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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被醉死奇葩“择聘”何时休

阿红2016年12月28日,安徽省蜀山区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醉酒致死”案。为了得到心仪的工作,21岁的女孩陆瑶独自赴约,去接受求职单位老板牟先力的“酒量”考验。在明知对方不能喝酒的情况下,一天之内,牟先力让陆瑶共喝了8两白酒,最终导致陆瑶酒…

阿红

2016年12月28日,安徽省蜀山区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醉酒致死”案。为了得到理想的工作,21岁的女孩路遥独自赴约,接受雇主牟的“酒量”测试。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一天之内,牟让路遥喝了八两白酒,最终导致路遥酒精中毒死亡。

据统计,2017年全国高校毕业生预计将达到795万人,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在这样的情况下,很多大学生不得不一次次降低自己的求职标准,甚至为了得到一份工作而想尽办法证明自己的能力和诚意。但是,无论是求职还是被求职,都要有自己的底线,各种奇葩的就业条件都该歇歇了!

迎接求职寒冬。

“一饮而尽”是最后的考验。

2014年底,安徽省黄山市一所高校即将毕业的20岁女生路遥,正急着找实习单位。她将在半年后离开学校。在此之前,她希望能把工作解决好。天天去招聘会,却始终找不到满意的工作。这时她父母打电话给她,他们不放心她一个人,让她回老家合肥求职。2015年春节后,路遥留在合肥,和父母在一起。

2015年5月,路遥回学校办理毕业手续,遇到了同班同学蒋。一年前,她被一家高档酒店聘为女服务员。一年后,她已经成为一名工头。工资高,受尊重,有晋升空间空。路遥回到合肥后,希望能像江一样找到一份有前途的工作,实现自己的价值。她的父母劝她:“你做好这份工作就能升职。”“我今年才21岁。如果让我去工厂工作,我会失去主动权,我的一生都会这样。年轻人要多尝试。”父母心疼女儿,却打不过她,只能依靠她。

2015年6月,路遥经人介绍认识了家住合肥瑶海区的廖峰。一听说路遥要跳槽,廖峰马上说:“我有个朋友开了个高档娱乐会所,好像想找个领班什么的。要不要我跟你打个招呼?”廖峰所说的俱乐部是合肥一家很有名的娱乐俱乐部,不仅名气大,而且对求职者的要求也很高。廖峰让路遥等他的消息,并把路遥的微信给了他的朋友牟。当晚,路遥加了牟,热情地迎接他,并介绍了自己。

牟1966年出生于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虽然只有初中学历,但他靠自己的努力,拥有了一个高端的娱乐会所。据他的员工说,牟的用人眼光很“毒”,他对每个岗位都有不同的要求。只要他招的人大多独立,就能成为俱乐部的顶梁柱。所以,短短十年,就能让自己的事业蒸蒸日上。当他的朋友问他关于路遥的事时,他没有马上答应。

路遥那边很着急,一直在催促廖峰这个中间人。一个星期后,廖峰通知路遥晚上到一家餐馆吃饭,他已经和约好了。会后,牟对路遥的外在形象和言谈很满意。很快,牟打开一瓶白酒,倒在三个杯子里。路遥拦住他:“牟先生,实话告诉你,我不太会喝酒。平时喝点红酒还行,这白酒我真的不行。”牟仙丽听了,也没多说什么,给她要了一瓶饮料,和廖峰自己喝了。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原来,他是热情的。在下半场,他只和廖峰交谈,没有再问任何问题。这让路遥感到七上八下。

晚上回家后,她忙着给发短信,询问的意思。告诉他,牟说他们俱乐部要招一个能吃的领班。所谓“吃好”,就是遇到不同的顾客,说不同的话,顾客就是上帝,所以向顾客敬酒是必然的。如果完全不喝,肯定不行。光凭这个路遥是不够格的。路遥听后连忙辩解道:“我酒量不大,但也不是滴酒不沾。我相信一个人的工作能力不仅仅是通过酒量来体现的,最重要的是看她的实际能力。”将此事转告牟,牟说要考虑一下,让路遥等消息。

一天醉四次。

上辈子的“馅饼”在哪里?

