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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人,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人,谈一谈职业病

李学群4月25日至5月1日是2014年的职业病防治宣传周,今年的主题是“防治职业病、职业要健康”。在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当中,劳动者的劳动地位变得弱势了,无法和用人单位抗衡。怀揣梦想外出打工,“职业病”让一切破灭。身处绝境争取权益,漫漫维权路…

李学群

4月25日至5月1日为2014年职业病防治宣传周。今年的主题是“职业病防治,职业健康”。在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劳动者的劳动地位变得弱势,无法与雇主竞争。带着外出打工的梦想,“职业病”粉碎了一切。漫长的维权之路何时才能拯救绝境中脆弱的生命?维权为什么这么难?劳动者的权益如何得到更好的保护?

职业病患者维权之路坎坷

2009年,就在张海超开胸验肺震惊全国后,80公里外的河南登封市赵骏乡,20多名从事矿石粉碎的工人被确诊为尘肺病。四年多过去了,这些尘肺病患者中有六个死了,三个卧床不起,其余活着的大部分因为没钱住院而不得不挣扎到死。

村民何黑娃的父亲何新义就是其中之一。2008年11月,何欣怡被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尘肺病康复中心确诊为矽肺三期。双肺灌洗手术后,他去找国安公司老板讨要此事,但公司以缺钱为由拒绝赔偿。2009年9月22日,何欣怡在一次搏斗中死亡。看着父亲死去,黑娃下定决心要为父亲讨回公道。

2009年,为了安葬父亲,还清债务,黑娃无奈与乡政府签订协议,约定甲方尘肺病患者在获得一次性赔偿后,自愿放弃对尘肺病的仲裁和诉讼权利,并承诺不得就同一事件,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任何部门或企业索赔;如甲方违约,赔偿金全额退还乙方,违约金为20000元。协议签订后,黑娃拿到了5万元的救助金。

村里21个病人,有16个人和黑娃签了这个协议。很快,村民们发现这些钱根本不够看病。2012年,他们又开始了维权之路。同年9月,该村18名尘肺病患者向登封市人社局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10多天后,所有申请均被驳回,理由是这些申请“已超过法定的一年申请时限”。18人再次上诉,同样被驳回。

建峰所在的石家庄玉雕厂没有给他做过任何职业健康检查,也没有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专业史和过往史他都提供不了任何佐证材料。剑锋去做职业病诊断的时候,一度绝望。他觉得自己别无选择。石家庄市职业病防治院的医生根据他的自述、提供的材料和诊断结果,给他出具了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很多人都没有安剑锋幸运。按照《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劳动者需要提交职业史、既往史、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等一系列材料,且大多掌握在用人单位手中。虽然《职业病防治法》要求用人单位如实提供相应信息,但现实中企业往往不愿“自证其罪”,提供职业病诊断所需材料。

建峰是幸运的。虽然他提供的材料很少,但职业病防治所的医生还是如实作出了诊断,并给他出具了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有了国内为数不多的职业病防治医院,他很幸运不用去外地就医。崇礼贡江、、马等15人就没这么幸运了。张家口没有一家医院可以诊断职业病。他们得病后,要忍着病痛,一路赶到保定看病。病后,生活十分拮据。为了作出职业病诊断,他们不得不借钱,这要花很多钱。

维权律师张世谦指出,在一些发达国家,任何医院都可以做职业病诊断,而在我国,只有职业病防治医院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具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才能做职业病诊断。而职业病防治医院往往只设立在地级市,导致职业病患者不得不长途跋涉进行诊断。目前,我国专门的职业病诊断机构不到500家,仍有60多个地级市没有职业病诊断机构,部分省份甚至只有一个机构。职业病诊断服务高度集中,不利于降低劳动者诊断的成本和难度,容易使错误诊断难以得到纠正。

北京亿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亿联中心)公布的职业病调查报告显示,48%的被调查劳动者因材料不全被职业病诊断机构拒之门外。对于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很多用人单位会坚称不是自己的劳动者。26.2%的劳动者在向用人单位索要相关材料前,要进行仲裁和诉讼证明劳动关系。四分之一的工人花了三个多月的时间准备所有的诊断材料,三分之一的工人花了1000多元。所有材料齐备后,劳动者平均要等34天才能拿到职业病诊断结论,然后才能进入工伤待遇程序。

