一直没有大的进展。关键原因是,调查彼得·戈德伯的反贪部门属于腐败猖獗的警察部门,无法独立调查,甚至反贪部门本身也有腐败嫌疑。因此,他指出,除非反贪部门能独立于警方,否则公众绝不会相信政府真的有心打击贪污。

百里曲的报道刺痛了麦理浩的神经。经过深思熟虑,1973年10月17日,麦理浩要求立法局批准成立独立的反贪机构。

1974年2月15日,根据《总督特派廉政专员公署条例》,香港廉政公署成立。

最高权力廉政公署

廉政公署(以下简称“ICAC”)的行政长官称为廉政专员。他由总督委任,直接向香港总督负责。任何其他组织的任何人都无权干涉廉政专员的工作。ICAC官员主要是独立的合同雇员,而不是政府公务员。廉政公署(ICAC)拥有独立的财政预算和人事权,独立的调查权和逮捕权,不隶属于任何政府部门,这赋予了ICAC至高无上的权力。

为了使反腐败有效,ICAC设立了三个部门,即执法部、预防腐败部和社区关系部,以实施全面反腐败、反腐败和普及教育三管齐下的战略。该部门负责举报和调查反腐败案件,人员编制约900人。其负责人由廉政公署副专员兼任,下设两名主任,分别负责政府部门和私人机构的案件调查。预防腐败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为政府机构或社会组织设计预防腐败方案,及时发现和堵塞腐败漏洞。这是ICAC最小的办事处,编制只有大约60人。社区关系处的主要职责是深入群众,开展反腐倡廉宣传。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在ICAC内部,还有一个极其特殊的群体:l组,他们的任务是接受针对ICAC工作人员的投诉,然后进行保密和独立的调查。他们只对廉政专员负责,是ICAC内的ICAC。

为进一步防止拥有最高权力的廉政公署(ICAC)成为贪污委员会,港方在ICAC以外设立了四个监督机构:贪污问题咨询委员会、审查贪污举报咨询委员会、防止贪污咨询委员会和社区关系咨询委员会。这四个委员会独立于ICAC,不是政府机构,而是由相关政府官员和民间人士组成。其中,贪污问题咨询委员会监管整个ICAC,其他三个委员会分别监管执行处、防止贪污处和社区关系处。

廉政公署成立后,在港英政府中威望甚高并辞职的姬达被任命为首任廉政专员。据姬达夫人回忆,当时姬达因阑尾炎住院。麦·李浩专程来到医院,语重心长地对姬达说:“现在情况很糟糕。政府面临公共利益危机。你必须留在政府处理这件事。你是唯一能处理这件事的人。”

大学刚毕业的周兴业从报纸上的招聘广告中得知了ICAC的消息。“我觉得这是一个把当年的理想和工作结合起来的好机会。我认为这是一项使命,于是我立即写信申请。”像周兴业一样,还有一大批青年被招募到ICAC,他们成为了ICAC的第一批重要成员。

这时,年轻的英国警察布·国浩和一批英国职业警察也从伦敦出发,赴港支援ICAC的工作。据布·国浩回忆:“英国政府支持这一行动,并从伦敦警察总部选派人员赴港,为新成立的ICAC提供专业协助。我就是这样来到香港的。”

刚毕业的大学生血气方刚,有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精神,但在专业素养和阅历上稍有欠缺;英国政府派出的警察虽然有专业特长,但不太了解香港当地人的感受。为了保证反腐的高效运作,ICAC先后从警察部队和前政府机构吸收了大量人员。第二年,郭加入了。

此前,郭在海关缉私局工作。有一次,他上山检查偷逃米酒税的摊贩时,发现一个鸦片烟摊,与摊贩正面交锋。事后,他向老板汇报了此事。没想到老板骂他“毁了别人的好事”。这种“污秽”的局面,使有正义感的郭义愤填膺,最终促使他辞去海关工作,毅然加入,决心“为香港变得干净做点实事”。郭从最低级的调查官做起,1996年升任执行局局长,成为第一位华人执行局局长。

