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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甘宁边区大生产运动的成果,陕甘宁边区发展,陕甘宁边区大生产运动的成果

缪平均陕甘宁边区的经济属于新民主主义经济,它包括公营经济、合作社经济、私营经济三种形式。合作社经济是其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各种形式的合作社把广大农民、手工业者,以及部队、机关、学校人员组织起来,开展农业和手工业生产,组织商品流通,调剂有无,这…

苗平均

陕甘宁边区的经济属于新民主主义经济,它包括公有经济、合作经济和私有经济三种形式。合作经济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各种形式的合作社,组织农民、手工业者、部队、机关、学校人员进行农业和手工业生产,组织商品流通,调剂所需商品,对发展边区经济,克服日军和国民党顽固派的经济封锁,实现丰衣足食,取得抗日战争的最后胜利,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今天,边区的生产发展又有了一次革命,这就是以合作的方式组织公私劳动。调动了群众的生产积极性,提高了劳动效率,极大地发展了生产”。研究合作经济在边区经济建设中的地位、作用和发展经验,对当前我国的经济建设仍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和现实意义。

边境地区合作社的发展

土地革命时期,陕北和陕甘革命根据地有农业劳动互助组织和消费合作社。抗日战争时期,随着边区农业生产的发展,农民迫切要求组织和调整人力、畜力,许多地方自发组织起了旧的民间劳动互助。1939年以后,在一些地区,党组织根据农民的觉悟和要求,用旧的民间形式组织生产运动中的劳动互助。如延安县在1942年组织了487个劳动队,有4939名专职劳动者参加,在20多天内开垦了46442亩土地,显示了组织劳动互助对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巨大作用。1942年,边区高倩协会总结延安的经验,指出发展农业生产是边区的首要工作,组织劳动互助是发展农业生产的关键。1943年,毛泽东同志作了《论合作社》、《组织起来》等报告,进一步阐明了发展农业劳动互助合作的意义,引起了党内外的广泛关注。从此,边区的农业互助运动走上了一个新的自觉的发展阶段。到1944年,全边区各类农业劳动互助组织中有8.11万个组织,33.87万多劳动力,占全部劳动力的24%,个别县超过70%。在消费和其他合作方面:早在1934年,清涧地区的群众就自发组织了一个临时的“合伙企业”,运输土特产换取生活用品。这是一个新兴的消费合作社。1935年,陕北先后成立了三个消费合作社和一个粉房合作社,吸引农民和小商人入股,每个合作社约有200元的股本。红军到达陕北后,中华苏维埃中央国民经济部于1936年召开省县两级国民经济部长联席会议,详细讨论组织合作社的方法;苏联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还颁布了合作社发展纲要,并成立了合作社指导委员会和合作社办公厅,具体领导和规划边界地区的合作社事业。到1937年上半年,根据陕北16个县的统计,共有62个区域性消费合作社,社员57518人,股本64992元。今年上半年,合作社进行了216次采购,总价值为94422元;卖农副产品17730元。两个项目利润合计13000多元。合作社通过自己的经营活动,维护了苏票(苏区发行的货币)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边区军民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抗日战争时期,为了适应边区经济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在党中央和毛泽东同志制定的“发展经济,保证供给”的财经工作总方针的指导下,合作经济迅速发展起来。特别是1942年12月,高倩边区联合会总结推广延安南区合作社的经验后,各种合作社在陕甘宁边区9万多平方公里的土地上蓬勃发展,显示了它们的优越性,成为大生产运动高潮的主要标志之一。边区的合作经济是从消费开始的。1939年,经过边区政府的倡导和中国工业生产合作社西北办事处的帮助,成立了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然后,一些资金较多的大型消费合作社也兼营生产合作社的业务。随着边区经济建设的发展,运输合作社也迅速发展起来。1942年后,以延安南区合作社为例,边区合作社全面发展,不仅从事消费,还从事生产、运输、信用等业务。它被称为“一揽子合作社”。据1944年的统计,全边区除农业劳动互助组织外,还有手工业生产合作社375个,消费合作社3699个,信用合作社86个,医药合作社51个。此外,还有24.58万多户参加了各种合作社,约占边区总户数的80%;总股本超过13.88亿元,资本21亿元,成为边区重要的经济力量。与此同时,军队、机关和学校的各种合作社也有了新的发展,其中以杨嘉玲中央政府合作社和运输合作社、三五九旅军事合作社和延安妇女合作社的成绩最为显著。

合作经济在边疆经济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

陕甘宁边区的合作经济占了边区整个国民经济的比重。虽然没有完全的统计,但它的作用确实是巨大的,在边区建设中占有重要地位。主要表现在:

首先,合作经济是边区人民脱贫致富的必由之路。

陕甘宁边区地广人稀,经济落后。土地革命和减租减息以后,个体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提高了,迫切需要把他们组织起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边区农业劳动互助的主要形式有劳动队、唐将军队和劳动互助团。绑工队或互助小组由几个劳动力或十几个劳动力组成,大部分是季节性的。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规模较大、时间较长的互助组织。一些大的互助组织把一个自然村或者整个行政村的男劳力组织在一起,他们常年呆在一起。农业劳动互助组织的发展充分说明,“无论在农业劳动、水利、消费、运输、信用、手工业(包括妇女纺织),分散成个体户时,是弱小的,是没有前途的,但一旦组织配合得当,就会在空之前发展起来,前途广阔”。这里列举一些由于组织而发展生产、增加收入、改善农民生活的例子:延安的吴佳枣园,该村的粮食产量从1942年的259.7石增加到1943年的259.7石,增长了80%。安塞马家沟村1942年生产粮食83.7石,1943年增加到160石,增长了86%。1943年,春县白源村粮食产量比1942年增加200石,亩产量比没有劳动互助的邻村高0.7至1斗。这个组织促进了生产的发展,不仅扩大了耕地面积,而且提高了单位面积的产量。赤水县劳动英雄陈说:“转业的好处是可以多用锄头,多用粪,别人的地可以打三仗,我们的地可以打五仗。”据延安碾庄变工队统计,一个劳动力在不改变工时的情况下,种了11亩和9亩(每亩3亩),收了6.45石粮食。转业后种了17亩和13亩,收了10.45石粮食。1939年以后,边区的耕地面积逐年扩大。粮食产量逐年增加,牲畜数量逐年增加。实行劳动互助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原因。由于劳动互助,农业产量和副业收入都增加了。如米脂七里营村51户,全劳力40人,半劳力4人,毛驴21头,耕地512公顷,每个劳力平均耕地12公顷。1943年全村49户参加了换工队,42个劳力,18头毛驴,479块地。因为转岗提高了劳动效率,不仅土地耕种得更细致了,还拨出9头驴在米脂市卖炭,半年时间320次,获利4.8万元。让10个人跳槽后出去工作290天,工资27000元。加上其他副业收入,这支队伍半年除农业收入外,收入9万多元,小米33石,家家户户的生活都得到了改善。

陕甘宁边区经济建设的实践证明:“改变了劳动队和合作社之后,这是我们实现边区建设的新任务和新目标,即边区民主政治所必须经过的道路和方法。”这是人民获得解放、从贫困走向富裕、抗日战争取得胜利的必由之路。

第二,合作经济是沟通政府和人民之间经济联系的桥梁。

陕甘宁边区的合作社是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由各阶层人民广泛参与的私人经济组织。它不仅与各界人士有着密切的联系,而且在方针政策上接受党和政府的领导。因此,它成为政府和人民经济之间的桥梁。边区的许多合作社,以公私利益为原则,通过自己的经营活动,一方面执行边区政府的财政经济政策,一方面调节人民负担使之更加合理,组织人民生产,增加人民收入,激发人民的政治热情和生产积极性。1941年,国民党顽固派的经济封锁造成了边区财政经济的极大困难。为了渡过难关,边区政府从今年起提出了运盐给民的任务,以增加财政收入。1941年6万包(每包150斤),1942年增加到12万包。为了完成政府提出的搬运公盐的任务,由延安南区合作社发起,后来为边区大多数合作社所采用:民众将应付的公盐兑换成券,交给合作社。合作社用这笔钱买牲畜组织运输队,盐交给政府。老百姓交的公盐券,合作社里还是有自己的份额的。这样,不仅完成了历年的公盐任务,也减轻了人民的运盐负担。合作社增加了资产,其成员获得了分红。这种利公利私的做法,深受群众拥护。