根据联合中心的调查,57.8%的患者需要等待30天以上才能拿到工伤证明,其中最长的需要1461天。此后,51.8%的患者需等待30天以上才能得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最长时间达122天。这三个程序中的每一个环节都可能受到质疑,被重新考虑或重新评估。

此时,如果有工伤保险,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没有保险,你得向雇主追偿。如果对用人单位的赔偿标准不满意,需要劳动仲裁,也可以启动民事一审、二审程序。用人单位恶意否认的,可以再次启动强制执行程序。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来说,工伤处理有10个程序。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和工伤经办事务操作,正常走完所有法律程序(不包括执行程序)需要1514天。

工伤职工一方面要面对因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而导致的收入减少,另一方面还要在旷日持久的工伤维权程序中支付医疗费和各种诉讼费用。维权的“马拉松”过程,往往会加重受伤工人的经济负担。在这个漫长的维权过程中,患者是在和死亡赛跑。导致很多职业病患者没有等到赔偿的那一天,就抵挡不住死亡的召唤。

职业维权的难度在哪里?

职业病维权,首先要认定劳动关系。在职患者可以说,离职的人,尤其是长期离职的人,会很难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

一方面,由于劳动力供大于求、资强劳弱的现状,决定了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往往由用人单位单方面掌控,劳动者很难获得相关信息,如劳动合同等。虽然劳动合同法严格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仍有很多用人单位拒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虽然有更多的用人单位签订了合同,但他们不会把合同文本给工人。另一方面,由于劳动者的法律意识有限,生活条件更加有限,即使给了劳动者一些证据材料,久而久之也丢失或所剩无几。

这样,劳动者离职后就很难证明以前的劳动关系了。这个程序已经阻止了许多职业病患者。别看国家有关部门统计的职业病患者数量。那些数字不能反映职业病受害者的真实情况。相当一部分职业病患者由于多种原因无法进入相关部门的统计范围,尤其是那些症状并不严重的患者。

确认劳动关系后,如果要诊断职业病,职业环境的有毒有害证据是不可逾越的诊断门槛。虽然《职业病防治法》不再将致病因素与职业病之间的直接因果关系作为诊断标准,但仍然需要正视二者之间的关系,排除患者疾病的其他致病可能性后,才能做出职业病的诊断结论。因此,有毒有害作业环境相关证明材料的获取是一个难题。

如果工作环境中有有毒有害物质,雇主可以说没有。存在多种有毒有害物质的,用人单位只承认存在与职业病无关的物质。即使存在能致病的有毒物质,用人单位也可能在工作环境中有毒物质的检测标准上做手脚。即使在工作环境中检测出超标的有毒物质,有关医院也有可能把你的病诊断为自身原因之一。例如,在张海超开胸检查肺部之前,他坚信这是普通的肺结核。例如,广东惠州电池厂的女工程师王,在镉超标的环境中工作了89年,她的肾脏萎缩了20%至30%。诊断机构依然坚称她的肾病与镉无关,即使港台专家和mainland China其他权威医院的医生反复确认她是职业性镉中毒,但依然无济于事。连职业病都诊断不出来,哪里谈得上劳动者的维权?

一旦确诊为职业病,可以认定为工伤,按照我国现行法律享受工伤待遇。法律规定当然是好的,但实际执行起来未必一帆风顺。首先是失能等级障碍。大部分用人单位会想尽办法强制劳动者解决五级以下伤残的职业病患者,然后恨不得劳动合同到期后就终止不续签。而工伤的一次性待遇,即使是五级伤残,也只能领取几十万元的赔偿金。对于大多数终身未愈且病情加重的职业病患者来说,几十万元的赔偿远远不够后续治疗。

对于四级以上职业病患者,虽然用人单位不敢解除劳动关系,但要享受工伤待遇,患者还得自己办理繁琐的手续。比如延长治疗期,你得在三两个月后向劳动关系所在地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提出申请。比如患者在异地治疗,虽然可以回老家治疗,但是医药费还得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报销。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参保,职业病患获得工伤待遇的难度要比参保人大得多。

职业病的特点决定了一般的工伤保险待遇不足以弥补患者的损失,而职业病患者一般是家庭经济的顶梁柱,主梁腐朽的大楼也会倒塌。更何况,职业病患者自身的待遇和生活质量,远非工伤保险待遇所能保障。因此,《职业病防治法》专门规定了职业病患者的民事索赔权。在法律实践中,职业病患者除了工伤待遇外,几乎不可能获得民事赔偿。

