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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型货车整备质量安全检验中常见违规情形分析及治理轻型货车整备质量超标严重问题的建议

罗云智 王艺帆 曾祥凯摘 要:目前,市场中大量轻型货车产品整备质量严重超标、承载能力特意加强,为超限超载提供了便利条件,成为严重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本文总结了轻型货车整备质量检验中常见违规情形,分析了轻型货车整备质量超标严重问题产生的原因,…

轻型货车整备质量安全检验中常见违规情形分析及治理轻型货车整备质量超标严重问题的建议

罗曾祥凯

摘要:目前,市场上大量轻卡产品在整备质量上严重超标,承载能力得到特别加强,为超载超限提供了便利条件,成为严重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本文总结了轻型货车维修质量检查中常见的违规现象,分析了轻型货车维修质量严重超标的原因,并提出了一些处理建议,希望能为轻型货车的监督管理和隐患排查提供参考。

关键词:轻卡;安全检查;空载质量

2014年7月19日,一辆轻型货车在沪昆高速邵阳段行驶时,追尾前方大客车,造成54人死亡的“7·19”交通事故。经查,这辆轻型货车经营范围为普通货运,整备质量2.72吨,最大设计总重4.495吨,核定载重量1.58吨,但实际装载乙醇6.52吨,超载313%[1]!该车辆非法超载危险品是造成如此重大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而驾驶员严重超载的背后是车辆自身超强的承载能力,这往往与产品底盘的加强设计和空车辆的超重质量有关。近年来,标准规定蓝色车牌的“蓝色轻卡”总重量不得超过4.5吨,大多冠以“十吨之王”的称号,以博取市场青睐。他们空车的整备质量严重超标已经成为普遍现象。2019年5月21日,央视《焦点访谈》报道了“空超载轻卡不轻”现象,并指出了车企违规、检验作弊、监管不力等潜在原因。蓝光货车超载问题再一次暴露在大众的视野中,引起了各级管理部门的重视[2]。针对这一现象,简要分析了当前市场环境下轻型货车的制造问题,并重点介绍了机动车技术检验中常见的违规检验方法,为加强监督管理提供参考。

1轻型货车维修质量检验中常见的违规行为

根据《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 21861-2014)的规定,注册检验时,机动车维修质量应与机动车产品公告和机动车出厂合格证一致,误差应满足:重型、中型载货汽车、挂车和特种作业车辆不超过3%或500kg,轻型、微型载货汽车不超过3%或100kg。[3]在实践中,为了使超重车辆通过检查,安检机构通常采取以下违规行为:

方法一:减重检验,即通过各种临时减重手段解决超重问题。最常见的办法是卸去燃油、尿素、水等重物,去掉备胎及随车工具,甚至拆除部分配件。方法一:减肥测试,即通过各种临时减肥手段解决超重问题。最常见的方法是移除重物,如燃油、尿素、水、备用轮胎和工具,甚至一些附件。

方法二:卡上称重作弊,即通过作弊手段获取有资质机构服务质量合格报告。

1.机械式作弊,在称重时过秤车辆的车轮不完全上磅,从而大大影响显示重量。1.机械作弊,称重时车辆车轮未满载,从而极大影响显示重量。

2.地磅遥控:使用地磅遥控器等无线电作弊器,降低整备质量测量数据,获得想要的整备质量数据。2.地磅遥控:利用地磅遥控等无线电作弊手段,减少整备质量的测量数据,获得想要的整备质量数据。

3.程序直改:检验机构通过显示仪表的交互程序作弊,设置仪表特定程序,修改获得想要的整备质量数据。3.直接程序修改:检验机构通过显示仪器的交互程序作弊,设置仪器的具体程序,并对其进行修改,以获得所需的维修质量数据。

4.重新标定:为应对监管对车辆轴荷总和与整备质量的数据比对,使用轴重台标定工具,按需标定,使测量的轴荷总和比实际值按比例减小,与整备质量数值基本相当。同时,引车员控制制动刹车力度,防止出现制动力过高预警导致作弊被发现。4.重新标定:为了应对监管对车辆轴重总和与整备质量的数据比对,使用轴重表标定工具按需标定,使实测轴重总和按比例低于实际值,基本相当于整备质量值。同时驾驶员控制制动力,防止因制动力过大预警而被发现作弊。

