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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冤的火腿在北平

李舒1927年早春,作家张恨水开始在《世界日报》副刊《明珠》上连载《金粉世家》,这部作品很快红遍大江南北,红得老少、妇孺皆知,一时号之为“当世之红楼”。张恨水自己也颇为得意,在饭局里说,他觉得写金燕西生病的情节最有“红楼之味”,比如让厨房准…

李殊

1927年初春,作家张恨水开始在《世界日报》副刊《珍珠》上连载《金粉世家》。这部作品迅速风靡全国,老少皆知。第一期叫《当代红楼》。

张恨水自己也挺得意的。他在席间说,他觉得写金妍熙生病的情节最有“红楼味”。比如他让厨房准备一些清淡的粥类菜肴,包括一碟鸭爪。餐厅的一位资深吃货听到这里也忍不住了。他私下跟张恨水说,鸭掌不好消化,有钱人家的孩子都病了,不会吃这道菜,不如荠菜拌云腿。做法是火腿上腰切丝,荠菜拌三合油。

张恨水不同意,因为他从来没吃过荠菜拌菜。他一个人,那时候北京人不喜欢用火腿当菜。他们“认为火腿有一种不新鲜的油腻和涩味”。出生在北京的浙江人梁实秋解释说,这其实是因为北京人不擅长处理火腿。“如果你吃了一些‘滴油’而没有切,当然你会无法矫正你的舌头,就像你的舌头粘在你的上颚一样。有些北方人看到火腿就心生畏惧,总觉得不如酱肉爽口。”

如果鲁迅知道张恨水不懂吃火腿,大概会得其所,告诉他的母亲张恨水的脑残粉,以减轻周夫人对张恨水的崇敬。周太太从不看鲁迅的书,只喜欢看张恨水的小说。她给鲁迅写了一封信,劝他给她买张恨水的新书。同时,她送了一条“薛”火腿(注:该品牌创立于清朝咸丰十年,民间有“中国火腿出自金华,金华火腿出自东阳,东阳火腿出自上江,上江珍品薛”)的说法。

作为典型的浙江人,鲁迅对火腿的喜爱堪称“民国第一”。1929年,他从上海回到北平探亲。他在5月22日写给许广平的信中抱怨道,“云南火腿(注:云南火腿是中国最著名的干腌火腿,其中以宣威火腿闻名)已经快吃完了。很不错,肉多油足。可惜这里的做法都一样,都是蒸的。听说明天要吃姜的腿,不过大概是蒸的。”

鲁迅在北平做“北漂”的时候,经常给不熟悉火腿的北京人介绍火腿的一百零一种做法。最常见的做法是“干贝炖肉”。他曾对北京大学教授川岛(原名张廷谦)说:“干贝要又小又圆,才算糯。炖火腿汤,撇去浮油,作用和鱼肝油差不多。”

当然,鲁迅和火腿最著名的故事,还是“送火腿给毛主席”的传说,至今众说纷纭。

据冯雪峰(1903-1976,现代著名诗人、文艺理论家)1968年写的回忆材料,鲁迅去世前不久,“我(指冯雪峰,下同)曾送过一根金华火腿(鲁迅送给主席的),白铁皮包的香烟三五罐(我送给主席的),交通十几二十支。我见主席的时候,主席只说知道鲁迅送火腿的事。张闻天告诉我,火腿和香烟是Xi安吃的,围巾是送的。"

但的秘书周回忆说,火腿终于送到了延安,看了很高兴:“可以大嚼了。”然后把火腿切成很多块,分给大家。火腿对大多数延安人来说当然是稀罕物。

长征时,红军曾在云南宣威得到大量火腿。李一氓(1903-1990,参加过长征,曾任陕甘宁省委宣传部长、中国驻缅甸大使、中央纪委副书记、中共中央常委)回忆说,“炊事班把它剁成块,放在大锅里,拌上几勺水,煮熟了。结果火腿一点味道都没有,剩下一大锅油汤。有的同志很聪明,声明不公开上菜,分一块生火腿,拿去蒸。才知道宣威火腿就是宣威火腿。在这一点上,小广金同志收获很大。除了一格米饭,其他格都是宣威火腿。”

但是,北京人还是不喜欢火腿。他们认为火腿更多的是一种“挂出味道”的配料。比如袁世凯最爱吃的炖白菜,每次都配火腿粉。民国四子之一的,生于唐(1908-1985),是甄妃和晋妃的侄子。从小就出入皇宫,走遍全国,见多识广。我熟悉当地的民俗。我在家做客,吃了一个豆腐渣炒的火腿。我实在太贪心了,第二天就给唐家送去了一整条江腿,让唐家的厨子再炒一次豆腐渣。盐银行副总经理韩笑着说:“俗话说,豆腐与肉同价。今天,我们吃豆腐渣。”

最夸张的例子是的《春游梦》,说的是班捐出身的湖北汉阳知府邱,自己发明了一道创意菜“火腿豆芽”。做法是“选用肥嫩的绿豆芽,精选云南、金华最好的火腿,蒸熟切成细丝,用针线引导火腿细丝穿过豆芽煮熟”。

北京人更喜欢当地制作的酱肉,像陈三元(1853-1937,晚清诗人李三)。他的父亲是前湖南巡抚陈宝桢,他的儿子陈寅恪说:“火腿富贵而清闲,好米好粥”。“酱油”是山东人对酱油的称呼。唐说,酱肉“要腌制一年半才能出锅,绝对没有油味。火腿必须蒸熟才能吃。酱油肉一出锅,就可以切片上桌了。真的很软,又深又红,晶莹剔透。”

买酱肉的是上海著名犹太商人哈通的妻子罗佳玲。每次去北京,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东城八面草宝华斋买酱肉运回去。据说有一年需求量很大,一下子订了五六百斤。结果宝华斋一年多没有酱肉市场,哈同园下午的茶会上酱肉和马蹄烧饼。

虽然酱肉赢得了包括哈通夫人在内的很多人的欣赏,但懂得欣赏火腿的也不在少数。例如,从美国来到中国的考古学家福开森说,“虽然德国人吹嘘德国制造的香肠和火腿好吃又花哨,但它们在欧洲和亚洲都算得上是最好的。对于那些说这些话的德国人,我敢肯定他们没尝过中国的云腿和江腿,否则绝不敢夸德国火腿天下第一。”

当时北平德国医院的“神医”狄博尔医生,爱吃火腿炖汤,爱吃火腿炖菜,尤其爱吃云腿面包。他认为这比火腿三明治好吃。这当然是因为里面的“火腿”有相同的名字,但它的本质是不一样的。美国火腿(也就是火腿)的“火腿”是用肉酱做的,和中国火腿不是一个概念。

对火腿不感兴趣的张恨水,后来在抗战时期搬到了重庆。因为疟疾,他食欲不振,吃不下东西。有一天,他突然想起唐对他说过的话,就让人用荠菜拌云腿做粥。他这才明白火腿的真正含义,于是写信给唐说:“所谓粥一品今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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