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代华
“我第一次去这个项目部工作,以前是包工头给我发工资。这次能保证每个月发工资,我们还是很期待的。”本合同在北京城建集团桥区水处理项目现场会议室签订。这份合同的核心内容是保证农民工工资按月发放。作为集团首个农民工工资按月结算试点,王建波可以保证自己每个月能拿到不低于3000元的保底工资,加上每个月完成不同工作量的绩效工资。他的工资不会低于5000元,当项目达到施工要求时,剩余的工资将直接支付到王建波自己的工资卡上。
这消息令人耳目一新。疫情下,为保证工人工资,菏泽合建劳务有限公司通过总工会协调,与工人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条款注明了基本工资按月发放的条款,工地实行实名制。根据规定,每个工人都有一个特殊的工资卡账户。这一套流程全部由总工会监督。
本来每月发工资不是问题。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工资按月支付。《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现在虽然有时候会计算工资、周薪、月薪、年薪等形式,但是无论哪种形式,工资都必须按时发放。当然,工资支付管理混乱,用人单位不按时发放工资也是不争的事实,所以存在拖欠工资的严峻现实。尤其是建筑企业,工人在一个工程完工之前,很难按月发工资,这已经成为一种潜规则。因此,长期存在拖欠工资和年度债务清偿的问题。
按说,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只要劳动者依法支付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按时支付劳动者约定的法定工资。然而,劳动者工作容易,工资难,却是不争的事实。欠薪后遗症不仅违反法律,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而且成为社会不和谐因素。北京城建集团实行月薪制试点是个好主意。工资按月发放,不仅疫情期间如此,平时没有特殊情况也会按时发放,已经成为常态。这有利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和社会稳定,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有效解决长期存在的欠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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