5.重置零点:检测开始之前,将地磅或轴重台仪表零点相对电压故意调整为负值,导致测量的整备质量数据比实际值按固定值减少。线内检测时,轴重台搁置重物,采用重启仪表或清零等方式使零点重置,所测得轴重值会按所搁置重物重量减少。线内检测车辆制动性能时引车员需控制制动刹车力度,防止出现制动力过高预警导致作弊被发现。5.重置零点:在测试开始之前,地磅或轴重平台上仪器零点的相对电压被故意调整为负值,导致测得的整备质量数据与实际值相比减少了一个固定值。在线检测时,轴荷台上放上重物,通过重启仪器或复位使零点复位,测得的轴荷值会根据所放重物的重量而减小。在线检测车辆制动性能,驾驶员要控制制动力,防止因制动力过大预警而被发现作弊。

6.重量转移:只检测挂车时,牵引车和挂车一同称重,单独检测牵引车时对牵引车附加重量,使被计算出的挂车整备质量减小。6.重量转移:当只测试拖车时,牵引车和拖车一起称重。当单独测试牵引车时,会给牵引车增加额外的重量,从而减少拖车的计算整备重量。

方法:执勤标准车检查。利用“标准马车”“值勤马车”(见图8)等手段减肥。这辆“执勤车”由钣金制成,厚度不到原车钢板厚度的一半。检查登记完成后,“上门车”将被替换为实际的货车。

方法四:“伪装”为越野货车或其他类型车辆。(见图9)由于载质量利用系数对越野货车的要求为0.4,故可以申报更大的整备质量,避免称重上牌麻烦,且价格与普通车无异,所以出现了一系列不具备越野功能的轻型货车拿越野车合格证挂牌的情况。方法四:“伪装”成越野车或其他类型的车辆。(见图9)由于越野货车的载重质量利用系数为0.4,可以申报更大的整备质量,免去称重上牌的麻烦,价格与普通货车相同。所以一系列没有越野功能的轻卡都是有越野车证上市的。

图10所示车辆第一次申请注册登记合格证为仓栅式运输车,载质量利用系数0.65,整备质量2600kg,实际测量为3216kg,不能通过检验。两天后违规将合格证更换为越野仓栅式运输车,显示载质量利用系数为0.4,整备质量3210kg,实车不再超重。图10所示车辆,首次办理登记证,为仓门运输车,载重利用系数0.65,整备质量2600kg,实测3216kg,不能通过检验。两天后,该证违规改为越野仓格运输车,显示载重质量利用系数为0.4,整备质量为3210kg,实车不再超重。

2轻型货车整备质量超标的共同特征

根据经验总结,维修质量超标的轻卡产品通常具有以下特点:

总质量接近临界值4500kg

外部尺寸和长度接近6000mm的临界值;

轮迹大于2300mm

轮胎规格为7.50R16,采用高级系列;

大梁是加宽的重型底盘;

发动机采用大排量;

集装箱结构明显加强。

3原因分析

从棘手的非法“轻卡”检查登记中不难看出,超重“轻卡”外观和非法登记存在三个层面的问题:

1.缺乏产品审批和生产监管,我国对机动车生产实行准入管理,由工信部实施。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形式公布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对公告生产企业申报的车辆进行检验,并定期或不定期对已通过检验合格的公告产品进行抽查和复验[4]。但从“空超载轻卡不轻”问题来看,轻卡车辆大规模非法生产销售暴露出“公告”审查和抽查审查制度的严重缺陷。目前,相对于重型和中型卡车,轻型卡车的驾照要求更高,城市限制更严格,便利性更强,受到城市物流行业的青睐。然而,在货运司机跑得更快,追求利润最大化,货运行业货少车多,价格竞争激烈的背景下,超员现象应运而生。为满足市场需求,在公告中对符合国家标准的样车产品进行了申报和准入后,违规者改变集装箱、大梁、钢板弹簧等零部件的设计以提高车辆承载能力,甚至直接买卖或伪造合格证生产不符合公告和国家标准要求的产品。这就导致了大量的大功率发动机、重型底盘、厚钢板加固集装箱和空车辆。面对企业的故意隐瞒和违规行为,工信部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准入公告的事前监督管理和以随机抽查为主的事后日常监督检查。

