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耄耋老人为房产跟儿孙对簿公堂

吴凡云 陈长权一位年过八旬的母亲为了两套拆迁安置房的分配問题,将五个儿女及两个孙子、孙女告上法庭,最后问题得到了圆满的解决。日前,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判决两套坐落于南昌市西湖区朝阳洲北路XX号某小区的拆迁安置房由原告胡琼继承…

吴云帆陈昌权

一位80多岁的母亲为了两套拆迁安置房的分配问题,起诉了自己的5个孩子、2个孙子和孙女,最后问题圆满解决。日前,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判决位于南昌市西湖区XX朝阳洲北路某小区的两套拆迁安置房由原告胡琼继承,由胡琼补偿其子李根、李林、李强各自应得的继承房屋份额174988.12元,孙子李俊、孙女李丹各自应得的继承房屋份额87494.06元。

该房屋位于南昌市西湖区XX理子街,由李长胜和胡琼共同建造,登记在李长胜名下。2012年,南昌市政府对西湖区理子街进行了棚户区改造。2012年8月13日和2014年4月15日,李长胜与拆迁办签订了两份产权调换协议,获得了两套安置房,分别位于南昌市西湖区朝阳洲北路XX甜蜜大厦1单元303室(建筑面积73.36平方米)和3号楼1单元904室(建筑面积121.12平方米)。原告与被告对上述财产的继承和分割未能达成一致,故对簿公堂。

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12月7日,被继承人在生前有邻居唐某、胡某、见证,孙子代为写遗嘱。主要内容是:南昌市西湖区某小区3号楼9单元904室和3单元303室是我的财产。其中1号楼9单元904室121.12平方米的3套房屋为4套房屋所有。4号楼1单元3层303室73.36平方米房产由我爱人胡琼继承。以上是我真正的意思。立遗嘱人:李长胜。见证人唐某、胡某、刘谋及遗嘱执行人胡琼、李根、李琳、李强在遗嘱上签名或捺指印,杨丽的代理人在遗嘱上签名或捺指印。

然后,法院根据原告的申请,委托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涉案的两套房屋进行价值评估。结论为:位于西湖区XX朝阳洲北路3号楼1单元904室的房屋总价值为1399905元,位于西湖区XX朝阳洲北路4号楼1单元303室的房屋总价值为8035元。

法院认为,遗产是公民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位于西湖区理子街26号的房屋,虽登记在李长胜名下,但系李长胜与胡琼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建,依法属于李长胜与原告胡琼的共同财产。房屋拆迁后,获得了两套安置房,分别位于西湖区XX朝阳周贝路小区3号楼1单元904室和4号楼1单元303室。这两套安置房依法归李长胜和胡琼共同所有,每人享有50%的产权。

关于李长胜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法院认为,虽然遗嘱是由李长胜的孙子李俊写的,但有三个不相关的邻居见证。李长胜也在遗嘱上盖了章,原告胡琼也承认自己在遗嘱上盖了章。因此,该遗嘱是被继承人李长胜的真实意思表示,称李长胜在遗嘱中处分自己50%的财产权利部分合法有效;遗嘱中,李长胜处分了属于胡琼的50%的房屋产权,这部分遗嘱无效。

李长胜在遗嘱中指定西湖区朝阳周贝路XX号4号楼1单元303室房屋产权的50%份额由胡琼继承,胡琼本人享有该房屋产权的50%份额,故该房屋应由原告胡琼继承。

西湖区朝阳洲北路XX号3号楼1单元904房归原告胡琼及被继承人李长胜所有,李长胜在遗嘱中指定由被告、李琳、李强、杨莉继承该房屋的50%份额,故由、李琳、李强、杨莉各继承该房屋的八分之一份额。因杨丽先于李长胜死亡,其应得的遗产份额由其子女李俊、李丹代位继承,即被告李俊、李丹各继承该房屋产权的十六分之一。综上,原告胡琼享有西湖区朝阳周贝路xx号3号楼1单元904室房屋的二分之一产权,被告李根、李林、李强各继承八分之一产权,被告李俊、李丹各继承十六分之一产权。

鉴于胡琼对该房屋产权享有较大份额,且其要求该房屋归其所有,故该房屋应归原告胡琼所有,胡琼应按该房屋总价值1399905元向其他继承人支付其各自继承份额的房屋价值款。故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点评]本案是典型的家庭纠纷。母亲和她的孩子在继承已故父亲留下的财产问题上发生了争执,闹上了法庭。本案的关键是如何确定李长胜遗嘱的有效性。遗嘱有效的,按照遗嘱办理;遗嘱无效的,按合法继承处理。这份遗嘱由三个无血缘关系的邻居见证,几个兄弟姐妹到场或派代表出席,体现了立遗嘱人的真实意图。应该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按照遗嘱继承办理。

涉案的两套拆迁房屋为李长胜和胡琼共有,双方各占一半产权。但在这份遗嘱中,李长胜将胡琼拥有的一半产权一并处理,明显侵犯了胡琼的所有权。我国继承法司法解释规定,遗嘱人通过遗嘱处分国家所有、集体所有或者他人所有的财产,这部分遗嘱应当认定无效,所以这部分遗嘱部分有效,部分无效。

本案中,胡琼拥有303室小房子的一半产权,李长胜指定胡琼继承一半产权,故胡琼拥有该房屋的全部产权。94号房的大房子胡琼拥有一半产权,李长胜的另一半产权由四个儿子共同继承,其中已故儿子的遗产份额由其孙子、孙女代位继承。因胡琼拥有较大份额的产权,且他表示想要该房屋的产权,法院判决该房屋归胡琼所有,胡琼按房屋总价值补偿四个儿子应得的遗产份额。(文中所有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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