据郭回忆,在成立之初,虽然有些电影里没有成员被暗杀的镜头,但人身威胁,甚至炸弹威胁时有发生。有一次调查警察贪腐,警察和廉政公署发生了一些冲突,甚至有人冲到廉政公署门口放火烧楼。

应该说,ICAC成立之初面临的压力是巨大的,压力主要来自于整个行政、司法和执法系统,因为大部分官员都是腐败的既得利益者。ICAC能够突破重重障碍,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时任总督麦理浩的坚强决心。

“打虎”是第一次胜利

ICAC成立后,Peter Godber案立即从警察部队反腐败部门移交给ICAC。面对全社会观望和怀疑的目光,这个新成立的机构将如何将彼得·戈德伯绳之以法,不仅关系到正义,关系到民心,也关系到自身的前途和命运。

当时最大的困难是彼得·葛柏已经逃回英国了。要带领嘉宝过河,他必须找到在香港犯罪,并能被英国法律认可的犯罪证据。

应该说,之前派出所反贪办所做的工作已经取得了相当的成果,包括大量的存款、账本等涉嫌收账的纸质复印件,都是极其重要的物证。但是,如果把这些物证拿到英国法庭,别说带领格柏穿越,就是立案都不可能。因为英国没有“财务状况与官方收入不符”的相关罪名。这与英国长期奉行的对外扩张和经济掠夺的殖民政策有关。19世纪后,英国作为世界上最强大的帝国主义国家,多次发动对外侵略战争,同时其士兵也趁机大肆掠夺。如果英国有“财政状况与官方收入不符”的法律,那么所有代表英国侵略其他国家的官兵回国后都可能被判终身监禁。真的,谁愿意为大英帝国掠夺?

香港廉政公署(ICAC)只有一条路可走,那就是找到确切的证据证明葛柏受贿。但作为一名总警司,彼得·戈德伯对调查手段非常熟悉,事先做好了反调查的准备。对于那些讨债人来说,如果他们站出来承认向彼得·葛伯行贿,他们也会犯罪,要负法律责任,所以几乎没有人会主动站出来。

此时,一名正在香港监狱服刑的犯人也在关注这个新机构调查的案件。他的名字叫汉德。

汉德是ICAC成立后第一个因贪污受贿而入狱的警司。他和彼得·葛柏一样腐败,个性张扬。他最终因贪污被调查,并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罪名被判刑。他不想在监狱里呆太久,所以他想利用格伯案来完成他出狱的梦想。

作为控方证人,韩德表示,他曾目睹一位名叫郑汉泉的中国警司贿赂葛柏(Peter Godber)2.5万港元,以获得晋升,从而在湾仔的荒淫之地分得一杯羹。贿赂在英国也是一种犯罪。虽然只涉及25000港币,但也不能花彼得·葛柏太多钱。但是,经过反复权衡,ICAC认为,在反腐工作刚刚起步的关键时刻,把格柏引诱回来,是一种胜利。

根据新的证据,廉政公署提出了引渡请求。1974年4月29日,在ICAC成立仅两个半月后,英国警方逮捕了彼得·葛柏。在随后长达8个月的引渡聆讯中,葛柏(Peter Godber)否认了所有指控,但香港的证人和物证得到法庭认可,英国法官最终决定将葛柏(Peter Godber)押解回港受审。

为了避嫌,英国政府特别安排中国大法官杨·担任格伯案的主审法官。杨一接手这个案子,就感到了巨大的压力。有市民给他发匿名恐吓信,指出葛柏作为一个英国人,偷了很多中国人的钱,杨作为一个中国人,如果还有中国人的良心,就应该重判。如果彼得·葛柏被判无罪,杨·将不得不为此负责并付出代价。由此可见民怨之深。

但为了确保葛柏(Peter Godber)有罪判决,出于诉讼策略的考虑,检方没有指控葛柏侵吞430万港元,而是通过民事诉讼追缴非法所得,至今仍在进行中。

最终,法庭认定彼得·葛柏贪污25000港元罪名成立。被捕后,彼得·戈德伯(Peter Godber)在伦敦受审期间,在狱中度过了大约一年时间,被判入狱四年。

虽然大多数人认为定罪太轻,但监禁一名腐败的英国高级警司本身就是ICAC成立之初处理的最成功的案件。而且这向香港全社会发出了一个信号:香港政府官员,无论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高官还是低级官员,都可以被调查。