1939年以前,边区政府为了休养生息,向农民征收的公粮很少,每年只有一万石。后来因为国民党政府背信弃义,停发八路军军饷,不得不增加边区的征粮任务。1941年增加到20万万石(包括夏季借的5万万石)。粮食征收数字的增加影响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一些合作社为了稳定群众情绪,激发生产积极性,动员农民在政府收粮前,把上一年交的公粮给他们。合作社在收粮时为他们缴纳公粮,以该户预付的粮食作为入股合作社的股本,按股分红。合作社收到农民预付的粮食后,代政府保管,在政府支付之前,用于周转盈利。在当时粮食自由买卖的条件下,这也是公私兼顾的。余粮较多的农民甚至愿意向合作社预付两年的公粮。比如延安南区就有40多个合作社。此外,许多合作社从自己的利润中支付人民教育基金和警卫哨所。所有这些都将政府、合作社和人民的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随着合作社的不断发展,其业务范围也日益扩大,成为边区政府发动群众和执行政府经济政策的桥梁,成为边区人民生产、交换和分配的纽带。实践证明:“地广人稀的边区,几乎都属于小农经济。要执行政府的经济政策,组织和提倡人民发展经济,就必须依靠真正大众化的合作社来发挥纽带作用。”

第三,合作经济成为边区农村经济的中心。

在最初阶段,陕甘宁边区的合作社和劳动队等合作组织没有发挥显著的作用。大部分合作是“官办”,管理制度化。群众甚至把合作社的股份当成“负担”。1942年,延安南区合作社推行“官私互助”政策,在经济上真正惠民后,合作社和换工队的面貌焕然一新,涌现出一大批真正为群众谋利益、处处为群众想的模范综合合作社和换工队。这些俱乐部、队一般都是以劳动英雄或劳动模范为骨干,群众自己办的经济、文化、公共卫生、公益组织。合作社已经不仅仅从事一种业务,而是把生产、供销、运输、信贷等结合起来。,进而扩展到文化、卫生、社会福利等方面,成为一个村、一个乡甚至一个区的活动中心。最小的合作社有150多名成员,最大的有3400多人;最低股本350万元,最高股本2900万元。合作经营的出发点不仅仅是为了自身的盈利,而是照顾成员的要求。不仅仅是经营,而是注重组织群众发展生产。例如,延安南区合作社在1942年发展成为一个拥有四个分支机构的总公司。总公司有四个业务部,一个药房,一个运输队,两个草料店,两个餐厅,一个超载银行,10个工厂和车间。成员1232人,总股本2100万元。这一年,该机构的总销售额为1700万元。为群众销售价值60万元的土特产;组织800名农村妇女纺纱,收入近40万元;一支由100头骡子组成的队伍为人们运送了1250担盐。此外,还向边区外出口食盐20万斤、毛毡和毡制品2000余件、羊绒8020斤,换取布料、火柴、织袜机等大量生活必需品。由于合作社向其成员提供了犁头、盐等生产资料和日常生活用品,它节省了12.82万元的中间剥削。“一切衣食住行、经济文化、医疗卫生、社会福利,合作社都是为群众打算和服务的,真正把合作社的利益和群众的利益结合起来。”1943-1944年,延安南区合作社式综合合作社在关中、靖边、绥德、安塞等地发展起来。这种合作社组织了广大农民从事手工业、妇女纺纱、农民各种消费、农村信用贷款、交通运输、进出口贸易,甚至负担公粮。它给群众带来了巨大的利益,赢得了他们所有人的喜爱,成为当地农村的核心。"

第四,合作经济是公共工业的有力助手。

陕甘宁边区的工业非常落后。工业从1938年开始,到1944年,全边区共有101个公有制工厂,职工6354人。公营工厂是边区工业的支柱,其产品主要供应部队和机关。边区的手工业生产合作社是从1937年开始组织的。到1941年上半年,整个边区共有31个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其中纺织20个,服装5个,食品5个,化工1个。总股本61317元,资本150万元,参与生产成员300人。有20多万只拿股份不参与生产的会员。到1945年7月,各类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已发展到253个,参加生产的社员2920人,股本4.5亿元,月产值4.375亿元,成为边区工业生产中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陕甘宁边区生活用品和办公用品中的布匹和纸张,1939年以前主要是从外地购买。由于经济封锁,纱线和布料不仅难以进口,而且价格昂贵。大多数农民觉得穿衣很难。因此,边区政府相继建立了一些纺织工业,组织了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和家用纺织品。1943年,边区共有公营纺织厂21家,职工1357人,织机449台,年产大布32969块(长1.4尺,宽2.5尺);纺织合作社38个,织机176台,年产大布6000多块;此外,各种消费合作社普遍组织了农村妇女纺织,有42242人参与编织,编织了65334块大布。以上两项,是公营工厂生产的布的一倍以上,充分说明了合作社在发展边区手工业中的重要作用。

