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任贤
日前,记者从深圳市消委会获悉,消费者王小姐收到“跑路老板”返还的12694元预付款,一起长达两年的消费纠纷案终于圆满落幕。消费者感慨:“2018年9月,健康美容会所突然关门,老板跑了。数百名消费者的钱不见了。两年后,在深圳市消委会的帮助下,我们终于讨回了应得的钱,也惩罚了这些“跑路老板”,让他们明白了诚信的重要性。”
近年来,预付式消费成为纠纷的高发地。有的商家要么因为经营不善等原因关停,拒绝退还消费者的预付款,要么根本不厚道。当初他们为了骗钱,故意给消费者设消费陷阱。拿到巨额预付款后,他们携款潜逃。这种欺骗行为频繁发生,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但这些“预付费跑路”现象之所以频发且成功,与监管部门的软弱,缺乏有效的制约手段有很大关系;此外,在一些预付费跑路现象中,虽然“跑路老板”经常带着几十万元、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跑路,但对于每个消费者来说,金额可能并不多,维权成本高,这使得一些消费者选择哑巴吃黄连。这些原因的存在,降低了非法商家的违法成本,反过来助长了非法商家的气焰,加大了预付费纠纷的解决难度。
这次深圳消委会支持消费者起诉“跑路老板”,就是一个教科书式的例子。为解决预付费纠纷、惩治“跑路老板”提供了很好的借鉴,值得各地推广。涉事的健之美会所突然关门,老板卷款跑路,数百名消费者的预付款即将付之东流。深圳市消委会及时约见健之美会所业主,但业主拒绝约见。深圳市消委会帮助消费者对涉事俱乐部提起诉讼,直到“跑道老板”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后,“跑道老板”才退还消费者预付款。
“牛不喝水就按头。”对于这些“跑路老板”,一定要让他们尝到不诚信的苦果,让他们“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这样就有可能挽回消费者的损失,从而对无良商家形成威慑作用,有助于破解预付费跑路乱象。
各地消委会等相关部门要积极帮助消费者维权,同时要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同时,要把监管放在前面。比如有地方的地方,由市监管部门牵头对开展预付式消费卡业务的商户进行备案,根据商户业务发展情况向银行缴纳存管资金。当商家违约时,可以优先取出存管资金支付给消费者。没有备案的商家也要受到相应的处罚。市监察等相关部门要加大查处和打击力度,努力把预付费乱象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消费者也要理性消费,不要轻易相信商家的宣传。在支付预付款之前,他们应该充分了解预付款的范围和期限,并及时保留维权证据。
要想让预付费的“跑路老板”无路可逃,就必须通过攥紧手指,形成合力,从源头上根治,才能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更好地规范行业预付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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