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斌
如今,随着抢红包的流行,参与的人越来越多,难免会有人误发红包或抢到红包,甚至故意抢别人的红包。那么,发错了或者发错了红包应该怎么处理呢?如何维权?
【案例】在爱心群里抢红包拒不还捐款是被谴责的。
天津新区10个月大的婴儿小优优不幸被烫伤,巨额的医疗费用给小优优的家庭带来了沉重的打击和负担。小优的遭遇引起了新区市民的关注和同情,大家都想尽办法为小优捐款或提供帮助。然而,2015年12月28日,一位网友加入了一个给小优优捐款的爱心群,抢走了好心人为小优优捐的一千块钱。在被群内其他人要求退还慈善捐款后,该网友立即退群消失。随后,不少网友在微信微博中发起声明,找到这位网友,要求其退还捐款。
[点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依据,或者事后失去法律依据,被认定为因他人遭受损失而取得的利益,应当返还。这种情况下,网友成立的公益群,明显是为了给小优优捐款而成立的。加入群的网友应该知道,群里的钱属于公益金,是作为转移支付功能,而不是像往常一样抢红包。当网友在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情况下抢走红包,事后被要求归还被盗红包时,网友仍拒不归还,消失不见。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不当得利。除了在法律上,网民的行为在道德上也应该受到谴责。群里发红包的网友完全有权利要求抢到红包的网友归还。他也可以保留相关证据,用法律武器要求该网友返还捐款。
【案例】转账红包的错误对象有权要求对方返还。
近日,市民小吴在玩手机时,微信圈好友小云突然发来红包。小云和小吴虽然也加入了朋友圈,但关系一般。所以小吴一开始对小云给自己发红包很犹豫,但是他打开红包发现里面有200块钱。不一会儿,小云又发了一个红包。小吴迫不及待地打开第二个红包,没有问小云要私利,里面有180元。我觉得小吴小芸犯了一个错误,但他选择了保持沉默。过了一会儿,小云发来微信解释说自己在给朋友转账,但朋友的微信头像和小吴的很像,所以搞错了,让小吴退红包,但小吴假装没看到微信,一直没退红包。
【点评】“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赠与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和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赠与合同的成立,需要赠与人和受赠人的同意。”基于上述法律规定,本案中,通过社交软件向他人赠送红包属于个人赠与行为,但赠与行为应以真实意思表示为基础。小云发给小吴的微信红包,本意并不是作为礼物,而是支付给别人的。只是由于小云的疏忽,错付给了小吴,所以小吴不能因为小云的失误拿到钱。没有法律依据给他人造成损失的是不当得利,可以依法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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