2.为了增加销量,追求利润最大化,迎合用户要求,厂家生产销售大功率发动机、重型底盘、厚钢板加固集装箱的车辆,甚至为卖家提供不带车厢的ⅱ类底盘,以方便用户改装,并提供整车“合格证”。甚至个别厂家生产的重型底盘也超过了规定的最大设计总质量。为了降低运输成本,增加运营收入,用户不惜冒交通事故的风险进行改装。

3.一些有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为了利益出具虚假的合格维修质量报告。个别负责登记的工作人员疏忽大意,不负责任,审查不严,导致超重“轻卡”被登记上牌;甚至有个别工作人员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惜以身试法。

4项建议

国家对轻卡的设计、生产、销售都有一系列的规定,对后续车辆运营中的注册登记、安全检查都有严格的规定。堵塞漏洞的问题,就是严格执法的问题。我认为:

1.加强生产环节监管。汽车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车辆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公告中车辆的准入审查和生产销售环节的抽查检验,规范《合格证》的发放程序,完善监管措施。对于违法违规行为,纪委、监委要及时介入调查,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规范企业生产行为,切实防止不合格轻卡流入市场。发现公告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的,一律予以撤销。情节严重的,追究违规审查、检查等相关人员的责任。

2.规范注册流程,堵塞注册漏洞。注册时,严格监督检验机构,监督检验机构的称重行为;同时,不定期对检验机构进行检查,持续对重点车型进行第三方称重复核,杜绝虚假遏制质量合格报告;严厉打击不负责任、贪婪无度的检验机构,绝不手软;对于负责登记的工作人员,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技能,确保不发生因业务不熟练导致超重轻卡通过登记的现象;同时,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反腐警示教育,预防违法犯罪行为。对敢于“铤而走险”的,要依法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做好日常执法检查。路政民警要充分发挥执法检查的主力军作用,加大对超载车辆和改装车的处罚和打击力度,消除不法厂家和用户的侥幸心理,逐步减少甚至杜绝改装车现象。

4.深入开展事故调查,准确分析和查找道路交通事故暴露出的安全隐患、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特别是由于生产厂家非法生产和用户改装造成的安全隐患、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实现一案查处好,震慑一个行业、警醒一大群体的效果。

参考

[1]应急管理部。沪昆高速邵阳段“7·19”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爆燃事故调查报告。http://www . mem . gov . cn/GK/sgcc/tbzdsgdcbg/2014/2014 11/t 2014 130 _ 245222 . shtml

[2]央视。《焦点访谈》20190521 空轻型货车超载。http://TV . cntv . cn/video/c 10326/caf 75 c 9 a 97714 df 6a 50 ede 5a 9 ff 66 a 7c

[3]《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 21861-2014)

[4]《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0号)

公安部制定了60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服务企业的措施,涉及12项公安交通管理事项。

7月17日,公安部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公安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群众和服务企业的60项举措,并详细解读了12项出入境和出入境便利化政策在全国推广复制的情况。在60项改革措施中,涉及公安交通管理的有以下12项:1 .采取措施便利入境车辆人员的旅行;2.放宽港澳台居民在内地换领货车驾驶证的年龄;3.出台措施,方便租车处理交通违章;4.为全国交通事故多发点提供导航提示服务;5.推进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6.开展机动车销售企业快速代理注册;7.推广“互联网加交通管理服务”;8.推进交通违法异地处理;9.试点接受教育降低交通违章记分和奖励措施;10.修订《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制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11.修订《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机动车登记规定》;12.推动修订道路交通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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