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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给朋友投资属于借贷吗

颜梅生“我的钱明明是投资款,怎么不给我分红?”“我支付的是借款,怎么却要我承担对方的经营亏损?”作为法官,现实中常常会遇到当事人的钱到底是投资还是借款的争执。那么,究竟应当如何确定呢?看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案例】胡女士曾先后5次通过银行转账…

钱给朋友投资属于借贷吗

颜美生

“我的钱明明是投资,为什么不给我分红?”“贷款我出了钱,怎么承担对方的经营损失?”作为法官,现实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当事人的钱是投资还是借贷的纠纷。那么,应该如何确定呢?

看双方的真实意思。

【案例】胡女士先后五次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高先生转账人民币100万元。2019年5月,胡女士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高先生偿还借款。高先生反驳称,双方签订了合伙开办超市的协议,涉案的100万元是胡女士按协议支付的投资款,不是他向胡女士借的借款,胡女士因超市亏损而转嫁责任。为了证明自己的主张,高先生还向法院提交了一份协议予以确认。法院最终驳回了胡女士的诉讼请求。

[点评]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归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即借贷关系成立的关键在于双方是否有真实的借贷意思表示。相应的,正因为胡女士与高先生之间没有“借款”的约定,约定只是合伙设立超市,这就决定了其本质不是借款,所以胡女士的投资自然不能按借款处理。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原告以借据、收据、借条等债务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根据基本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务纠纷不是由民间借贷引起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本法律关系进行审理。”

形式:看双方约定的具体内容。

[案例]2018年8月1日,范女士与某公司签订《股份募集协议》,约定该公司向范女士募集股份50万元,期限1年,按年利率8%向范女士分红。范女士不得过问或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等一切活动。当天,公司给范女士开了一张收据。2019年9月9日,范女士以民间借贷为由要求公司偿还本息,公司则借口损失严重。范女士作为股东,不仅不能收回投资,还得分担损失。法院判决支持了范女士的诉讼请求。

[点评]法院的判决没有错。范女士与公司签订的协议虽然形式上称为《股份募集协议》,但具体内容体现了当时的固定收益落实、本息偿还等借款合同要素,甚至约定范女士在不过问、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情况下,不享有和承担作为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明显意味着以股份募集为名实际上是借款,应当以借贷法律关系处理。但《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和第二百零六条分别规定了“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和“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偿还借款”,即公司不仅应当以其损失严重为由要求范女士分担损失,还应当按照约定向范女士支付本息。在期限已过,公司未归还全部借款本息,构成违约的情况下,范女士的诉讼请求无疑应得到支持。

争议:必须提供证据证明。

[案例]2019年10月9日,朱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称自己与顾先生合伙办厂已有两年,自己只提供资金。尽管她有盈利,但顾先生从未向她分红,并请求判令顾先生与她结算并分红。为证明自己的主张,朱女士向法院提供了谷先生于2017年4月1日出具的借条:本人因业务需要向谷女士借款50万元,期限两年。顾先生只承认借钱,坚决否认合伙办厂。经审理,法院判决驳回朱女士的诉讼请求。

【点评】法院的判决无可厚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也指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正因为顾先生向朱女士出具的是借条,且从内容上看也只是借款,决定了顾女士要想按投资处理就必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其无法举证,自然必须承担不利后果。[点评]法院的判决无可厚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主张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主张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予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90条也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当事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主张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主张的事实。判决作出前,当事人未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因为谷先生给朱女士出具的是借条,而且从内容上看只是借条,这就决定了谷女士要处理投资就要提供证据证明,而她又无法证明,自然要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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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管理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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