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开周
1940年8月28日,沈从文给妻子和妹妹写了一封信,说可以给张家的一个远房亲戚介绍一份工作——在昆明市龙井街51号一个市民家里做保姆,负责饮食起居,一个月发给法币12元。
12元月薪,听起来很少,其实很少。因为此时法币已经贬值,在昆明市区,买一斤面粉要两元钱,买一斤大米要3元钱,买一斤猪肉要7元钱,买一斤菜籽油要7元钱,买一斤盐要1.6元钱,买一斤木炭要0.3元钱,买一个鸡蛋要0.14元钱,买一双男袜要0.7元钱,买一双女袜要1.5元钱。随着商人们战时囤积居奇,一些市民也疯狂炒作,香烟此时成为炒作对象:20包普通刀烟,一盒卖到12元;十个木箱和红铁皮袋,一箱卖到40元。
12元的月薪只能买6斤面粉,4斤大米,或者4斤猪肉,或者7斤植物油,或者7斤盐,或者40斤木炭,或者85个鸡蛋,或者17双男袜,或者8双女袜。两个都买是不够的。更何况,如果保姆爱抽烟,光是买一盒普通烟就能花掉她一个月的工资。
这么低的工资,张家的远房亲戚会去吗?我没有看到张充和的回复,所以不敢乱说。但根据当时的情况,雇主给保姆开出的工资低得惊人。沈从文介绍的这个雇主开出的工资应该是跟着市场走的。
有数据为证。1933年,青岛平原书店出版的通俗读物《青岛指南》问世。书的第一部分统计了青岛几个常见行业的收入:
公务员,平均月薪65元(银元,下同)。小学老师,平均月薪35元。汽车司机,平均月薪在36元。一个人力车夫旺季收入30元左右,淡季15元。农村妇女在纱厂工作,平均月薪12元。店员,平均月薪12元。保姆,平均月薪6元。
于是,在所有行业中,保姆的工资最低。
再往前追溯,1923年至1926年,鲁迅与原配妻子朱安、老母亲住在北京,雇了一个保姆,每月工资只有一两元,除去全部住宿费。根据1926年北平社会调查部对北京市民家庭的抽样调查结果,小学教师的月平均工资为24元,人力车夫的月平均纯收入为16元,不包括车店租金和各种税。公务员工资更高。鲁迅本人在教育部工作时,月薪一度达到300元。他付给保姆的工资只有小学老师的四分之一,黄包车夫的十六分之一,自己工资的百分之一。
民国的保姆一般都是农村的。我们知道,民国农村长期处于崩溃状态,战乱不断,天灾不断。进口商品垄断了城市市场,农产品只能以极低的价格出售,还要承担大量的税收。为了生存,农民被迫涌入城市,保姆是生存手段之一。
可想而知,在民国时期,只要你不像现在有些用人单位那样既要求外语又要求学历,找个保姆会很容易。比如老婆去家政公司请保姆,月薪只有一个大洋。申请人王阿花觉得低低的,直摇头,但更多的找不到饭吃的李阿花、、赵阿花都赶过来报名了,更别说一个月工资了。即使她不给钱,她也会这么做。在管口吃就好了。
因为雇保姆的成本很小,所以我们熟悉的民国时期的大部分知识分子,如鲁迅、沈从文、徐志摩、郁达夫、费孝通、梁思成、陈寅恪、朱自清、冰心,无论是在北京、上海生活的,还是抗战时期去昆明生活的,都雇保姆。请不要想当然地认为他们的收入很高。1933年,沈从文和他的妻子张兆和在北京结婚。房子是租的,婚礼费用是借的。如果每月的收入和支出不能维持生计,他们仍然雇用保姆。另外,我从青岛请了保姆和厨师给他们夫妻做饭。沈从文是打肿脸充胖子吗?不会,只是因为雇个保姆或者厨师是一笔不小的开销。相对于他们每个月的房租、房间捐赠、提水费、水桶倒空费,这笔开销微不足道。
同样的情况在民国以前更为普遍。宋元明清的市民,无论贫富,大都有条件和机会找保姆。有的保姆是买来的,一次性付清,终身使用。他们看起来像女性奴隶。《三言》、《二拍》中那些被称为“养母”的,其实是奴隶身份的保姆。有些保姆是雇来的,照顾饮食,月薪,但工资极低。这就使得大量的寒门学者能够在自己的诗歌或序言中,骄傲地使用“唤仆”、“酬奴”这样激烈的词语。
正因为中国一直有非常大的贫困农村,有非常大的贫困阶层,所以一个像明清文人一样穷,像民国一样穷的文人,也可以雇一个或者几个保姆。
(责任编辑/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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