警察队伍的全面清洗

当时香港社会经历了很多各行业的腐败行为,司法系统表现最为强烈。据统计,警区收取色情保护费已成惯例,每年从色情处收受的贿赂高达10亿港元;满大街都是挂着特殊标志的车,这是派出所主人的标志。犯法了,警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正如汉德所说,“贪污是香港警队的一种生活方式,就像晚上睡觉,白天起来刷牙,是很自然的事情”。因此,在ICAC成立之初收到的投诉中,86%与政府有关,其中45%是对警察腐败的投诉。因此,继嘉宝案之后,ICAC迅速在警队内部展开了全面的反腐败战争,从而引发了香港警界的大地震。

据当事人回忆,当时每天都有相当多的警察因贪污被逮捕和起诉。后来的统计显示,从嘉宝案到1976年,成立仅两年的ICAC在香港警队内部挖出了近20个贪污集团。几名警司级别的高级警官被逮捕,数百名各级警官被逮捕或通缉。

在香港警方的贪腐队伍中,最引人注目的是香港四大名侦探吕乐、熊燕、韩森和蓝刚。

提到吕乐这个名字,大陆人可能不太熟悉,但如果提到另一个名字市长,很多人会觉得很像。雷洛实际上是吕乐。在粤语中,雷与庐隐相近,罗与相同。

市长是刘德华电影《五亿市长巡视员》中的一个人物。为什么电影的片名是《督察五亿》?原因很简单。根据香港廉政公署的调查,吕乐当时的身家为5亿港元,仅在香港的房产就价值300多万港元。这些房产如果今天还持有,价值超过十亿港币。除了这些物业,吕乐还有其他总值5亿港元的物业。

作为一名高级警察,一名警司的月薪只有1000多港币,一名侦探只有近1000港币。吕乐是如何获得他的5亿财富的?很简单。贪污受贿。

1940年,鲁高兴地加入了香港警察部队,当时他只是一名普通的穿制服的警察。这类警察通常在野外做一些基本的警务工作,如巡逻等。他们日晒雨淋,非常辛苦。当初,吕乐表现出了与其他穿制服的警察不同的品质和能力,多次破大案要案,因此被提拔为民警。成为一名民警后,吕乐的职责不再是巡逻,而是更多地参与破案。奇怪的是,很多疑难案件一到他手里就会迎刃而解。

那么,吕乐的升迁真的是因为他有别人望尘莫及的破案能力吗?相反,他根本没有破案,反而花了更多的时间,和辖区内各个黑社会组织的头目成了极其要好的朋友。他解决的案子,有的是黑社会组织故意制造的,有的是黑社会组织解决的。黑社会组织对他特别照顾,他自然对他们很友好。

其他三名中国侦探与吕乐有着相似的经历、平等的地位和平等的声誉,他们已经成为整个香港警队腐败链条的骨干,彼此保持着密切的关系。

香港警队的贪污链条从韩德和郑汉泉断掉后,ICAC立即循着这条线索,将四名督察全部列入ICAC的参考名单。乐得到风声,迅速离开香港,逃往加拿大。1976年11月4日,ICAC对他发出通缉令,立即生效。加拿大是英联邦国家,港英政府在加拿大比在其他地方更容易产生影响。陆乐知道情况不妙,立即从加拿大逃往台湾省。之后,他在台湾省生活了很长一段时间。据报道,吕乐2010年因病去世,ICAC发布的通缉令在执行了30多年后才终止。

和吕乐一样,韩森从台湾省逃了出来,而韩森于1999年在台湾省病逝。蓝刚和熊燕逃到了泰国。1989年,兰因心脏病在泰国去世。熊燕仍住在泰国。

除了四位首席侦探,其他侦探如惊弓之鸟,纷纷以旅游为名秘密潜逃。

1975年2月26日,《香港商报》在头版以《督察20华多之难》为题报道了这棵大树分崩离析的过程:

欧阳斯和被捕后,退休辞职的警探飞离香港,这是高潮...迄今为止,已有20多人飞离香港。有的在台湾省避风头,有的利用台湾省过桥飞往加拿大和美国,有的早已飞到东南亚改名换姓隐居。这些渔民大多在海外银行有巨款,在海外购置房产,但十个有九个不懂英语,生活无趣...但目前,没有人敢返回香港。

文中提到的“曾启荣”是香港影星曾志伟的父亲,是吕乐的得力助手。实际上,他当时并没有被捕,而是受到了ICAC的调查,并被邀请去“喝咖啡”。事后,他成功逃往台湾省。1976年4月8日,ICAC发布了对他的通缉令。同样,这个通缉令也依然有效。正因为如此,即使他的儿子曾志伟成为香港的大名人,他也没有机会回到他的家乡。

警察冲突

在成立的两年中,ICAC确实引起了轰动,并迅速赢得了公众的尊重和支持。但与此同时,警队内部也有很多紧张情绪,因为他们很清楚,整个香港警队没有几个人是干净的,这样下去,ICAC迟早会把他们都送进监狱。那些退休辞职的人,看似侥幸逃脱,实则被剥夺了退休金,长期隐姓埋名地生活在异乡,甚至不会说任何语言,只能生活在黑暗中。更重要的是,当ICAC想要他们时,他们冻结了他们的财产。有些人即使在外地有房产,也因为不太了解当地的法律,过着提心吊胆的生活。

有了这个前提,还在岗位上的人就不能冒险出逃,否则就是不请自来。

不能走,不能留,对每个警察来说都是一种煎熬。他们希望突破这个困境。然而,州长和公众对ICAC的工作极为满意,它已成为一颗明星。任何想要对抗他们的人最终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就是在这种大环境下,一种由恐惧演变而来的仇恨在警察和老实之间逐渐积累。

1977年,这种仇恨终于导致了警察和诚实之间的大冲突。

十月下旬,九龙分区各警署展开警察签名运动。其中,1.1万名警员联名向警务处处长史立荣递交投诉信,表达对ICAC的不满,并态度强硬地表示,如果政府不制止这一事件,他们将采取集体行动,停止维持香港公共秩序。

在得知申诉无果后,1977年10月28日,数千名警察及其家属聚集在香港警察总部,抗议ICAC“清理”警察,随后从湾仔警察总部游行至ICAC所在地将其包围。其中,近百名情绪激动的警察冲进ICAC,砸毁大量办公设施,打伤多名ICAC工作人员,酿成恶性流血事件。

防暴警察直接提出要求,希望州长废除廉政公署。

因为ICAC的反腐风暴针对的几乎是所有的香港警察,上千名警察暴动之后,立刻所有的香港警察都响应了,他们互相联系,准备再次攻击ICAC和香港政府。

警察骚乱后果极其严重,整个香港社会可能陷入混乱。不过,香港总督不能同意警方的要求,因为ICAC的反贪污行动已获得香港市民的普遍支持。在这次警察暴动中,许多市民变得激动起来,媒体已经呼吁州长派兵镇压警察暴动。如果州长向警方屈服,可能会引起进一步的社会动荡。

为了维持香港政府的稳定和管治,总督麦理浩最终决定采取一个妥协方案。1977年11月5日,他颁布大赦令,宣布对1977年1月1日之前犯有贪污罪的其他公职人员一律不予调查,但已被审讯、通缉、在海外犯有严重贪污罪、总督同意必须调查的除外。

这一特赦释放了大部分闹事的警察,很多卷入这场警民冲突的警察开始退出冲突阵营。

虽然麦理浩作出让步,但他显然对警队感到愤怒。他下令严惩那些犯有严重腐败罪的警察和这次暴乱的主谋,尽管他们在大赦范围之内。1978年4月,ICAC向总督提交了一份118名腐败警官的名单。但这些人所犯的贪腐罪都在特赦范围内,司法部很难对他们进行起诉。对此,麦理浩无可奈何,于是下达指令,迫使他们辞职。

至此,香港警队的腐败被制止。廉政公署(ICAC)逐渐开始步入正轨,在接下来的几十年里,凭借其无形的威慑力和强大的执行力,香港成为全球最廉洁的城市之一。

(责任编辑:萧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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