2015年8月22日,路遥九没等来消息实在着急,便主动给牟发了一条短信:“牟先生,你在忙什么呢?”那天正好是中午,牟正在家里做饭。听说路遥还没吃饭,我主动邀请她去家里坐坐,他们边吃边聊。路遥没有想太多,独自一人,打车去了牟居住的高档小区。

进门后,牟还在做饭。当时家里只有他一个人,其他家人都不在。坐下后不久,牟拿出珍藏已久的药酒,给自己和路遥各倒了一杯。一杯酒下肚,路遥脸都红了。她告诉牟,她的父母对自己很严格,不准她喝酒。牟一边给她夹菜一边说:“酒量是练出来的。说实话,我以前是个滴酒不沾的人,但是自从我进入商界,就很难戒酒了。如果完全不喝,不会得罪客户吗?客户下次还敢来吗?”路遥听后点了点头,又喝了一口。她隐约意识到,这顿饭就是面试,经过牟仙丽的“酒关”,她才能得到这份工作。

牟开玩笑地说:“要想喝得好,你必须喝醉几次。几次之后,你自然会喝得更多。”一小杯酒大概一两,喝完一杯,牟仙丽又给她倒了一杯,路遥又不能说不,只好硬着头皮喝了。药酒的浓烈味道让她有些头疼,加上酒劲,她觉得头晕。牟想给她倒第三杯,被她摆手拒绝了:“牟将军,我头晕。我先休息一下。”说完,靠在沙发上休息。

半小时后,她有些清醒了。当她醒来时,牟又把她拉到桌边,又给了她一小杯(大约一两)。他的目的很明显,就是试探路遥酒量的极限在哪里。路遥无法拒绝,只能继续喝酒。虽然迷迷糊糊的,路遥却没有忘记自己的目的。她说:“牟先生,我是来问你工作情况的。你放心,给我一次机会,我不会让你失望的。”牟端起酒杯喝了一口:“等这顿饭吃完了再说吧。”他们边吃边聊,从中午一直吃到下午三四点。这时候路遥身上有酒味,他已经醉了。他在沙发上睡着了。

晚饭时间,牟仙丽会所的5名员工过来给他安装窗帘,一声巨响把路遥吵醒了。此时外面已经黑了,她怕家人担心,想赶紧回去。牟抓住她:“这些都是我们会所的老员工。也许你们以后会合作。今天,这是一个难得的机会,让你们一起了解对方。”听说是俱乐部的元老,路遥停下了脚步,她不想留下一副难以亲近的印象,于是放下包,重新坐了下来。不知道牟有没有跟员工打招呼,五个人轮流给路遥敬酒。断断续续,路遥又喝了三两药酒。几杯酒下肚,路遥早已神志不清。别人敬酒,她就往嘴里倒,不管能不能喝。牟也夸她:“果然有喝酒的潜质,而且是深藏不露。”路遥摇摇晃晃起来,去洗手,问了一下。出来的时候她只说不舒服,不想再喝了,就坐在一边,捂着头休息。其他五名员工几乎都已吃完饭,陆续离开牟某家。家里只剩下牟和路遥了。牟先礼也喝得有点多,趴在桌子上眯着眼睛看了一会儿。

一个多小时后,牟醒了,他第四次把路遥拉到桌前:“喝酒不吃菜好难受。如果你喝点水,点些食物,你会感觉好一些。”路遥坐在桌子上,坐不住了,说:“我今天喝多了。我一辈子也没喝过这么多酒。”问完,牟仙丽又给她倒了一小杯。路遥连连解释:“牟先生,我真的喝不下去了。”“没事的。我能喝多少就喝多少。今天试试这个我就放心了。”来来去去,路遥多喝了一两。这一次,她完全喝醉了,吐了一地。看到她走路困难,牟扶她到主卧床上。哪知,路遥越吐越多,不仅吐了一床,还弄脏了衣服。

