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海
在陕西省宝鸡市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中心门前,一个举报箱被钉得“高高在上”,离地3米,门口还有一个监控摄像头。最近,这个“高高在上”的举报箱成了网友们调侃的对象。"这是一个给姚明的报道箱."“汇报的都是技术工作。如果不自带梯子,也不雇人,这不是高空作业吗?”4月25日,这个投诉箱被取下来,钉在旁边,离地1米多高,没有监控。(4月27日《海南特区报》)
无独有偶,云南省昭通市彝良县旅游局大门外设置的意见箱高2米多,已被媒体曝光。有网友这样提问:“恨天”的意见箱能让老百姓很好地发表意见吗?无论是意见箱还是举报箱,都是行政职能部门征求公众意见、接受监督的普遍且必要的设置。特别是近年来,行政部门正在大力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走好群众路线,就要充分发挥人民对权力机关和公职人员的监督作用,更好地为人民服务。让公众“仰视”、让公众“攀高”的意见箱、举报箱,无疑是聋子的耳朵——摆设。
要让公众能够顺利向行政部门提交意见,有效举报,不仅要让老百姓“做高作业”或“望箱兴叹”,更要让老百姓“冒险作业”和“习惯老鼠”,在监控摄像头下失去建言献策和举报的勇气。意见尽可能公正,但举报可能涉及贪污、腐败、贿赂、渎职、贪污罪等职务犯罪。在摄像头的监控下举报,不仅可以让被举报人知道被举报的内容,还可以让被举报人很快知道被举报人是谁。这样一来,被举报人会不会遭到打击报复,严重挫伤举报人的积极性,伤害职能部门的公信力?这样的例子并不少见。
说白了,意见箱、举报箱“高高在上”,可能伪装成“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再次强烈反映出一些部门的公权高不可攀;如果意见箱、举报箱被公开实时监控,恐怕是害怕被监督、害怕暴露问题、害怕惹麻烦等行政思想的显性表现。这种行政服务设施的设置,说明他们不是要真诚地接受意见,真诚地欢迎举报,而是采取“没办法”的方式来对付人民群众和他们的上级,既达到了敷衍塞责的目的,又给提建议、举报的群众增加了难度,使他们主动退缩,做到事多不如事少。
要使意见箱和举报箱回到应有的位置,达到联系群众、广泛传播、反映民声的目的,最重要的是公务员要摆正自己的位置。不要“自上而下当老爷”,要想群众之所想,忧群众之所忧,急群众之所急,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这才是真正的为群众服务。在这个过程中,公务人员需要放低姿态,畅通渠道,倾听民意。民意的渠道是畅通还是堵塞,反映的是对群众意见的态度。但意见箱、举报箱接连被曝光,至少说明各地要积极全面地审视政府服务中的类似现象,不能坐等舆论来逼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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