第五,合作经济是边区交通战线上的一条动脉。

发展边区经济的最大困难是交通的落后。边区的主要运输任务首先是运盐。食盐是边区最大的经济收入之一,是出口的大宗,也是发展边区经济、增加财政收入、平衡进出口贸易和稳定金融价格的主要因素之一。边区每年生产40-60万包盐,除自用外主要出口。总共需要25-40万包。其次是运粮,一年15万包左右。三是内地进出口货物和其他货物的运输。三项合计年运输任务应在百万吨以上。据1943年统计,公共交通工具有7386辆,大车125辆,小车2辆。市民每年可承担的运输任务为:食盐64250包,粮食33125包。此外,还负责延安各机关、部队、学校生活用品的运输。其他运输任务主要依靠民间运输的发展。据1941年统计,边境地区的驮畜约有9万只,是重要的运输力量。

1941年以前,边区的民间运输大多是自流运输,主要基础是个体脚户。他们的缺点是没有计划,效率低,开发慢。1942年底,高倩边区参联会对历年来的盐运政策进行了考察,为了扩大出口,决定对食盐实行统产、统运、统销政策。分散的个体脚户达不到这个要求。因此,毛泽东同志在边区高倩会议上指出:“运盐的组织应采取运输合作社和车队的方式,并宣传群众自愿入股,有人出,有人带牲畜出,有人带牲畜出,有特殊情况者允许不出;而运输队是由有经验的人和必要的动物组成的。”在边区政府的积极倡导和大力支持下,1942年后,各地普遍组织了运输合作社,成为边区运输战线上的一支主力军。边境地区的交通合作可以分为民间合作和公私合作两大类。除了“牧畜”、“帮运”、“友帮”等旧的民间合作形式外,1943年以后还成立了许多新式的运输合作社(队)。经过几年的蓬勃发展,到1944年6月,参加各种民间运输合作组织的牲畜已有6.1万头。其中,新增运输合作社(队)6848个。据1943年统计,全年共运盐387603万包,其中80%以上由合作社和旧的民间运输合作组织运送,4%由政府机关和部队运送,11%由外国脚户运送。由此可见交通合作在边境地区经济建设中的重要性。

除上述五个方面外,信用合作社的发展是边境银行吸收民间游资、组织贷款、抵制高利贷、辅助生产、发展农村经济的有力助手。仅以存款为例。1945年上半年,全边区信用合作社吸收存款15亿元,银元3万多块和一些珠宝。这对发展边区经济起了很大的作用。总之,在抗日战争时期,“我们在经济上组织群众的最重要的形式是合作社。”

边境地区发展合作经济的几点体会

陕甘宁边区合作经济之所以能够快速健康发展,取得显著成就,最基本的原因是它符合边区经济建设和发展的客观规律。具体来说,有以下值得注意的经验:

第一,反对教条主义,坚持实事求是,是办好合作经济的重要原则。

1942年边区财政整顿会议明确指出:“边区合作社的问题,必须打破一切合作社公式,实事求是,符合边区人民的需要,才能发展真正受群众欢迎的人民集体经济组织。”西北局在《关于执行合作社联席会议决议的决定》中,进一步强调“地方党在领导合作社进行各项工作时,必须从实际出发,坚决反对不切实际的主观主义和表面的形式主义”。1942年以前,边区合作社虽然有所发展,但当时的主导思想中存在着许多教条主义和形式主义。“如果我们谈论合作社的历史,我们必须从伦敦或苏联开始。当我们起草条例、草案或出版传单时,我们只是从苏联时代的条例、文件或'工会条例和规则'中一起漫谈,好像这样会促进合作社运动。所以,谁也没指望下去好好调查研究。”从教条出发,强调合作社在抵抗边区私人资本主义中的作用是不现实的;为了“争取非资本主义的前途”,制定了一些规章制度,如“禁止自由退股,每人股份限10股”(后改为20股),“利润的20%留作公益金,其余转为股本”,合作社不得与小企业合作等,限制了合作社的发展,使其脱离了群众。