考虑到一个大男人照顾一个女孩不方便,牟让下属从会所里叫一个女员工来帮路遥擦洗。此时,路遥已经完全失去了知觉,没有再呕吐,只是双眼紧闭,对外界毫无反应。员工走后,牟没有再问她的情况,只让她一个人在房间里休息。正好家里还有一个朋友,牟就去找他聊天。

在此期间,路遥的好友王飞多次给路遥打电话、发短信,但牟不接电话,也不回短信。作为路遥的孩子,王飞知道路遥今天要独自赴约。她在想一个单身的女孩,这么晚了还联系不上,她很担心。后来,经过反复询问,她通过廖峰找到了的电话。在电话里,牟只说路遥喝醉了,让她送自己回家。王飞赶到牟仙丽家时,路遥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几个人打了120,但经过抢救,还是没能保住路遥的命。经鉴定,路遥血液酒精含量为417.6mg/100ml,为急性乙醇中毒死亡。

路遥死后,她的父母悲痛欲绝。在他们眼里,女儿虽然偶尔任性,但懂事乖巧。她知道自己不能喝,也没人逼她喝那么多。如果牟能在她醉酒后多加照顾,第一时间发现她的异常,及时送医院,也许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了。2015年8月23日,牟向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分局投案自首。8月24日被蜀山分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8日,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逮捕。

据牟供述,路遥的各项条件均符合录用条件,但他对她的酒量不放心。虽然酒量不是硬性标准,但在他们会所,能喝是基本要求。可以不喝,但一定要能喝。8月22日,他故意把路遥叫到家里,试探她的酒量,以为路遥说不喝酒是礼貌。于是路遥一到,就想方设法找各种理由劝她喝酒,就是想看看她能喝多少,让她心里有底。虽然喝的有点多,但是他让路遥喝的时候,对方也没有说不喝,给她倒酒,她也没有严词拒绝。当然,他认为她还能喝酒。

他认为路遥作为一个成年人,应该对自己的处境有一个准确的判断。况且路遥喝醉后,还派员工亲自照顾她,没放过她。路遥的朋友打了很多次电话。考虑到是对方私人电话,怕引起不必要的误会,他没有接。他不是故意不告诉对方。

卢家人对此无法接受。他们明确,牟以工作为诱饵,在明知对方不能喝酒的情况下,一天让死者喝了四次酒,大约喝了八两白酒,早已超过了被害人的身体极限。据现场其他人介绍,在喝酒过程中,被害人多次提出不能再喝了,但牟一直给她倒酒。对方喝醉后,没有及时送医。在朋友“期待已久”的电话中,他始终一言不发,也没有将受害人的实际情况告知家人和朋友,导致对方酒精中毒死亡。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如果饮酒过程中存在明显的劝酒的强迫行为,只要主观上存在过错,劝酒人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如果饮酒人已经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或自己行为的控制,那么同饮酒人就负有一定的监护和照顾责任,如果没有将其送往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也要承担责任。

2016年12月28日,安徽省蜀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考虑到在被害人死亡后主动投案自首并积极与死者家属达成赔偿,法院最终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017年两会上,“大学生就业”是两会代表委员关注的话题之一。预计2017年高校毕业生795万人,就业形势更加严峻。在这样的情况下,很多用人单位都有“骄傲”的资本,对前来应聘的人挑三拣四,甚至提出一些不合理的“选人用人”要求。“奇葩条件”频频见诸报端,各种奇葩条件让求职者身心受挫,受不了。

其实对于刚出社会的大学生来说,只是希望给他们一个公平公正的舞台展示自己的实力,而取消各种“奇葩招聘”条件才是用人单位首先应该做的。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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