职业病与一般工伤最大的区别在于,一般工伤多为一次性伤害,短期内可以治愈,虽然残疾是终身的。但是大部分职业病都是治不好的,一般会逐渐加重,而且一旦发病就不可逆了。所以职业病一般都有伤残晋升的问题。升职后,待遇是怎么算的?根据诊断或晋升的标准?现有规定不明确。但现实中,推广后患者的劳动能力和生活质量自然会下降,而如果套用诊断的标准来计算治疗,显然不足以抵御物价上涨带来的生存压力。

维护职业病患者的权利。

几年前,北京某劳动法研究中心发布了一份职业病调查报告。因为材料不全,走完法定的职业病鉴定流程需要1149天,其次是法定的工伤认定需要1514天。很多因为职业病而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维权十年也没有得到任何赔偿。这个数字实在令人担忧,因为在这个数字的背后,是一个个备受折磨的家庭。

我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工会组织应当督促、协助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有权对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代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就劳动者反映的有关职业病防治的问题与用人单位进行协调,并督促解决。工会组织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严重职业危害时,有权要求采取防护措施或者向政府有关部门建议采取强制措施;发生职业危害时,有权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发现危及劳动者生命健康的情况时,有权向用人单位建议组织劳动者撤离危险现场,用人单位应当立即处理。"

近年来,四川省广元市总工会始终把职业病防治的宣传引导放在首位,利用报刊栏、公告栏、标语、厂矿广播、网站等大力宣传。,使企业和职工了解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广元市总工会总结了“面对面、心连心、切实服务基层职工”活动。走访了唐家河煤矿等30余家企业,与企业工会干部和职工代表座谈,深入车间、班组、井下,询问职工生产生活安全情况,看望慰问一线职工。随着“两个普遍”工作的深入推进,市总工会积极推动劳动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作为全市工资集体协商的重要内容。企业一般会先对新员工进行体检,每年也会进行常规检查。离开企业的员工也要接受审查。广元市旺苍、苍溪等县出现了几名尘肺工人。事件发生后,市总工会立即会同劳动保障、卫生、疾控、安监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深入各村农户家中,开展摸底调查,并获得省总工会15万元帮扶资金,自筹资金6万余元,对重病农民工进行医疗、生活、助学等方面的救助和帮扶。

我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对职业病的防治做出了更为详细的规定。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职业病的特殊性,用人单位往往未尽到职业病预防义务,职业病诊断、鉴定和获得赔偿困难。从“开胸验肺”到“毒苹果”,从云南水富“怪病”到深圳农民工尘肺病,一系列令人痛心的事件一次次触动着中国职业病防治的伤口。

在引进境外投资和技术时,一些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企业和技术从境外转移到国内。同时,我国普遍存在职业危害从城市和工业地区向农村、从经济发达地区向不发达地区、从大中型企业向中小企业转移的情况。由于劳动关系不固定,农民工流动性大,职业危害暴露特别复杂,很难准确估计其健康影响。

卫生部门公布的相关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有毒有害企业超过1600万家,患职业病的人数超过2亿,其中农民工约占90%。虽然没有农民工患职业病人数的具体统计数据,但每年新增的职业病、职业伤害和死亡病例中,有一半以上是农民工。农民工具有流动性大、男性多于女性、受教育程度低、非正规就业等特点。他们主要从事高危职业,职业病潜伏期长。大部分农民工只有在生病无法工作的情况下,才会回到家乡养病。但是,职业病往往代价高昂,农民工负担沉重。返乡农民工依靠新农合,报销水平低。同时,企业也没有承担起应有的责任。

大量农民工职业病患者按现行法律程序寻求救助时,往往难以提供劳动关系证明或因用人单位已不存在,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因而无法获得基本医疗待遇。此外,现有的各种保障制度不能有效衔接,劳动者的健康权益得不到充分保障。因此,针对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相关专家提出以下建议:对于没有工伤保险但加入了新农合的农民工,其职业病的治疗和康复应纳入新农合。政府有关部门应该考虑为濒临绝境的职业病患者家庭提供低保,最大限度地给予他们实质性的帮助。

职业病防治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职业病防治、诊断和治疗应纳入社会综合保障体系,多措并举,使职业病防治工作惠及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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