合作社中的这种教条主义是在延安南区首先被打破的。早在1937年,南区社会就有一场争论。当时的会计刘鉴于合作社资金太少,不能为群众服务,建议取消这些限制。但遭到了导演王天京的反对,认为这是“个人发财,资本主义”。所以他坚持“只能拿平均份额,不能拿很多份额”,并说:“这是上面的指示。怎么能改呢?”刘没有屈服于这种指责,官司打到县国民经济部。经过一番争论,县里同意了刘的诉讼请求,南区社解除了持股限制。刘很快就被提拔为南区社团的主任。担任主任后,他坚持从南区实际出发办合作社。在利润分配上,他不拘泥于公积金和公益金的比例,在发展之初就尽可能地分给社员,以此树立合作社的信誉;对于要求入股的人,他不限制他们的资格,各行各业的人都可以加入,他还主动合伙做个小生意;社员股金不限现金,允许使用公债和储蓄票;群众没钱入股时,可以用粮、畜、蛋、柴等实物入股;合作社的业务并没有严格定义为一种,而是根据群众的需求来确定,尽量给群众“方便”。结果,南区合作社发展迅速。1942年,边区财政整顿会议肯定了南区合作社的经验,指出:“南区合作社的经验告诉我们,合作社要成功,第一,“方便”二字要处处为民,使之在经济生活上真正为民提供方便和利益;二是要适合当地人的情况和需求,否则不方便他们;第三,组织形式和工作方法不要拘泥于某些条条框框,要灵活,适合农民,做方便的事;第四,要真正调查边区的经济情况,了解政府的经济设施,把握时机,及时给人民提供方便。同年,毛泽东同志还表扬了南区合作社的模范事迹,指出“突破合作社的教条主义和公式主义,不墨守成规”,这是南区合作社的优秀特点之一。之后,更多的人明白了发展合作社必须从边区的实际情况出发的道理,于是合作社事业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很多合作社已经从单纯的消费业务逐渐发展到人们经济文化生活的方方面面。

第二,反对包办代替,坚持群众路线,实行合作社的“民办公助”政策。

党和政府加强对合作社的领导是绝对重要的,但领导绝不是一刀切的替代或强行命令。边区政府明文规定:“从直接到上述指导机关工作的合作干部,必须在思想和行动上树立群众的观念和路线。群众愿意做,就去做;不愿意做,就从典型示范入手,让他们觉得自己的实际利益会被主动处理;如果他们不愿意,就会被纠正;不良合作社解散,分摊的股份退还。”陕甘宁边区合作的发展经历了一个从“官营”到“民营”,从“强制摊派”到“自愿入股”的过程。1939年以前,地方合作社一般是“官办”,以公款为基础,再从群众中分出一部分股份,由政府派人经营。县区政府也将其视为自己的公共商店或供应机构。合作社的所有活动都由政府安排。于是,合作社制度化,干部国有化。群众说他们是“看寺庙的和尚”,认为这样的合作社“也好不到哪里去”。1939年以后提出了“合作社普及”的口号,这是认识上的一大进步。但在实践中,“官办”和制度化的管理方式并没有真正丢掉。直到1942年建设部提出“克服一切包办代替,实行官办民助”的方针,各地才废除了摊派股金的做法,摸索出联系群众,依靠群众办合作社的经验。直到这个时候,合作社事业才开始步入正轨,充满活力,日新月异,在组织和发展人民经济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第三,贯彻面向群众,为人民谋利益的原则,开展合作社的经营活动。

合作社是民营组织,只有贯彻面向群众的方针,才能有所发展,这是办好合作社的关键。陕甘宁边区合作社在业务经营上也曾有过几次变化。土地革命时期,由于战争和经济封锁,群众和部队、机关最大的困难是物资的供给。这一时期,合作社在流通苏票、向外采购货物、廉价供给必需品等方面,同群众需要相结合,虽然带官办性质,但因有适合当时的战争环境,并为群众解决了一定的困难,因而仍为群众所拥护。抗战爆发后,统一战线建立,边区商业逐渐恢复,群眾对合作社在供应必需品方面的要求已不像前一时期那样迫切,而合作社的业务范围和经营方式却未随情况的变化及时地加以转变,主动考虑根据群众发展生产的需要来改进业务。因此,合作社不为群众所欢迎。就在这个时侯,延安南区合作社则坚持了为群众谋利益的方针,从南区人民的生产生活的实际要求出发,开展业务活动。群众生产需要铧,市场买不到,合作社就集股到韩城买了2000页,以低于市价30%卖给社员,解决了群众的困难,还为他们节省了600元;为了发展副业,增加人民收入,合作社就开办油坊、粉坊,群众运盐有困难,合作社就组织运输队帮助群众驮盐;群众生产无资金,合作社就办理信用业务,组织借贷。所有这一切,都得到群众拥护,因而业务迅速发展,合作社的规模也日益扩大。1942年以后,在“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方针指引下,边区合作社以延安南区合作社为榜样,走上了扶助生产、发展经济的正确轨道。这一时期,合作社在供应必需品、推销土产、建立集市、发展妇纺和运输、提供医药等许多方面,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把自己的业务活动同群众的经济利益紧密地联系起来。因此,合作社业务兴隆,财源巨增,最高时全边区合作社资金积累达到了21亿多元,为边区的建设事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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